丈夫甲为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中投毒,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与丙的主观态度分别是()。A、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题目

丈夫甲为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中投毒,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与丙的主观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C、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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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丈夫甲为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中投毒,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相关问题
  • 第1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B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

  • 第2题:

    在康德看来,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包括()。

    A.男人得到妻子

    B.女人得到丈夫

    C.家庭得到仆人

    D.家庭得到奴隶

    E.丈夫和妻子得到孩子


    参考答案:A, C, E

  • 第3题:

    甲与其妻子乙不和已久,甲为杀死乙便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鼠强。甲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但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关于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乙为直接故意
    B.对丙为间接故意
    C.对丙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D.对丙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行为人的主观罪过问题。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这里的“放任”是指行为人在认识到某种危害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虽然不是积极地追求这种结果发生,但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设法避免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而是听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本题中,甲毒死乙是杀人的直接故意。甲的目的在于毒死乙,不是希望丙死亡,但对丙的死亡却持听之任之的态度,这便是放任的心理态度,因此是间接故意。

  • 第4题:

    关于犯罪的故意、过失,下列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甲乙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甲推了乙一把,乙在倒地时头部撞到一块石头上,流血不止而死亡。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丈夫丙为了杀死妻子,在妻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明知孩子可能分食有毒食物,然而由于杀妻心切而全然不顾,结果孩子因服用有毒食物而死亡。丙对孩子的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
    C.警察丁将配枪丢失,没有及时报告,该枪支被不法分子捡到后用于杀人。由于丢失枪支不报告罪是故意犯罪,所以必须要求丁对造成的杀人后果有认识,否则丁便不存在该罪的故意
    D.戊将一颗苹果放乙在头上,远距离射击。虽知行为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而毅然开枪,乙被爆头。戊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
    A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甲的推人行为不能作为故意伤害行为,且对乙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存有过失,因此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当丙追求妻子死亡的结果时,放任了孩子的死亡,虽然对其死亡的后果不是积极追求,但是也不反对,而是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丢失枪支不报告罪中的“严重后果”属于理论上所称的“客观的超过要素”,这一要素是不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有所认识。 D项是正确的。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致人死亡的危险,但由于过于自信而没有避免结果的出现,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个人债务的是()。

    A:为孩子出国留学,妻子以个人名义的借款
    B:未经妻子同意,丈夫抚养外甥的借款
    C:妻子患病,丈夫以个人名义的借款
    D:未经妻子同意,丈夫为父亲治病的借款

    答案:B
    解析:
    法定财产制中夫妻个人债务包括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所负的债务,B选项中外甥是无扶养义务关系的亲友,其他选项皆为夫妻共同债务。

  • 第6题:

    妻子不肯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张离婚吗?


    正确答案: 丈夫如果认为由于妻子不肯生孩子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主张离婚。当然妻子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据以反驳丈夫的主张,由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 第7题:

    妻子将白糖误认为砒霜而投放锅里,意图杀死丈夫,该行为是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汉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要求妻子有条件地服从丈夫,服侍丈夫。丈夫可以大量蓄妾,妻子则只能“专心正色”,保持贞操。妻子死了,丈夫可以再娶,而丈夫死了妻子不能再嫁。妻子在家庭中,完全置于夫权的统治之下。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间接故意
    • D、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判断题
    妻子将白糖误认为砒霜而投放锅里,意图杀死丈夫,该行为是犯罪未遂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婚姻法》,下列离婚诉讼请求中,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是()。
    A

    丈夫因妻子多次与男同事打麻将而请求离婚

    B

    妻子因丈夫多次与女网友见面而请求离婚

    C

    丈夫因妻子出国留学分居已2年而请求离婚

    D

    妻子因多次受到丈夫殴打而请求离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命题点拨】本题主要考查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法定事由。

  • 第13题:

    甲喜新厌旧,欲杀害妻子乙后与情妇结婚,虽然明知其儿子丙有与乙在同一饭碗里吃饭的习惯,由于杀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仍在乙的饭碗里投放毒药。结果乙、丙均中毒身亡。本案中甲对丙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甲欲杀死丈夫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甲之子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丈夫乙和其子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
    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故选C。

  • 第15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B.对乙为直接故意
    C.均为间接故意
    D.对丙为间接故意


    答案:B,D
    解析:
    【精解】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丈夫对妻子的死亡是积极追求的,所以对于的死亡是直接故意。丈夫在追求妻子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同时,又放任了其孩子死亡的发生,所以对于其孩子死亡的结果发生是间接故意。故选B、D项。

  • 第16题:

    甲在家里用菜刀要杀死妻子,在将妻子打倒后,准备举刀砍时,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6岁,一个10岁)走进来。两个孩子死死抱住甲的腿,哭喊着乞求不要杀妈妈。甲看到孩子那可怜的样子,感到实在无法在孩子面前杀死妻子,便放下刀无奈地走了。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对象不能犯

    答案:B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从社会一般人的角度看,甲当时能够继续犯罪,属于能够继续犯罪而放弃犯罪,是中止,而非未遂。C项错误。本案中,由于甲的故意杀人行为没有发生妻子死亡的结果。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既遂。D项错误。对象不能犯是指因为不存在犯罪对象,导致不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甲的故意杀人行为针对的是其妻子,也即存在犯罪对象,可能构成犯罪。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对象不能犯。本题答案:B。

  • 第17题:

    丈夫为了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其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丈夫对妻子、孩子的心理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的主观方面。本题中,丈夫为了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丈夫对妻子的心理态度是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发生导致妻子死亡的后果,却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以丈夫对妻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丈夫为了杀死妻子,明知孩子可能分食食物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放任这个危害后果的发生,甲对孩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 第18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甲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孩子分食后死亡。甲对其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
    • C、过于自信过失
    • D、疏忽大意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丈夫甲为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中投毒,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与丙的主观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C、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在康德看来,有物权性质的对人权包括()。

    • A、男人得到妻子
    • B、女人得到丈夫
    • C、家庭得到仆人
    • D、家庭得到奴隶
    • E、丈夫和妻子得到孩子

    正确答案:A,C,E

  • 第21题:

    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里态度分别是()

    • A、均为直接故意
    •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丈夫甲为杀死妻子,在妻子饭碗中投毒,明知孩子可能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与丙的主观态度分别是()
    A

    均为直接故意

    B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

    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D

    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妻子不肯生孩子,丈夫可以主张离婚吗?

    正确答案: 丈夫如果认为由于妻子不肯生孩子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主张离婚。当然妻子可以向法院提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据以反驳丈夫的主张,由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判断题
    汉统治者为加强家庭中丈夫的统治地位,制造了“夫为妻纲”的理论,要求妻子有条件地服从丈夫,服侍丈夫。丈夫可以大量蓄妾,妻子则只能“专心正色”,保持贞操。妻子死了,丈夫可以再娶,而丈夫死了妻子不能再嫁。妻子在家庭中,完全置于夫权的统治之下。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