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相关问题
  • 第1题:

    所得税的基本筹划方法包括( )。
    Ⅰ.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Ⅱ.纳税时间的筹划
    Ⅲ.纳税环节的筹划
    Ⅳ.计税依据的筹划

    A.Ⅱ、Ⅲ
    B.Ⅰ、Ⅳ
    C.Ⅰ、Ⅲ、Ⅳ
    D.Ⅰ、Ⅱ、Ⅳ

    答案:B
    解析:
    所得税的基本筹划方法包括:针对纳税人的筹划和计税依据的筹划。

  • 第2题:

    下面关于税收筹划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收筹划的目的是纳税人通过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 B、税收筹划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
    • C、纳税人本身可以是税收筹划的行为人,也可以聘请税务顾问或会计师进行税收筹划
    • D、税收筹划不可能达到收益与纳税负担的最佳配比

    正确答案:D

  • 第3题:

    企业选择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是运用()。

    • A、税基筹划原理
    • B、税率筹划原理
    • C、税额筹划原理
    • D、税期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C

  • 第4题:

    通过企业的分立减少纳税是属于()的筹划方法

    • A、税基式税务筹划方法
    • B、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方法
    • C、税额式税务筹划方法
    • D、税率式税务筹划方法

    正确答案:D

  • 第5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 第6题:

    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 第7题:

    所得税的基本筹划方法包括()。

    • A、针对纳税人的筹划
    • B、纳税手续的筹划
    • C、纳税时间的筹划
    • D、纳税环节的筹划
    • E、计税依据的筹划

    正确答案:A,E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如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 经营者可以通过纳税人之间合并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例如,合并企业的一方所提供的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恰恰是合并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劳务的行为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合并各方形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主体,各方相互提供劳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内部行为是不缴纳营业税的。
    通过使某些原在境内发生的应税劳务转移至境外的方法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境内”是指:其一,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其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其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另外,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些跨境劳务或承包、承租劳务排出在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范围之外,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使纳税人的纳税绝对总额减少的筹划策略,它可以分为()。
    A

    直接收益筹划原理

    B

    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C

    递延纳税原理

    D

    间接收益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企业选择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是运用()。
    A

    税基筹划原理

    B

    税率筹划原理

    C

    税额筹划原理

    D

    税期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请比较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消费税时,税收筹划空间及税收筹划方法的异同。

    正确答案: 从价征收可以从缩小税基考虑税收筹划方法,从量征收时由于数量不存在弹性,所以难以采用缩小税基策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所得税的基本筹划方法包括()。
    A

    针对纳税人的筹划

    B

    纳税手续的筹划

    C

    纳税时间的筹划

    D

    纳税环节的筹划

    E

    计税依据的筹划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税务筹划的意义有:()

    • A、税务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 B、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财务利益最大化。
    • C、有助于促进纳税人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 D、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请比较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消费税时,税收筹划空间及税收筹划方法的异同。


    正确答案:从价征收可以从缩小税基考虑税收筹划方法,从量征收时由于数量不存在弹性,所以难以采用缩小税基策略。

  • 第15题:

    下列哪项不是税率差异技术的特点()。

    • A、运用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 B、运用税率筹划原理
    • C、技术较为复杂
    • D、适用范围较大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使纳税人的纳税绝对总额减少的筹划策略,它可以分为()。

    • A、直接收益筹划原理
    • B、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 C、递延纳税原理
    • D、间接收益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A,D

  • 第17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 第18题:

    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等。

    • A、增值税筹划
    • B、消费税筹划
    • C、营业税筹划
    • D、所得税筹划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如何利用消费税纳税环节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


    正确答案: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增延部分消费税税款。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应的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款。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增延到销售环节再征收。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因为前一环节应该征收的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再征收,如果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适用了较低的税率而减轻税负。

  • 第20题:

    多选题
    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可以分为()等。
    A

    增值税筹划

    B

    消费税筹划

    C

    营业税筹划

    D

    所得税筹划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

    正确答案: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对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企业的货物销售与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不分别核算,那么,其提供的劳务收入应与货物销售收入一并进行缴纳增值税,从而加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加强核算,对应税劳务和非应税货物进行分别核算,并分别计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的餐厅,若不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将按照娱乐业额20%的税率计征营业税,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由于混合销售时在同一项业务中包含适用不同税种的收入,企业通常很难通过简单分开核算两类收入,为此,需通过单独成立承担营业税业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来将两类业务收入分开,以适用不同税种计算应缴税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纳税人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因为消费税只对被选定的“应税消费品”征收,只有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或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针对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一般是通过企业合并以递延税款缴纳的时间。
    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销售环节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税款的缴纳时间。
    如果两个合并企业之间存在着原材料供求关系,则在合并前,这笔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购销关系,应该按照正常的购销价格缴纳消费税。而在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让关系,因此,这一环节不用缴纳消费税,而是递延到以后的销售环节再缴纳。
    如果后一个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个环节低,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这是因为,前一环节应征的消费税税款延迟到后面环节征收时,由于后面环节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间的销售额,在合并后因适用了较低税率而减轻了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消费税税率的筹划原理。

    正确答案: 消费税的税率由《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每种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税率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是规定的。消费税按不同的消费品划分税目,税率在税目的基础上,采用“一目一率”的方法,每种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率各不相同,这种差别性为消费税税率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1)消费税在一些税目下设置了多个子目,不同的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因为同一税目的不同子目具有很多的共性,纳税人可以创造条件将一项子目转为另一项子目,在不同的税率之间进行选择,择取较低的税率纳税。
    (2)应税消费品的等级不同,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也不同。税法以单位定价为标准确定等级,即单位定价越高,等级就越高,税率也就越高。同样消费品,税目相同,但子目不同其所适用的税率也不相同。所以对某些在价格临界点附近的消费品,纳税人可以主动降低价格,使其类别发生变化,从而适用较低税率。
    (3)消费税的兼营向我指的是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行为。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有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要健全财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并分别核算各种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情况,以免由于自身财务核算部门去导致本应适用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率。
    (4)在现实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产品档次,很多企业选择将产品搭配成礼品套装成套销售。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如将适用高低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获奖应税消费品和非应税消费品)组套销售,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按组套内各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对于成套销售的收益与税负应全面进行权衡,看有无必要搭配成成套商品对外销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成套销售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负,则可以选择成套销售,否则不应采用此办法。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