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4号公告中转让不动产的预缴时限没有具体规定,怎样把握?
第1题:
第2题:
转让不动产何时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预缴之后是否是在次月申报期申报纳税?
第3题:
(2016)16号公告中第六条:预缴税款在取得租金的次月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具体怎样把握?如果按取得租金的次月,和《实施办法》确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会产生滞后冲突?
第4题:
关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5题:
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预缴税款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6题:
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三条纳税人2016年()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7题: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12月自行建造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第8题:
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2016年5月1日以后销售自建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机关申报纳税。
第9题:
2016年2月1日
2016年3月1日
2016年4月1日
2016年5月1日
第10题:
224199应交其他税金
224119预交增值税
224104应交房产税
224113应交增值税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13题:
(2016)14、16号公告中关于取得的不动产含”自建“,适用简易的时点怎样把握?是以开工时点还是完工时点?
第14题:
(2016)14号公告中第五条(二),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税,而(2016)36号过渡文件3中只有免和不免(全额征税)的规定,具体怎样把握?
第15题:
关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预缴税款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第16题: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17题: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8题: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12月自行建造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19题: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20题:
兴业银行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和服务,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增值税,按预缴额借记(),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21题:
地税、国税
国税、地税
地税地税
国税国税
第22题:
公示
登记
注册
公告
第23题:
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销售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