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能否将电梯停运?

题目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能否将电梯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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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物业服务公司登记了业主苏某的电话号码。下列属于物业公司非法使用苏某电话号码的情形是:

    A.苏某的房屋漏水,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号码告知楼下邻居杨某
    B.苏某的房屋需要装修,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
    C.苏某的煤气管道未经检测,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号码告知市燃气公司
    D.苏某的汽车阻挡了冯某开车出行,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冯某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题干中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是为了非法传输他人信息,使苏某信息被泄露。B项错误。A、C、D三项中,物业公司将苏某电话告知他人,是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维护业主利益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2题:

    某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甲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管理,并与甲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物业服务合同。1年后,小区业主认为甲物亚公司处理问题不及时,不能满足他们的利益。于是,小区业主自行组织选举产生业主代表,业主代表选择了乙物业公司,提前解除了与甲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强迫甲物业公司撤离小区。 问题 1.甲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2.小区业主的行为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4.假如经业主大会2/3以上投票权业主投票决定,业主大会可否解除与A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


    正确答案: 1.甲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属于一般经济合同。对于一般经济合同,合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小区业主的行为不正确。
    理由:业主委员会与甲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并由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应继续承担并履行所签合同的约定。业主代表无权解除与甲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4.与甲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般经济合同,双方非法定或合同约定原因不得随意解除。虽经业主大会2/3以上投票权业主投票决定,但若甲物业公司没有违反解除合同的约定,也没有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则业主大会不得单方面解除与甲物业公司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 第3题:

    房山某小区居民柯某按规定向物业公司交了物业管理费。今年6月,柯某将摩托车停在小区停车场,次日发现车丢了。柯某找到物业公司讨说法。物业公司经理说:“居民所交的物业管理费,只是占用停车位的费用,并不包括车辆看管费用。”柯某说:“停车费我已经交了,丢了车你们就得负责。” 请问该物业公司是否应对此事负责呢?


    正确答案: 柯某交付的物业管理费是公共服务费用。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柯某从未就摩托车的保管事宜与物业公司签订保管合同及交收保管费。所以,物业公司与柯某之间就该摩托车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对此事不负责任。

  • 第4题:

    在某小区公示栏中物业公司明确告知该小区不得饲养宠物。业主张某饲养一只小狗,物业公司多次劝说,张某不听,后物业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一天晚间,业主张某在小区内遛狗,同一小区业主刘先生带着儿童乐乐散步,乐乐见该狗很可爱,前去逗它,不慎被狗咬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小男孩乐乐能否以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儿童乐乐的医药费、事发当日就医交通费等损失应当有()承担。

    • A、物业公司
    • B、儿童乐乐的家长
    • C、儿童乐乐本人
    • D、业主张某

    正确答案:B,D

  • 第5题:

    在某小区公示栏中物业公司明确告知该小区不得饲养宠物。业主张某饲养一只小狗,物业公司多次劝说,张某不听,后物业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一天晚间,业主张某在小区内遛狗,同一小区业主刘先生带着儿童乐乐散步,乐乐见该狗很可爱,前去逗它,不慎被狗咬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小男孩乐乐能否以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责任人赔偿儿童乐乐的损失应当包括以下所列内容中的哪几项?()

    • A、医疗费
    • B、护理费
    • C、交通费
    • D、住院伙食补助费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2004年初,李某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催收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称,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因双方意见不一,李某拒绝交纳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给付4303元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李某可以不交2003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应付物业管理费,因物业管理合同不能等同于车辆保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保安服务是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一般不包括自行车的保管义务,李某拒付管理费的理由不成立。

  • 第7题:

    如果某业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承租人未缴纳,物业公司有权请求业主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王某是某物业公司保安员,李某是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赵某是保安队长。王某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赔付。

    • A、王某
    • B、李某
    • C、该物业公司
    • D、赵某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了花地小区。由于是分期开发,分期入住的方式,该小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故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但随后开发商接到居民投诉,指责物业公司人员经常不到位,楼梯垃圾清理不及时,环境绿化无人管。开发商立即向物业公司提出限期解决问题的要求,但物业公司在限期内并无任何明显改善。于是开发商以物业公司违约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合同的订立情况。如果订立的合同不存在主体不合格,无效代理,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等四种情况,则合同有效,但只要出现了这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该合同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某小区的业主王某家中被盗,财产损失达十万多人民币。王某认为其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内容,此次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想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想法不正确。首先应该明确业主所交管理费中所含治安管理服务为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而非业主家中的安全保障服务。因此,本案例中,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如果该小区公共区域治安隐患多,保安员不履行职责,而且又能证明这些因素与业主家中被盗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公共区域没有治安隐患,保安员尽职尽责,业主也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不当之处,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如果某业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承租人未缴纳,物业公司有权请求业主对该物业费的交纳承担连带责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方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2.0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1.5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正确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物价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而已。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物业服务公司登记了业主杨某的电话号码。物业公司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的是( )

    A、杨某房屋煤气管道未经检测,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燃气公司
    B、杨某的房屋尚未装修,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
    C、杨某停在小区内的轿车阻挡了刘某开车出行,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刘某
    D、楼上邻居装修试验卫生间是否漏水,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楼上邻居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A项正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该项中,物业将杨某电话告知燃气公司,便于燃气公司及时联系杨某,尽快完成燃气管道检测、养护工作,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B项错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但是房屋装修是业主的个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将业主电话号码告知装修公司,《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授予物业服务企业该项权利,擅自告知的行为可能会对业主生活造成骚扰。
    C项正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公司将杨某电话告知刘某,便于疏导小区交通状况,也是物业履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秩序职责的体现。
    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该项中,杨某与楼上邻居属于相邻关系的范畴,如果楼上邻居房屋漏水,可能会造成杨某损失,物业将杨某电话告知邻居,便于减少损失,沟通邻里关系。

  • 第14题:

    某小区的业主王某家中被盗,财产损失达十万多人民币。王某认为其所交的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内容,此次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想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想法不正确。首先应该明确业主所交管理费中所含治安管理服务为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而非业主家中的安全保障服务。因此,本案例中,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如果该小区公共区域治安隐患多,保安员不履行职责,而且又能证明这些因素与业主家中被盗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公共区域没有治安隐患,保安员尽职尽责,业主也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不当之处,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15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有权获得多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正确答案:近两年的。

  • 第16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欠费将满二年时,物业公司可以采取何种方法以便中断诉讼时效,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


    正确答案:《物业费追缴通知单》、《律师函》(均需业主签收)。

  • 第17题:

    王某2000年1月入住某小区,自入住之日起只向物业公司交纳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从2001年2月至今王某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催收相关费用。2008年8月,物业公司准备维护自身权益。物业公司能否起诉王某要求其支付物业管理费?


    正确答案:

  • 第18题:

    海淀某小区的开发商将小区的配套建筑对外租赁,并收取费用,后物业公司又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对此,业主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A、开发商应将出租小区配套建筑所得的收入交由业主所有
    • B、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并没有侵犯业主的利益
    • C、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用房出租应签订物业公司、业主、承租人的三方协议
    • D、开发商与业主的购房合同未确定小区配套建筑归属的,开发商可以将其出租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了花地小区。由于是分期开发,分期入住的方式,该小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故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但随后开发商接到居民投诉,指责物业公司人员经常不到位,楼梯垃圾清理不及时,环境绿化无人管。开发商立即向物业公司提出限期解决问题的要求,但物业公司在限期内并无任何明显改善。于是开发商以物业公司违约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开发商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情形:即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二种形式。约定解除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两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约定解除权的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全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后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的解除权而消灭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要单方面行使约定解除权,就必须以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出现为前提。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同意解除,而不是单方面行使解除权。因此,如果没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开发商就无权解除合同。但开发商可以通过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申请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规定。

  • 第20题:

    多选题
    在某小区公示栏中物业公司明确告知该小区不得饲养宠物。业主张某饲养一只小狗,物业公司多次劝说,张某不听,后物业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一天晚间,业主张某在小区内遛狗,同一小区业主刘先生带着儿童乐乐散步,乐乐见该狗很可爱,前去逗它,不慎被狗咬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小男孩乐乐能否以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儿童乐乐的医药费、事发当日就医交通费等损失应当有()承担。
    A

    物业公司

    B

    儿童乐乐的家长

    C

    儿童乐乐本人

    D

    业主张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由该小区开发商组建成立,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交房当日,物业服务公司得知小区业主甲某尚未向开发商付清房款,于是拒绝向该业主交出房屋钥匙,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为避免矛盾升级而影响到其他业主的顺利入住,物业服务公司迫不得已交出钥匙。甲某入住后,物管公司多次催促其付清房款,但业主认为他欠的是开发商的钱,与物业公司无关,故一直置之不理。物业公司于是对住户采取停电、停水的措施,使得该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导致该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未付清房款,物业公司采取停电、停水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合理。因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的是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只要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就意味着他在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就应该得到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人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此外,供应水电乃业主和电力、自来水供应部门之间的合同关系,与物业服务无关。物业服务企业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手段,对抗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当事人业主,否则,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侵害水电供应部门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由该小区开发商组建成立,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交房当日,物业服务公司得知小区业主甲某尚未向开发商付清房款,于是拒绝向该业主交出房屋钥匙,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最终,为避免矛盾升级而影响到其他业主的顺利入住,物业服务公司迫不得已交出钥匙。甲某入住后,物管公司多次催促其付清房款,但业主认为他欠的是开发商的钱,与物业公司无关,故一直置之不理。物业公司于是对住户采取停电、停水的措施,使得该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导致该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未付清房款,物业公司能否扣押业主家钥匙?为什么?

    正确答案: 物业公司不能扣押业主家钥匙。甲某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而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物业合同法律关系,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根据业已成立并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受人。尽管甲某尚未付清全部房款,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由甲某和开发商自行解决。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对方无权扣押业主家的钥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解决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状况,在住宅小区的空地建起了一个车辆保管站,要求业主把车辆停放在保管站内。除自行车免费保管外,物业公司每月向摩托车、汽车的车主收缴一定的费用。由于部分业主认为乱停乱放虽然不好,但保管站的面积已在购房时分摊到各业主头上,且业主每月向物业公司缴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机动车辆管理费是侵犯部分业主的权益。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收取机动车辆的保管费。请问:该物业公司对机动车辆收取管理费是否合理?若合理,应如何向业主解释收费的合理性?

    正确答案: 合理。但应向业主解释清楚,收取的费用是为了支付实施车辆的管理所必须发生的人工费和设施、设备费及相关的管理费用。费用的收取以维持车辆保管站的正常运作为最低限度。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