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有增减,为了保证单证相符,货物数量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一致。
第1题:
发票上的货物数量应与信用证一致,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大约”字眼时,应理解为()
第2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只要同时符合下列()的条件,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第3题:
根据《UCP600》,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4题:
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第5题:
根据《UCP500》,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的增减幅度。
第6题:
根据UCP600,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或大约”字样时,应理解为()。
第7题:
第8题: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货物的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
信用证不准分批
支取金额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5%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提交单据与装运货物
信用证与贸易合同
信用证与相关货物
所交单据与信用证条款
第11题:
4%
5%
8%
10%
第12题: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有不超过3%的增减幅度
货物数量不得增减
第13题: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且数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在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单据上显示的货物数量准许的增减幅度为()。
第14题:
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则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第15题:
如果信用证上的货物数量记载有“about”、“circa”或其他类似词语,则无论以何种计量单位来计量的货物,均允许其发票上记载的数量比信用证有()的增减。
第16题:
如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且数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在支取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单据上显示的货物准许的增减幅度为:()
第17题:
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第18题:
信用证与合同相符
单据与信用证相符
单证与合同相符
货物与信用证相符
第19题:
信用证和合同相符
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单证与合同相符
货物与信用证相符
第20题:
信用证和合同相符
单据和信用证相符
单证和合同相符
货物与信用证相符
第21题: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信用证规定不准分批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货物的数量不是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
第22题:
0
5%
8%
10%
第23题:
10%
8%
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