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企业因偷税而按规定应补交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视同重大会计差错,按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前期损益.对于因偷税而支付的罚款,应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更多“企业因偷税而按规定应补交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而支付的罚款,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相关问题
  • 第1题: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题:

    怀疑因脑溢血而昏倒在地的患者,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怀疑因脑溢血而昏倒在地的患者,应将患者安静卧于地面,头部稍抬高,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以防误吸。

  • 第3题:

    企业进行内部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①根据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②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③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 第4题:

    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4)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5)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 第5题: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增加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确认为收入,因此,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僵尸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的,应改按有关破产清算和资产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判断题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租金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租金收入中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租金收入中的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 第8题:

    问答题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租赁会计准则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一致的;但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相比则有较大改进。其实质在于引入了现值概念。在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中,既包括本金,也包括利息。从精确核算角度讲,支付的本金应减少负债,而支付的利息应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费用。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一般企业而言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方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一种选择。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融资租入资产后,承租人就应将其视同自有资产一样进行核算,比如,应当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增加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确认为收入,因此,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回收的应收账款,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增加了利润,因此,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 第10题:

    问答题
    企业进行内部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①根据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②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③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该解释与《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营业外收入内容一致。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待期内企业应如何考虑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影响?该问题主要涉及的准则有()。

    • A、《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B、《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C、《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 D、《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企业重组,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正确答案: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企业重组时的所得税处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通常以公允价值作为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须在交易当期确认有关交易的所得或损失,并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或抵税权利。特殊性税务处理,通常以原有计税基础为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暂不确认有关交易的所得或损失,不产生当期纳税义务或抵税权利,或者可在多个纳税年度均摊所得税负担。
    (2)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上述五个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其他额外的附加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3)企业重组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重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但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4)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注意: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较为复杂,请详细参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有关规定。

  • 第15题:

    什么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在报表折算过程中,对表上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产生的差额。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作为递延损益处理;二是作为当期损益处理。

  • 第16题: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租赁会计准则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一致的;但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相比则有较大改进。其实质在于引入了现值概念。在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中,既包括本金,也包括利息。从精确核算角度讲,支付的本金应减少负债,而支付的利息应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费用。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一般企业而言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方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一种选择。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融资租入资产后,承租人就应将其视同自有资产一样进行核算,比如,应当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 第17题: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其他收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判断题
    “僵尸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被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接管的,应改按有关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产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 (1)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4)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5)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企业重组,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正确答案: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企业重组时的所得税处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通常以公允价值作为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须在交易当期确认有关交易的所得或损失,并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或抵税权利。特殊性税务处理,通常以原有计税基础为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暂不确认有关交易的所得或损失,不产生当期纳税义务或抵税权利,或者可在多个纳税年度均摊所得税负担。
    (2)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上述五个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其他额外的附加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3)企业重组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重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但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4)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注意: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较为复杂,请详细参考《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有关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