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题目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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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代收其他费用;
2)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3)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4)违规操作收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