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修改的情形是:()。
第1题:
专利局审查员可依职权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按规定允许修改以下哪种内容?()
第2题:
在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只有当审查员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时,才需要对申请人就此作出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进行审查。
第3题:
请求复审时,申请人可以修改申请文件,但应符合下述哪些要求:()。
第4题:
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前,允许审查员对准备授权的文本依职权作出下列哪些修改?()
第5题:
专利局依职权可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明显错误进行修改。
第6题: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记载的范围。
第7题: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存在明显文字错误,且修改后不会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第8题:
修改明显错误的产品名称
根据其他视图的表达,将左视图与右视图的视图名称对调
删除简要说明中关于产品内部结构的描述
删除简要说明中关于产品技术效果的描述
第9题:
由所属技术领域的人员能够识别出的明显错误,即语法错误,文本错误和打印错误。对这些错误的修改必须是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从说明书的整体以及上下文看出的惟一的正确答案
说明书方面,修改不适当的发明名称和/或发明所述的技术领域,改正错别字,错误的符合,标记等,修改明显不规范的用语,增补说明书个部分所遗漏的标题。删除附图中不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权利要求书方面:改正错别字,错误的标点符号,错误的附图标记,附图标记增加括号。但是凡是可能引起保护范围变化的修改,则不属于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摘要方面:修改摘要中不适当的内容及明显的错误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原说明书和摘要
原权利要求书
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现有说明书和摘要
第12题:
申请文件中个别文字、标记的修改
申请文件中个别文字、标记的增删
发明名称的明显错误
摘要的明显错误
第13题:
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申请文件中()等问题要求申诸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第14题:
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请求修改发明名称的,应当以修改申请文件的形式提出,不得将修改后的发明名称直接填写在进入声明中。
第15题:
审查员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前,可以对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依职权进行修改。依职权修改的内容不包括下列哪项()
第16题: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申请文件提出了主动修改,下列修改哪些是允许的?()
第17题:
申请人提交的摘要附图明显不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审查员可以依职权指定另外一幅说明书附图作为摘要附图,但必须通知申请人。
第18题:
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申请文件中()等问题要求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申请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或要求,修改申请文件
申请人按审查员的驳回决定,消除该决定中指出的缺陷修改申请文件
申请人提交修改文件一式一份
申请人提交修改文件一式二份
第21题: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申请人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人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栽的范围
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第22题:
请求书中申请人及地址
说明书中技术实质内容
说明书中错别字
权利要求书中明显标点错误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