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要求保护某微生物的衍生物,审查员应在一通中指出该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第1题: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是纯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则()。
第2题:
某案,权利要求1是产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6是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其中涉及原料、工艺步骤和参数等特征。审查员首先评价了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接下来以下述方式评价权利要求6的创造性:“在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中结合有机发光材料领域的技术常识,能够得到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6也不具有创造性。”请问,审查员的评述哪些问题?
第3题:
陈某拥有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涉及一种转笔刀,权利要求3为另一项产品独立权利要求,涉及一种铅笔。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和3之间缺乏单一性,陈某在答复时删除了权利要求3。最终该申请因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被驳回。陈某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第4题:
在类型上区分权利要求的主要目的是()。
第5题:
第6题:
对
错
第7题:
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
便于审查员检索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判断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的基础
第8题:
它规定了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的相应标记,但是这里的可以并不是必须
如果申请人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中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该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臵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是否清楚仅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有关,而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后面是否引用附图标记无关
权利要求中出现的附图标记仅仅是为了便于理解权利要求,但其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9题:
根据说明书中的实施例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即将说明书中记载的某技术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
删除权利要求1,将从属权利要求2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将权利要求1-2修改为制作转笔刀方法的权利要求
删除权利要求1-2,将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的权利要求1
第10题:
该权利要求中单质硫和单质碳成粉末或颗粒状,但是没有对其具体大小进行限定,因此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虽然权利要求中没有具体说明粉末或颗粒的尺寸,但是不意味着这些尺寸可为无限大或无限小,而应该理解为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根据要求选择适当的尺寸大小,是有清楚的范围的
如果这里认为粉末或颗粒的具体尺寸属于必要技术特征的话,审查员可以提出其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如果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则不能认为其不符合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组合物权利要求在限定组分的含量时,一律不允许出现“大约”、“左右”等含糊不清的用词,否则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第14题:
当权利要求涉及与某抗原具有高亲和性的单克隆抗体时,由于得到该单克隆抗体的方法不能重复再现,因此必须保藏能产生该单克隆抗体的杂交瘤,否则,会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不可能被授权。
第15题:
所有药物权利要求都应当写成用途限定型,否则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第16题: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主题之间缺乏单一性的,审查员应当:()。
第17题:
对
错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实施细则23条第1款
实施细则20条第1款
实施细则23条第2款
如果非择一引用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则可以采用实施细则20条第1款
第20题:
第21题: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修改权利要求书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规定修改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规定修改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发出缴纳附加检索费通知书
在通知书中告知请求人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则只对部分权利要求进行检索
请求人未缴纳附加检索费的,审查员只检索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项权利要求保护的主题以及与该项权利要求之间符合单一性要求的其他权利要求保护的主题
请求人未缴纳附加检索费的,对其余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主题可以不进行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