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的组合物为A+B+C,如果说明书中实际没有描述过除此之外的组分,则不能使用开放式权利要求,否则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第1题:
第2题:
一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衬底组合物,包含J和K,其中J的浓度小于3.5%,K的浓度大于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底组合物,其中J的浓度为1.0%~3.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衬底组合物,其中K的浓度为0.1%~2.0%。” 下列含有J和K的衬底组合物,哪个落入了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第3题: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哪些修改是允许的()。
第4题:
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进行的下列哪些修改可以被接受?()
第5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申请人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所作的修改即使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不能被视为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
第6题:
判断说明书是否公开,以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有时也可以参考申请日后补交的实施例和实验数据。F38.组合物权利要求的类型只有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封闭式权利要求中的组合物可以含有杂质。
第7题:
对
错
第8题: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的组合不具备创造性
第9题:
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插图
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增加“该汽车具有轮胎”这一技术特征
将权利要求书中轮胎直径的数值范围修改成50cm~55cm
将权利要求书中的“弹性材料”修改成“橡胶”
在说明书中增加了对“尾气净化装置”的描述
第12题:
将原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重新组合
将原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增加到新的权利要求书中
删除原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
删除原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但不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
第13题:
下列哪些内容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进行修改的?()
第14题:
权利要求1涉及已知化合物的新医药用途,说明书中提供了充分的实验证据证实该用途是可以实现的。某对比文献中公开了该化合物的相同用途,但没有提供任何实验证据。此时,审查员可以认为该对比文献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
第15题: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第16题:
下列哪些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第17题:
根据说明书的描述,某组合物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仅要选择组分,而且要确定该组分的特定含量,但是该组合物的权利要求中只限定了组分,审查员可以认为该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第18题: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
第19题:
可以没有
只能有1个
至少有1个
不超过1个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摘要中的打印错误
权利要求书中的错别字
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术语
说明书中的语法错误
第22题: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的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数学式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某独立权利要求为:“1.一种茶杯,包括部件A和B,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部件C”。其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对部件C进行限定,但不能再对部件A进行限定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第23题:
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组分A5%
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组分A5-5.5%或7-7.5%
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组分A7.5-9%
一种组合物,其中含有组分A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