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改协同形成的收款单,首先要进行的操作是()
第1题:
第2题:
集团内收款方已经确认收款协同的,需要先删除凭证,取消收款协同确认,付款方才能修改删除单据。()
第3题:
对方未确认的状态下,可以取消协同;对方已确认的状态下,无法取消协同()
第4题:
审核后的凭证,只有()后,才能进行修改和删除。
第5题:
结算完毕后发现结算错误,需要取消结算,应如何处理?()
第6题:
在应付款系统中,取消核销的操作应该在()操作之前完成。
第7题:
在应付款系统的结算单列表界面中显示的单据包括全部(),可以进行结算单的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第8题:
对已审核的凭证发现有误,要修改必须()
第9题:
出入单取消审核
删除生成的凭证
恢复单据记账
取消本月期末处理
第10题:
收款单据录入
收款单据审核
手工核销
核销制单
第11题:
记账
结账
出纳签字
取消审核
第12题:
取消审核
取消记账
重新录入
另外保存
第13题:
若对方已确认协同,需要对方先删除凭证,再取消协同。删除凭证后,进入【公有协同中心】界面,点击【查询】,选择协同状态(已确认),勾选需要取消的协同单据,点击【取消协同】。()
第14题:
若协同已发起,对方未确认,进入【公有协同中心】界面,点击【查询】,选择协同状态(未确认),勾选需要取消的协同单据,点击【取消协同】。()
第15题:
取消内部结算时,操作正确的是()。
第16题:
总账管理参数中设置“只允许修改自己制定的单据”参数,那么要取消凭证的审核,应该由()进行。
第17题:
在存货系统中与恢复上月月末结账的操作没有关联的操作是()。
第18题:
对于已审核的凭证发现有误,要修改必须()
第19题:
如果在应收款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已经在总账中记账,又需要对形成凭证的原始单据进行修改,则可以通过()操作,然后对原始单据进行相应的修改。
第20题:
凭证一经签字,就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取消签字后才可以修改或删除,取消签字只能由出纳人自己进行
第21题:
未审核的收款单
已审核的收款单
未审核的付款单
已审核的付款单
第22题:
冲销凭证
取消操作
取消记账
删除凭证
第23题:
盖章
重新录入
取消记账
取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