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长期在某矿山从事开矿工作,后被诊断患有“尘肺病”,对于此情况,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矿山应安排李某进行治疗和康复B、矿山应将李某调离生产一线C、李某若已经享有工伤保险,则无权再向矿山索赔D、若矿上没有为李某投保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用由矿山承担

题目

李某长期在某矿山从事开矿工作,后被诊断患有“尘肺病”,对于此情况,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矿山应安排李某进行治疗和康复
  • B、矿山应将李某调离生产一线
  • C、李某若已经享有工伤保险,则无权再向矿山索赔
  • D、若矿上没有为李某投保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用由矿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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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
    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

    答案:B,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依法均应追究,不存在相互冲突,故A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如合同关系。故B项正确。
    原告起诉后,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原告的起诉,此时原告与法院之间才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仅有原告起诉,并不能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故C项错误。
    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依法部分或全部免除,故D项正确。

  • 第2题:

    李某未满17周岁,即应聘于甲施工单位,甲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李某从事的工作是( )。

    A. 高处工作
    B. 矿山、井下作业
    C. 夜班劳动
    D. 低温、冷水作业


    答案:B
    解析:
    B项:《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所以B项当选。

    AD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所以AD项不选。

    C项: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以C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杜某和钟某1997年合伙开饭店,因经营有方,饭店生意兴隆,1998年5月,钟某的妻弟李某要求入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若杜某不同意李某入伙而钟某同意,则李某不能入伙
    B.若杜某和钟某都同意李某入伙,但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李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能自营饭店
    C.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于1998年5月以前合伙债务李某不负偿还之责
    D.若李某入伙后,饭店经营不善致合伙散伙,对入伙之前债务李某与杜某、钟某负连带责任,但有权就其承担的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数额向杜某、钟某追偿


    答案:A,B,D
    解析:
    【详解】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人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伙的新合伙人对人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第4题:

    若李某接受王某的委托从事违法活动,则( )。

    • A、由李某承担责任
    • B、由王某承担责任
    • C、由李某或王某承担责任
    • D、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刘某,男,28 岁,矿山工人。刘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谈恋爱。后来,李某认为刘某不求进取。提出中止关系。刘某见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刘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日,刘某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之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 对于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
    (2)刘某在公共场合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其行为属于爆炸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3)刘某盗窃爆炸物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与其爆炸罪之间属于牵连关系,应依从一重处断原则以爆炸罪论处。

  • 第6题:

    被告人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 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天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 请分析: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钟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3分)
    (判断错误者全题不得分)
    2.钟某为了杀害李某,在电影场这样的公共场所实施爆炸,不仅造成李某死亡,而且造成周围群众受伤,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因而构成爆炸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8分)
    3.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但由于该行为与爆炸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依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应依照爆炸罪定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5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未明确说明“钟某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行为本已构成犯罪”者,得分不得超过10分)

  • 第7题:

    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15分)


    正确答案: 【评分标准】P311(15分)
    (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的争议。(3分)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3分)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分)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结束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分)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本案中公司在李某提出调离要求3个月后,仍不调换李某的工作岗位,这是违法的。公司应为李某调换工作岗位,并承担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3分)

  • 第8题:

    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供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问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


    正确答案: (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捞到那个安全卫生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未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终结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本案中公司在李某提出调离要求3个月后,仍不调换李某的工作岗位,这是违法的。公司应为李某调换工作岗位,并承担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

  • 第9题:

    单选题
    李某长期在某矿山从事开矿工作,后被诊断患有“尘肺病”,对于此情况,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矿山应安排李某进行治疗和康复

    B

    矿山应将李某调离生产一线

    C

    李某若已经享有工伤保险,则无权再向矿山索赔

    D

    若矿上没有为李某投保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用由矿山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职工李某因工伤住院后,发现患有另一种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李某治疗这种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应该()
    A

    由李某本人承担

    B

    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C

    由李某所在单位承担

    D

    按医疗保险的办法处理

    E

    由李某和单位各分担5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

    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列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

    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6年5月李某已经满16周岁了,初中毕业后李某外出打工。李某欲在一矿山当矿工,却被告知年龄不够不能从事该工作。李某只好回家休息一年,2007年5月,李某再次来到该矿山,正好该矿山缺少井下工人,负责人便将李某收下,直到2009年元月李某才离开矿山,在此期间,李某表现突出,丝毫看不出未成年人的迹象,因此,也就没有再履行其他任何手续。以上案例有哪些不法之处?

    正确答案: 1.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该矿山收留李某当矿工的行为违法。
    2.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而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以及工作满1年都需要进行健康检查,而本案中,矿山既没有在安排工作前对李某进行检查,也没有在其工作满1年后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条件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因此,本案中该矿山没有履行登记义务的行为也违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李某自幼丧父,后来母亲与继父王某结婚,李某长期与祖母住在一起。后李某母亲去世,王某无人照顾,又没有生活来源。后王某去世,李某向法院申请王某财产的继承权。根据规定,法院下列判决正确的是(  )。

    A.李某为继子女可以继承
    B.李某不是继子女无权继承
    C.李某是继子女但无权继承
    D.若王某无子女,李某可继承

    答案:C
    解析:
    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的子女或者夫与前妻的子女。继子女只有与其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才有权继承其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享有双重的继承权,既有权继承其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也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第1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中的“用人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15题:

    李某是某县党委的领导干部,工作期间,偶然一次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当时没有被问责,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多年后,李某已经被调离转岗,无需再被问责
    • B、多年后,李某已经被提拔,无需再被问责
    • C、多年后,李某已经退休,无需再被问责
    • D、以上三种说法均错误。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李某购置一部新车,并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财产保险,保险价值20万。在保险期间内,李某的车被张某驾驶的卡车撞坏,经交警现场调查,系张某违反交规造成该起事故。这次的事故造成李某损失2万元。下面有关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选择向张某索赔,也可以选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 B、若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了赔偿费,则李某不得再向张某索赔
    • C、若李某放弃了对张某索赔的权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D、若张某向李某支付了赔偿费,则李某仍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刘某向李某履行债务,现因为刘某没按约定履行债务,则李某应请求谁来承担违约责任()

    • A、王某
    • B、刘某
    • C、王某和刘某共同
    • D、王某或刘某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张某和李某为生意伙伴,常有款项往来。2013年2月,张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约定2013年6月底之前偿还。到期后,张某一直未归还该欠款。2016年9月,李某请张某归还该欠款。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若2015年3月底,张某向李某出具了还款计划书,则张某不能再主张时效届满
    • B、若张某不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偿还,则可以请求李某返还
    • C、若2014年11月,李某曾请求张某归还欠款,则该债权时效期间未届满
    • D、若李某之前从未请求过张某归还,则该债权时效已经届满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职工李某因工伤住院后,发现患有另一种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李某治疗这种疾病所产生的费用,应该()

    • A、由李某本人承担
    • B、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 C、由李某所在单位承担
    • D、按医疗保险的办法处理
    • E、由李某和单位各分担50%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2006年5月李某已经满16周岁了,初中毕业后李某外出打工。李某欲在一矿山当矿工,却被告知年龄不够不能从事该工作。李某只好回家休息一年,2007年5月,李某再次来到该矿山,正好该矿山缺少井下工人,负责人便将李某收下,直到2009年元月李某才离开矿山,在此期间,李某表现突出,丝毫看不出未成年人的迹象,因此,也就没有再履行其他任何手续。以上案例有哪些不法之处?


    正确答案: 1.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该矿山收留李某当矿工的行为违法。
    2.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而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以及工作满1年都需要进行健康检查,而本案中,矿山既没有在安排工作前对李某进行检查,也没有在其工作满1年后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条件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因此,本案中该矿山没有履行登记义务的行为也违法。

  • 第21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一家在李某承包的水库戏水,李某的雇工张某和孙某以为王某在偷鱼苗将其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

    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题目中,张某和孙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王某损害,雇主李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15分)

    正确答案: 【评分标准】P311(15分)
    (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的争议。(3分)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3分)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分)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结束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分)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本案中公司在李某提出调离要求3个月后,仍不调换李某的工作岗位,这是违法的。公司应为李某调换工作岗位,并承担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3分)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的小狗受伤后跑到李某家,李某为其治疗并进行饲养。数日后,张某得知此事,要求李某将小狗归还给自己。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是善意取得,小狗应归李某所有

    B

    李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必要的费用

    C

    李某无权要求小狗归己所有

    D

    如果张某不支付必要费用,小狗则归李某所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因无因管理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是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法律依据。无因管理的成立应具备下列要件: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事务无法律上的原因。无因管理成立后,即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