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时或观测前有降水,但降水恰在正点(02、08、14、20)或正点之前停止,则()。
第1题:
为使天气现象栏的记录与降水量的记录配合一致,20时降水量观测时和观测前如无降水,而在其后至20时正点之间有降水,应于20时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
第2题:
起止时分缺测,但各时段降水量记录完整者,“起止时分”栏填降水开始以前和结束以后正点分段观测的时间,但只记()不记分钟。
第3题:
降水量缺测之日如何插补?
第4题:
例行观测迟测时,应及时补测,在补测开始时间外加();迟测超过正点半小时按()处理,观测簿相应栏记—()。
第5题:
观测时或观测前有降水,但降水恰在正点(02、08、14、20)或正点之前停止应(),补测的降水量记在()。根据《GD-01Ⅲ》3.12.2.⑴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允许()。
第6题:
缺测是指某次定时观测()并在正点后()(基准站正点后())内未进行补测,每发生一次算()个错情。
第7题:
特殊情况如临近正点,补测降水量时,降水量记载与相关降水量编报的矛盾应以定时气候观测的记录为准,并在值班日记中说明。
第8题:
第9题:
压、温、湿
风向、风速
降水
地温
第10题:
第11题:
应进行补测,补测的降水量记在该时的RR栏
应进行补测,补测的降水量记在下一时刻的RR栏
第12题:
第13题:
缺测是指某次定时观测全部未进行并在正点后()(基准站正点后())内未进行补测,每发生一次算()个错情。
第14题:
自动观测正点数据缺测处理的优先顺序为()。
第15题:
“逐日降水量表”附注栏无迁移或缺测、插补及影响资料质量的情况也必须填制自记和人工观测情况。
第16题:
自动观测定时数据有缺测时,基准站用()代替;其他站一般时次不进行补测,仅在02、08、14、20时4个定时和规定编发气象观测报告的时次,()、()、()、()、()、()记录缺测时,用现有人工观测仪器或()、()等在正点后()分钟内进行补测;超过()分钟时不进行补测,该时数据按()处理。
第17题:
20时降水量观测时和观测前无降水,而其后至20时正点之间(包括延续至次日)有降水;或20时观测时和观测前有降水,但降水恰在20时正点或正点之前终止。遇有以上两种情况时,应于(),使天气现象与降水记录相配合。
第18题:
为使天气现象栏的记录与降水量的记录配合一致,(),();(),()应于20时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不必进行补测待次日一并处理。
应在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仅作编报用。
是否补测降水量由观测员自行确定。
应在20时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记入当日20时降水量栏。
第21题:
在08时正点补测降水量
不用补测降水量
补测或不补测均可
是否补测由观测员自定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