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要严禁其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第1题:
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2题:
第3题: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经接受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后,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第4题:
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未满十二分和无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5题: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6题:
运输机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经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后,对其进行()考试。
第7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分的,要强制培训教育,并重新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其驾驶资格。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免于审验的是()。
第9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1年
2年
3年
第12题:
3分
6分
9分
12分
第13题:
第14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十二分两次以上或者累计记分达到三十分以上的,应当重新接受驾驶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15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两个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16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17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应当在()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
第18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进入下一周期记分自动予以清除。
第19题: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有记分予以清除。
第20题: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21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负有主要以上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两次或者记分达到九分的,应当()。
第22题:
第23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