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服务形态文化产品的是()A、超级女声李宇春在某电视栏目中表演B、零点咨询公司为星宇服装公司提供的产品推介策划C、张三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的专利D、摄影家任宏上黄山所拍摄的摄影作品

题目

属于服务形态文化产品的是()

  • A、超级女声李宇春在某电视栏目中表演
  • B、零点咨询公司为星宇服装公司提供的产品推介策划
  • C、张三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的专利
  • D、摄影家任宏上黄山所拍摄的摄影作品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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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M摄影家将自己创作的一幅摄影作品原件出售给了L公司,这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应属于______。

    A.M摄影家
    B.L公司
    C.社会公众
    D.M摄影家与L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涉及著作权归属的相关概念。M摄影家将摄影作品原件出售给L公司后,这幅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摄影家。这是因为,摄影家将摄影作品原件出售给L公司时,只是将其摄影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L公司,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摄影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 第2题:

    张某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产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产品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产品开发完成后,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属于( )

    A.张某
    B.张某和李某共有
    C.李某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 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B. 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C. 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D. 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翻译推理题。 题干翻译:(1)朋友→喜欢李。(2)销售公司且同学→不喜欢李。小红:同学且朋友;小兰:同学且—销售公司;小宇:同学且—喜欢李。由上述条件可以得到:小兰:—销售公司,是对(2)的否前,否前不必然,排除A选项;小宇:不喜欢李,是对(1)的肯后,肯后不必然,排除B、C选项;小红:同学,是对(1)的肯前,肯前比肯后,小红喜欢李,而小红喜欢李是对(2)的否后,否后必否前,得到小红一定不再销售公司工作。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 第4题:

    属于文化附加值形态的文化产品是()

    • A、百安居为居民王明提供的家庭装潢服务
    • B、零点咨询公司为服装公司提供的产品推介策划
    • C、张三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的专利
    • D、摄影家任宏上黄山所拍摄的摄影作品

    正确答案:B

  • 第5题:

    小明的好朋友都喜欢看导演李某的电影。小明某销售公司的同学都不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小红既是小明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小兰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小宇是小明的同学但不喜欢李某的电影。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 A、小兰喜欢导演李某的电影
    • B、小宇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C、小宇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 D、小红不在该销售公司工作

    正确答案:D

  • 第6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上述三被告与贾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燃气公司、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红宇餐厅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 第7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用具厅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第8题:

    王涛的好朋友都喜欢歌手周某的歌。王涛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同学都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丽莎既是王涛的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米蓝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贺宇是王涛的同学但不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根据以上陈述,一定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 A、米蓝喜欢歌手周某的歌 
    • B、王涛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 C、贺宇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 D、丽莎不在该咨询公司工作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多选题
    市服装厂承租华夏开发公司的六间房屋后,在未经过华夏开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的四间房屋分别出租给宇威公司与天成公司。由于宇威公司改变房屋结构,被华夏开发公司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市服装厂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恢复房屋原状,人民法院通知宇威公司与天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过审理,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责令宇威公司恢复房屋原状。根据上述情况,(  )在不服一审判决时,可以上诉。[2000年真题]
    A

    市服装厂

    B

    华夏开发公司

    C

    宇威公司

    D

    天成公司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对诉讼标的有实体上的权利或义务而享有上诉权,可以作为上诉人。C项,《民诉意见》第六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 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 第10题:

    问答题
    甲拾得一张出票人为红林公司、收款人为宏宇公司的汇票后,以宏宇公司的名义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乙,乙支付了对价。乙要求付款时被拒绝。此时,宏宇公司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要求乙返还票据。乙辩称其对甲非处分权人并不知情,其已经善意取得了票据权利。  问:(1)何谓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2)乙是否构成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为什么?  (3)宏宇公司认为自己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它能否要求乙返还票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星宇公司是一家专营家用电器的国有公司。2009年1月,星宇公司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某市的两个区分别设立了一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至2009年6月,其获利200余万元,星宇公司的行为构成了
    A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B

    非法经营罪

    C

    扰乱市场秩序罪

    D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某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和用具厂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责任,因为两者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贾某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8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09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的专利申请权归属。2009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09年11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09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问题:
    (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3)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A产品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甲公司向专利局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4)甲公司如果认为B产品属于甲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案:
    解析:
    (1)不拥有。理由:A产品是张工程师执行公司任务完成的研发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2)拥有。理由:B产品属于委托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人。
    (3)如果甲公司在2009年11月之前12个月内曾经就A产品向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依照该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如果甲公司在2009年11月之前12个月内曾经在国内就A产品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甲公司向专利局申请优先权时,应当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4)甲公司如果认为B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B产品是张工程师在退休1年内作出的,并且与在甲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

  • 第14题:

    李某为华宇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李某有权签发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票。 2012年1月12日,李某为公司签发了一张该公司为付款人,金额为6. 5万元的汇票。关于该汇票的票据责任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票据责任人
    B.华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
    C.李某和华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D.华宇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5万元票据责任,其余金额由李某承担


    答案:B
    解析:
    从题干来看李某的行为应为表见代理,签发行为有效,华宇有限责任公司是票据责任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故选B。

  • 第15题:

    在没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赵某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赵某所在单位
    • B、钱某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
    • C、孙某和某公司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
    • D、李某接受乙公司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李某

    正确答案:A,D

  • 第16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某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燃气公司与用具厂应承担责任。

  • 第17题:

    张某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产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产品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产品开发完成后,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属于()。

    • A、张某
    • B、张某和李某共有
    • C、李某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对于贾某受到的损害,燃气公司、用具厂是否应承担共同赔偿损害的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应当,因为燃气公司、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 第19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红宇餐厅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承担,因为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 第20题:

    2008年5月,甲机电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张工程师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了A产品的研究开发。2009年2月,张工程师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接受乙科技开发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委托单独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2009年8月,B产品研制成功。2009年ll月,甲、乙两公司分别就A产品、B产品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甲公司在申请时发现,丙公司于2009年10月提出专利申请的C产品和A产品属于同样的发明,因此向专利局主张,自己对A产品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 问题: 1.张工程师对A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是否拥有专利申请权?说明理由。 3.甲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对A产品的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甲公司向专利局要求优先权时,应当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4.甲公司如果认为B产品属于甲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张工程师不对A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根据规定,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在本题因为在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完成,所以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2.张工程师对B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根据规定,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委托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该专利申请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题中,张工程师接受委托研制B产品,双方没有约定B产品专利申请权归属,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张工程师,所以张工程师对B产品拥有专利申请权。
    3.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另外,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申请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中清楚简要的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本题中要说明B产品属于(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 第21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用具厅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燃气公司与某用具厂应否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燃气公司与用具厂应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在没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赵某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赵某所在单位

    B

    钱某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钱某

    C

    孙某和某公司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公司

    D

    李某接受乙公司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李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