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能表及其二次回路压降超差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计量不准时,供电企业按何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过允许值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检定后的误差值计算退补电量。退补时间应从上次检定换装投运之日起至误差超差被发现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2)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以允许的电压降为基准,按检验的实际值与基准值之差计算追补电量。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电能计量不准时,应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追补电量。
(4)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略
第2题:
用户计量装置发生计量错误时,用户可等退补电量算清楚后再交纳电费。
A对
B错
第3题:
抄表时若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当月电费如何处理?
当月应收电费可暂按上月用电量预收。在表计故障消除后,再分别按情况重新计算电费,多退少补。
略
第4题:
如果客户有多个计量装置,在退补电量电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要退补的户号。
A对
B错
第5题:
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的,选择使用()流程。
第6题:
因计量装置故障、错位表等原因需退补电量电费时,依据()的相关规定,确定退补电量电费的电量和金额。
第7题:
加强电量电费差错管理,因()、窃电等原因需要退补电量电费时,应发起电量电费退补流程,并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处理。
第8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
第9题:
因电能计量装置自身原因引起计量不准,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10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熔断器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11题:
对计量装置超差或记录不准如何处理?
第12题: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供电企业如何退补电费?
第13题: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电费退补时间如何确定?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电费退补时间是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略
第14题:
在计算电能表超差退补电费时,如何确定退补时间?
计算电能表超差退补电费时,其退补时间按规定是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
略
第15题:
对用户申请校验的计费电能表误差超差后,供电企业应()
A退还验表费
B按规定退补电费
C不退还验表费
D仍有异议可向上级计量部门申请检定
第16题:
由于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熔断器熔断、倍率不符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应如何退补电费?
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因计费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因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熔断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并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因电能计量装置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和电费。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
略
第17题:
受理客户反应电费异常时,在抄表核算情况方面可以通过()进行分析处理。
第18题:
如何处理电能计量装置在非正常运行情况下的电费退补?
第19题:
用户计量装置发生计量错误时,用户可等退补电量算清楚后再交纳电费。
第20题: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如果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计量不准,应按规定退补电费,在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第21题:
由于电能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使电能计量出现差错时,应如何退补电费?
第22题:
电量电费退补主题是通过退补电量电费信息,掌握各单位电量电费退补情况,对重大退补和电费差错进行监控。
第23题: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什么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24题:
电能计量装置超差如何退补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