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
第1题:
Ⅰ、Ⅱ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第2题:
下列属于电能计量装置的有()
第3题:
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其计量用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连接线可以和测量回路共用。
第4题: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
第5题:
Ⅳ类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的电压降,必须小于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电压的0.25%。
第6题:
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触点和熔断器。
第7题:
35kV及以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应有电流互感器的专用二次绕组和电压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第8题:
()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
第9题: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的百分之多少?
第10题:
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第11题: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类()、计量用()及其二次回路、()柜(箱)等。
第12题:
电能表
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
电能计量柜(箱)
第13题:
I、II类用于贸易结算之外的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第14题: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Ⅰ类电能计量装置不应超过二次额定电压的0.25%。
第15题:
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互感器、电能表及其二次回路压降超差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计量不准时,供电企业按何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16题:
电能计量装置中的电能表应和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相对应,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大于额定二次电压0.2%的,适用于()电能计量装置。
第17题:
安装在用电客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应配置符合GB/T 16934《电能计量柜箱》规定的电能计量柜或计量箱;35kV电压供电的,宜配置GB/T 16934规定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第18题:
安装在用户处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10kV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全国统一标准的电能计量柜或电能计量箱。
第19题: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的电压降,不大于电压互感器额定二次电压的0.25%。
第20题: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
第21题:
判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是否超过工作要求的误差限值,应以修约后的数据为准。I、II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测试数据按0.02%进行修约。
第22题:
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不应大于其额定电压的()。
第23题:
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