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第1题: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7.0mm,深度不应小于0.3mm。()
第2题: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mm,深度不应小于()mm。
A.5.0,0.2
B.5.0,0.3
C.7.0,0.2
D.7.0,0.3
第3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
第4题:
第5题: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________。
A.字高不应小于5.0mm ,深度不应小于0.2mm
B.字高不应小于7.0mm 深度不应小于0.2mm
C.字高不应小于7.0mm 深度不应小于0.3mm
D.字高不应小于5.0mm 深度不应小于0.3mm
第6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7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A.5.0mm,0.2mm
B.7.0mm,5.0mm
C.7.0mm,0.2mm
D.5.0mm,0.3mm
第8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
第9题:
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mm。
第10题: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第11题:
关于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查验不合格的是()。
第12题: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深度不应。
第13题:
轮胎胎冠花纹深度的要求是: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1.6mm。()
第14题:
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可以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第15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若打刻在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时距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等于1000mm。()
第16题:
第17题: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8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臵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可更改、变动(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9题: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第20题:
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刻(或铸出)在气缸体上且应能(),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没有打刻起止标记的空间时可不打刻)。
第21题:
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
第22题:
除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打刻的的车辆识别代号从上(前)方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
第23题:
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字高应不小于()mm,深度应不小于()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