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在不举升车辆的情形下可观察、拓印的,应视为满足要求。
第1题:
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上,可以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第2题: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不应采用打磨、挖补、垫片、凿改、重新涂漆(设计和制造上为保护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而采取涂漆工艺的情形除外)等方式处理。()
第3题: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位置是否与说明书上标明的位置一致,有无异常,防范此类车辆骗取补贴。()
第4题:
第5题: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6题: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整车、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及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时,还应核对( )。
A.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B.发动机号
C.身份证
D.查验机动车
第7题:
查验车辆识别代号时,对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转移登记、变更迁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更换整车、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业务及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8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应妥善保管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或照片,注册登记检验时保存拓印膜,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保存车辆识别代号照片。
第9题: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变的,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
第10题:
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的车辆,同一辆车的车架上,打刻了车辆识别代号后,还可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第11题:
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字高应不小于()mm,深度应不小于()mm。
第12题:
内容和构成厂家自己确定
不能打磨、挖补
打刻的位置应易拓印
不能更改、变动
第13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
第14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货箱(常压罐体)易于拍照。()
第15题:
第16题:
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不易见时,可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后办理注册登记。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7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A.5.0mm,0.2mm
B.7.0mm,5.0mm
C.7.0mm,0.2mm
D.5.0mm,0.3mm
第18题: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 )。
A.按照改动后的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备案
B.按照登记的原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后办理变更备案
C.重新编制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
D.不再办理变更
第19题: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
第20题:
机动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不易见时,可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后办理注册登记。
第21题:
关于车辆识别代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22题:
关于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查验不合格的是()。
第23题: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