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


    参考答案:

    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 第2题:

    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


    正确答案:平衡协调法、系统综合调整法、社会责任本位法、经济集中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法、以公为主、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和协调之法

  • 第3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与商的关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经济就是以革本经济领域中的特定关系或特定问题为对象,以国家为调整这些关系或者解决这些问题所确定的政策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则。
    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商法与经济法的办界限存在着模糊化。在区别商法和经济法的时候,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首先,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产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区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与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互相包容的现象。

  • 第4题:

    经济法的本质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所谓的阶级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阶级本质;二是所谓的社会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社会本质;三是所谓的本质(根本)属性论,指的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根本)属性。

  • 第5题:

    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是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本质的派生物。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简要评述关于经济法本质的各种观点。


    正确答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本质的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们普遍认为,把握经济法的本质,有助于确立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因而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法的本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刘隆亨教授提出的“国家及政府管理和协调论”;刘文华、王长河提出的“协调主义论”;李昌麒提出的“国家干预经济论”;潘静成、刘文华提出的“国家干预、参与论。”漆多俊提出的“国家调节论”;王保树教授提出的“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论”等等。
    从上述各家之言分析,我国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本质的论争呈现众说纷纭的状况,远未能达成统一的认识。但其中有一个共同的趋向是,愈来愈多的学者把讨论的焦点逐渐集中到本质属性论上,而不再把精力从一般意义上的法的社会性或阶级性来探讨经济法的本质。
    我国经济法学者虽然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经济法的本质属性上,但由于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展开讨论的,因此得出的结论却有所不同。

  • 第7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般来说,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指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全面的、社会公共的,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是以商品经济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因此,就本质而言,经济法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调控社会经济,使其良性运行、协调发展之法。
    其本质有如下提示:
    (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2)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3)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4)是经济集中和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法。
    (5)是以公为主、公法与私法相互渗透和协调之法。

  • 第8题:

    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互统一的法律关系;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且结合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本质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一般来说,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指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全面的、社会公共的,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是以商品经济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因此,就本质而言,经济法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调控社会经济,使其良性运行、协调发展之法。
    其本质有如下提示:
    (1)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2)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3)是社会责任本位法。
    (4)是经济集中和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法。
    (5)是以公为主、公法与私法相互渗透和协调之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着重回答经济法自身是什么的问题,是经济法理论中的()
    A

    经济法本体论

    B

    经济法价值论

    C

    经济法规范论

    D

    经济法运行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是经济法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本质的派生物。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与商的关系是什么?

    正确答案: 经济就是以革本经济领域中的特定关系或特定问题为对象,以国家为调整这些关系或者解决这些问题所确定的政策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则。
    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商法与经济法的办界限存在着模糊化。在区别商法和经济法的时候,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首先,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产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区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与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互相包容的现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经济法的本质包括()

    A、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B、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C、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整法

    D、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

    E、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参考答案:ABCDE

  • 第14题:

    关于经济法的本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 B、经济法是权力本位法
    • C、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 D、经济法是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有关经济法的本质说法正确的是()。

    • A、经济法是个体权利本位法
    • B、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
    • C、经济法是系统调整法
    • D、经济法是公私法兼顾的法

    正确答案:B,C,D

  • 第16题:

    经济法的特征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范;
    3、它是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的规范。

  • 第17题:

    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二是();三是()。


    正确答案:阶级本质论;社会本质论;本质属性论

  • 第18题:

    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

    • A、经济法的地位
    • B、经济法的本质
    • C、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 D、经济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简述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所谓的阶级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阶级本质;
    二是所谓的社会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社会本质;
    三是所谓的本质(根本)属性论,指的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根本)属性。
    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本质的外在表现,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包括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性、经济法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政策性。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本质与经济法的特征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本质是经济法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对于何为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先后有过三种观点,一是所谓的阶级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阶级本质;
    二是所谓的社会本质论,指的是经济法的社会本质;
    三是所谓的本质(根本)属性论,指的是经济法所固有的、决定经济法性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根本)属性。
    经济法的特征,是经济法本质的外在表现,由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包括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平衡协调性、经济法的多层次、性经济法的政策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广义上两个角度看经济法律关系特征。

    正确答案: 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如下: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社会组织的其他社会个体的意志直接协调并结合的法律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其他一些特点:
    第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
    第二,经济法律关系一般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标志之一是()。
    A

    经济法的地位

    B

    经济法的本质

    C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D

    经济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本质。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本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般意义上的阶级性。中国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总体上体现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指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属性,即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本质和功能。中国经济法是综合、系统调整法,对经济关系就其全过程进行系统调整;中国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平衡协调国家所代表的社会整体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个体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中国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协调国家与企业利益;中国经济法是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对立统一的法,大力发扬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同时仍保持国家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必要的经济集中;中国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法,以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和协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简要评述关于经济法本质的各种观点。

    正确答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本质的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他们普遍认为,把握经济法的本质,有助于确立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因而从不同的角度,对经济法的本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刘隆亨教授提出的“国家及政府管理和协调论”;刘文华、王长河提出的“协调主义论”;李昌麒提出的“国家干预经济论”;潘静成、刘文华提出的“国家干预、参与论。”漆多俊提出的“国家调节论”;王保树教授提出的“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论”等等。
    从上述各家之言分析,我国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本质的论争呈现众说纷纭的状况,远未能达成统一的认识。但其中有一个共同的趋向是,愈来愈多的学者把讨论的焦点逐渐集中到本质属性论上,而不再把精力从一般意义上的法的社会性或阶级性来探讨经济法的本质。
    我国经济法学者虽然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经济法的本质属性上,但由于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展开讨论的,因此得出的结论却有所不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