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5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哪些部门核准()
第6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第7题: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
第8题: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9题: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工商部门
安全监督部门
第12题:
县级以上
市级以上
省级以上
镇级以上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16题: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17题: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18题:
新环保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
第19题: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20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21题:
停止运行
停止使用
拆除与闲置
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22题:
自行拆除
不得拆除或者闲置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应经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23题:
闲置
关闭
维修
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