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投诉处理程序。
第1题:
投诉人拒绝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按()处理。
第2题: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第3题: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下哪些内容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第4题: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
第5题:
财政部门经审查()提出的方式的投诉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并及时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6题:
财政部门;代理商
代理商;供应商
财政部门;供应商
供应商;财政部门
第7题: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
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求投诉人转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投诉主体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要求投诉人追加采购人为被投诉人
第8题:
对投诉事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的时间
对投诉事项进行专家评审的时间
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时间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的时间
第9题:
投诉无效
自动撤回投诉
不予受理
无法受理
第10题:
所投诉事项已经过质疑
投诉人不是参加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的方式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和信息来源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
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且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被投诉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日
第13题:
投诉人撤回投诉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
第14题: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
第15题: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副本。
第16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清晰的,应当()。
第17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时间有:()
第18题: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经主管部门同意,投诉人可以撤回投诉
投诉人申请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管部门,并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提出撤回投诉申请
已经查实投诉内容成立的,投诉人撤回投诉的行为不影响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人撤回投诉的,可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投诉
第19题:
中止投诉处理程序
按照监督检查程序继续处理
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20题:
继续
中止
终止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21题:
不予受理
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
要求投诉人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认定为无效投诉
第22题:
经审查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违法情形的,决定不允许撤回投诉
经审查未发现违法情形的,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发现违法,后续依法查处)
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驳回投诉
第23题:
投诉处理结果
质疑答复
投诉书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方便供应商投诉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