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在张某为其母亲图雅投保的合同中,具有下列情形,正确的说法是:()A、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B、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也可以要

题目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在张某为其母亲图雅投保的合同中,具有下列情形,正确的说法是:()

  • A、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B、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张某增加保费而保留合同
  • C、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某不能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 D、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依然有权为其投保任何人身保险合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更多“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金柱为其女张玉签订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合同,并且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每年女儿生日5月10日到来时支付当年保费。对于该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现该合同不得转让

    B.该合同无须张玉同意,即可以转让

    C.如果张某于2010年7月14日仍未支付当年保费,则合同的效力依法中止

    D.如张某破产,至2011年5月8日仍未缴付去年和今年的保费,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从上述规定可知,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无须子女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即不受第一款规定的限制);但转让保险合同时却应受第2款规定的约束,即须经被保险人的子女同意方可转让,而子女未成年时无法同意,故子女未成年时的父母投保的以子女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不得转让。故A正确,B错误。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C选项错在唯一的中止合同,其实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D错在不够2年。且未协商。

  • 第2题:

    有关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设图雅外出散步,因李大壮酒后驾车肇事而致图雅死亡,则张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和李大壮都承担赔偿责任

    B.设张玉因飞机失事,意外死亡,张金柱悲伤过度,沉沦数年,飞机失事3年后欲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金,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张玉死亡的赔偿保险金

    C.设张某因罗帆消极怠工,拒付其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则罗帆有权起诉要求张某支付该保费给保险公司

    D.如张金柱意外死亡,则上述三份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正确答案:AC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无代位求偿权,故A选项正确。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故8选项错误。
    第38条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员工不再限制之列,具有诉权,故c选项正确。
    《保险法》并未规定投保人死亡,其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其相关效力仍应依据相关缴付保费
    的法律规定来处理,故D选项错误。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1~5题。

    在张某为其女儿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因其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张某以其监护人的身份指定受益人
    B:张某女儿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为她是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因其女儿无民事行为能力,故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
    D: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即其女儿的同意

    答案:A
    解析: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第39条、第42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本题A、B、C、D四项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产生。详解:《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据此,本题A项正确。因张某的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学原理,她既不能指定受益人,也不能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对张某指定受益人的行为也没有同意权,故本题B、C、D项不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缴纳。详解:《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人身保险保险金的支付。详解:如果张某的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则根据继承法原理,保险公司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投保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故本题B项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据此,本题D项正确。单纯的投保人是不能成为保险金的受领人的,故本题C项不正确。


    【考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17条,118条,127条,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的利益提供服务,所以A选项正确。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和投保人、保险人之间是居间服务的关系,不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B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保险经纪人也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而不是向投保人收取佣金,所以C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所以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的关系,保险经纪人的行为由自己负责,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D。

  • 第4题:

    共用题干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1~5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人寿保险合同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用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A:协商
    B:调解
    C:诉讼
    D:仲裁

    答案:C
    解析: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第39条、第42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本题A、B、C、D四项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产生。详解:《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据此,本题A项正确。因张某的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学原理,她既不能指定受益人,也不能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对张某指定受益人的行为也没有同意权,故本题B、C、D项不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缴纳。详解:《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人身保险保险金的支付。详解:如果张某的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则根据继承法原理,保险公司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投保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故本题B项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据此,本题D项正确。单纯的投保人是不能成为保险金的受领人的,故本题C项不正确。


    【考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17条,118条,127条,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的利益提供服务,所以A选项正确。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和投保人、保险人之间是居间服务的关系,不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B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保险经纪人也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而不是向投保人收取佣金,所以C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所以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的关系,保险经纪人的行为由自己负责,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D。

  • 第5题: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1年2月,吉某外出进货时,不幸遇害。杨某悲痛欲绝,竟也在几天后因过度伤心死亡。此后,已经多年不来往的吉某的弟弟吉甲突然向张某提出,吉某的女儿杨某已经死亡,现在只有自己才是吉某唯一的亲人,应该继承其全部遗产。张某不同意,二人争执不下,吉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张某的妨害,实现自己的继承权。问:
    (1)如何认定本案的性质?为什么?
    (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在性质上属于转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本案中,杨某属于吉某的合法继承人,且杨某属于吉某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本案性质属于转继承。
    (2)本案中杨某在吉某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也死亡,因此,杨某已经取得了吉某的遗产继承权。杨某死亡后,应由张某和杨某的女儿张乙作为杨某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法院应当驳回吉甲的诉讼请求。
    【精解】本案适用的法条主要是《继承法意见》第52条(转继承)。本案作答的关键 在于掌握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之间的区别。

  • 第6题:

    1985年,张某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丈夫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不久张某患了精神病,儿子自行到其父亲那里生活,再也没有与张某联系。1999年2月,张某不慎烧伤,张某的妹妹为其交纳了医疗费用3万元,并把张某送至敬老院。  张某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儿子、女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赡养。  张某的儿子、女儿以母亲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赡养母亲。 上述法律规定属于什么类型的命题?


    正确答案: 上述法律规定是一个全称肯定命题。

  • 第7题:

    小和田雅子是现今天皇明仁天皇的?()

    • A、妻子
    • B、儿媳妇
    • C、女儿
    • D、母亲

    正确答案:B

  • 第8题: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张金柱为其企业员工罗帆签订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有关该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罗帆为张某企业员工,故该合同无须经过罗帆本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 B、该合同经过罗帆本人的书面同意,可以质押
    • C、张某可以未经罗帆同意而指定罗帆的妻子和儿子为受益人
    • D、罗帆跳槽到其他单位,张某有权解除该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多选题
    有关该3份保险合同签订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金柱有权为上述三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B

    张金柱有权为上述三人指定受益人(经上述三人同意后)

    C

    张金柱可以在签订上述合同时依法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D

    设张金柱签订的上述格式合同中具有排除其作为投保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则如保险公司未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张金柱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张金柱作出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BC两项,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D项,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是企业职工,收入不高;其妻身体不好,无工作;其母年事已高,多年来一直与其共同居住;其子,24周岁,在读研究生;其女,19周岁,大学一年级在校生。张某拟申请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应当认定为与张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张某的(  )。
    A

    妻子、儿子、女儿、母亲

    B

    妻子、儿子、母亲

    C

    妻子、女儿、母亲

    D

    妻子、儿子、女儿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有关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下列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设图雅外出散步,因李大壮酒后驾车肇事而致图雅死亡,则张某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和李大壮都承担赔偿责任

    B

    设张玉因飞机失事,意外死亡,张金柱悲伤过度,沉沦数年,飞机失事3年后欲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金,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张玉死亡的赔偿保险金

    C

    设张某因罗帆消极怠工,拒付其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则罗帆有权起诉要求张某支付该保费给保险公司

    D

    如张金柱意外死亡,则上述3份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如D公司主张债权,其有权向(    )。
    A

    张某主张

    B

    李某主张

    C

    A公司主张

    D

    C公司主张

    E

    张某和李某同时主张


    正确答案: B,C
    解析:

  • 第13题:

    张金柱为其企业员工罗帆签订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有关该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罗帆为张某企业员工,故该合同无须经过罗帆本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B.该合同经过罗帆本人的书面同意,可以质押

    C.张某可以未经罗帆同意而指定罗帆的妻子和儿子为受益人

    D.罗帆跳槽到其他单位,张某有权解除该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BD
    《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故A错误,B正确。
    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可见只有第3款的情形下方不经同意,故C选项说法错误。
    商业保险合同并无强制性,投保人当然有权依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其投保的合同。故D选项正确。

  • 第14题:

    张某,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900元的收入,为满足其女友林某的要求, 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 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 主张李某与张某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张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叔父赠与他一台彩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的叔母可以主张该赠与无效
    B.张某的叔母不得主张该赠与无效
    C.张某的父母可以主张该赠与无效
    D.张某的父母不得主张该赠与无效


    答案:B,D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 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因此BD正确。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1~5题。

    3年后,张某的母亲因意外事故死亡,根据张某为其母亲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公司应向谁支付保险金?()
    A:如果张某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B:如果第三人为受益人的,该保险公司应当向该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C:如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张某支付保险金
    D:如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张某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第39条、第42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本题A、B、C、D四项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产生。详解:《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据此,本题A项正确。因张某的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学原理,她既不能指定受益人,也不能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对张某指定受益人的行为也没有同意权,故本题B、C、D项不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缴纳。详解:《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人身保险保险金的支付。详解:如果张某的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则根据继承法原理,保险公司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投保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故本题B项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据此,本题D项正确。单纯的投保人是不能成为保险金的受领人的,故本题C项不正确。


    【考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17条,118条,127条,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的利益提供服务,所以A选项正确。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和投保人、保险人之间是居间服务的关系,不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B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保险经纪人也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而不是向投保人收取佣金,所以C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所以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的关系,保险经纪人的行为由自己负责,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D。

  • 第16题:

    共用题干
    张某欲为其62岁的母亲和8岁的女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真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提问。请回答下列1~5题。

    在张某为其母亲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下列关于受益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的母亲可以成为受益人
    B:张某的母亲有权指定受益人
    C:张某有权指定受益人,但需征得其母亲的同意
    D:该保险中可以不指定受益人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第39条、第42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人身保险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据此,本题A、B、C、D四项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的产生。详解:《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据此,本题A项正确。因张某的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学原理,她既不能指定受益人,也不能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对张某指定受益人的行为也没有同意权,故本题B、C、D项不正确。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缴纳。详解:《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人身保险保险金的支付。详解:如果张某的母亲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则根据继承法原理,保险公司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支付保险金,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投保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故本题B项正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据此,本题D项正确。单纯的投保人是不能成为保险金的受领人的,故本题C项不正确。


    【考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详解:根据《保险法》第117条,118条,127条,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的利益提供服务,所以A选项正确。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保险经纪人和投保人、保险人之间是居间服务的关系,不是委托代理关系,所以B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保险经纪人也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而不是向投保人收取佣金,所以C选项不正确。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所以保险代理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关系是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的关系,保险经纪人的行为由自己负责,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D。

  • 第17题:

    张某为丈夫李某投保死亡保险,并在征得李某同意下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后来双方离异,但被保险人李某未变更受益人,李某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

    • A、李某父亲
    • B、李某的女儿
    • C、张某
    • D、李某母亲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1985年,张某与丈夫离婚,女儿由丈夫抚养,儿子由张某抚养。不久张某患了精神病,儿子自行到其父亲那里生活,再也没有与张某联系。1999年2月,张某不慎烧伤,张某的妹妹为其交纳了医疗费用3万元,并把张某送至敬老院。  张某认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儿子、女儿应当履行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赡养。  张某的儿子、女儿以母亲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为由,认为不应当赡养母亲。 张某儿子、女儿的抗辩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张某儿子、女儿的抗辩不能成立。

  • 第19题: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有关张金柱为其企业员工罗帆签订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金柱须一次性支付罗帆保险合同的全部报费
    • B、罗帆妻子与罗帆离婚,张某即直接将合同受益人变更为罗帆父亲和儿子
    • C、设合同签订1年后,罗帆因感情问题精神分裂为无行为能力人,后自杀,则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保险金
    • D、若合同签订1年半之后,罗帆因交通肇事罪而重伤死亡,如无其他情形,则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张金柱为其女张玉签订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合同,并且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每年女儿生日5月10日到来时支付当年保费。对于该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现该合同不得转让
    • B、该合同无须张玉同意,即可以转让
    • C、如果张某于2010年7月14日仍未支付当年保费,则合同的效力依法中止
    • D、如张某破产,至2011年5月8日仍未缴付去年和今年的保费,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在张某为其母亲图雅投保的合同中,具有下列情形,正确的说法是(  )。
    A

    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张某增加保费而保留合同

    C

    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某不能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D

    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依然有权为其投保任何人身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16条第3款、第6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CD两项,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某个体企业主张金柱欲为其62岁的母亲图雅、8岁的女儿张玉以及在其企业工作的员工28岁的司机罗帆投保保意外伤害保险。为此,他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人身保险合同。请回答下列相关问题。在张某为其母亲图雅投保的合同中,具有下列情形,正确的说法是:()
    A

    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

    设某险种要求被保险人年龄在60周岁之下方能投保,张某谎称母亲图雅的年龄为52岁而入保,则保险公司也可以要求张某增加保费而保留合同

    C

    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张某不能为其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D

    如图雅罹患老年痴呆症而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依然有权为其投保任何人身保险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小和田雅子是现今天皇明仁天皇的()?
    A

    妻子

    B

    儿媳妇

    C

    女儿

    D

    母亲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张金柱为其女张玉签订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并且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每年女儿生日5月10日到来时支付当年保费。对于该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不得转让

    B

    该合同无须张玉同意,即可以转让

    C

    如果张某于2010年7月14日仍未支付当年保费,则合同的效力依法中止

    D

    如张某破产,至2011年5月8日仍未缴付去年和今年的保费,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两项,《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限制
    CD两项,第36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