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题目

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 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 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 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更多“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2004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该案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将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正确答案:B
    B。离婚案件判决的送达,特殊点有二:第一,不得由一方当事人代替另一方领取判决;第二,应当告知当事人判决未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除此之外,离婚判决的送达并无特殊之处,若当事人拒不接收,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留置送达。

  • 第2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该耕牛意外死亡,本案可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B.李某可以撤回本诉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
    D.若李某撤回本诉,张某提出的反诉将随之消灭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反诉
    讲解:调解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而本案中,耕牛的死亡并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C项错误。反诉请求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使本诉因撤诉而消灭,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D项错误。

  • 第3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 第4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从诉的种类角度看,本案的诉的种类是:( )
    A.确认之诉 B.给付之诉
    C.形成之诉 D.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竞合


    答案:B
    解析:
    考点:诉的种类
    讲解:诉的种类,通常是根据原告诉讼请求的性质和内容,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所谓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之诉。所谓形成之诉,在我国通常称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种法律关系之诉。所谓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此种给付包括被告的金钱给付、物的给付及行为给付。本案中,本诉李某要求张某给付自家的耕牛,张某要求李某给付照顾耕牛的费用,均属于给付之诉,答案选B。

  • 第5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决定对王某诉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作撤诉处理。下列选项中,可能成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撤诉处理的原因的情形有:
    A:王某经两次合法传唤,均未到庭且未说明理由
    B:王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C:王某和李某白行和解后,王某申请撤诉
    D:李某提出反诉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其中的第(1)、(2)、(3)项对应了本题中ACD三项所述的内容,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庭都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延期审理。B项是《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而不是延期审理,所以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当然可以作撤诉处理。故此,本题选项ABC均正确。
    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高检规则》第46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本题中,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故正确选项是B。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2)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3)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5)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据此,选项AD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242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第四,时间是否计入审理期限不同。《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依照本法第198条第(2)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第200条第2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的说法错误。

  • 第6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
    B.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一案
    C.韩某申请法院确认丈夫赵某失踪一案
    D.马某诉闫某离婚一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所以选项B正确。

  • 第7题:

    张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
    • B、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中说明后,视为法院调取的证据,无需进行质证
    • C、若在庭审过程中,李某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出李某患有精神疾病,要求宣告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院应当将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认定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合并审理
    • D、若李某在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此时法院可以对其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8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何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 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我国法律,因为依据我国法律中的国际私法规范,离婚案件适用离婚案件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 第9题:

    清代影响最大的才学小说是()。

    • A、张南庄的《何典》
    • B、李汝珍的《镜花缘》
    • C、随缘下士编辑的《林兰香》
    • D、李海观的《岐路灯》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宋代眉州人李仁卿育有三子三女,三子为李玉龙、李玉凤、李玉麟,三女为李香竹、李香梅、李香兰。某年李仁卿又添一对孪生儿女,按照李仁卿给儿女取名的用意,这个男孩应当叫李(),女孩应叫李()。


    正确答案:玉龟;香菊

  • 第11题:

    多选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李某诉家住同市乙区的夏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履行地在乙区,甲区法院未受理李某的起诉。下列甲区法院向李某提出的不受理的理由,不正确的有()。
    A

    李某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法的规定

    B

    李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

    C

    李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

    D

    甲区法院和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乙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正确答案: 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不存在该条关于但书内容的规定,应按一般情况处理,即不予承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失效后,张某和李某都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该借款纠纷案件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B.因为双方当事人都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C.因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李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D.因为债务人张某不同意提起诉讼,该案不能自动转入诉讼程序


    答案:C
    解析:
    考点:支付令失效的处理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口条第2款规定,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因此,C项正确。

  • 第14题:

    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 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 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 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 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 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答案:B
    解析:
    。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时间要件需要考生注意。

  • 第15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经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一山之隔的邻县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支付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该耕牛意外死亡,本案可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B.李某可以撤回本诉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
    D.若李某撤回本诉,张某提出的反诉将随之消灭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反诉
    讲解:调解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畀法院裁定。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而本案中,耕牛的死亡并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C项错误。反诉请求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使本诉因撤诉而消灭,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D项错误。

  • 第16题: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范围的是( )。

    A、王某诉李某借款合同一案
    B、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一案
    C、韩某申请法院确认丈夫赵某失踪一案
    D、马某诉闫某离婚一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张某盗窃银行保险柜属于刑事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范围。所以选项B正确。

  • 第17题:

    唐某和李某合伙纠纷一案,唐某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李某声称其与唐某之间并不存在合伙关系,经查,李某所叙述的内容属实。此时,法院应继续审理,作出驳回唐某起诉的判决。()


    答案:错
    解析:
    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对于被告的不适格,只是在案件受理后,经过审查证据或者根据庭审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被告不应当承担责任,所以法院应当作出实体上的判决,因此要适用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第18题:

    张某诉李某债务纠纷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其中审判员甲是张某的近亲属,书记员乙是李某所聘律师的近亲属,证人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应当回避
    • B、乙应当回避
    • C、丙应当回避
    • D、丙不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窦娥冤》中毒死张老头的凶手是()。

    • A、李春香
    • B、蔡婆
    • C、张驴儿
    • D、赛卢医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1988年我国公民张男和李女在北京结婚。次年生有一子。1991年,张男自费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家公司工作。1998年5月,张男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向温哥华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隐瞒了生有一子的事实。李女在咨询了律师后,也向北京的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北京的法院受理此案后开庭审理。张男未到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李女与张男离婚,张男承担儿子的扶养费每月350元人民币。 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也审理了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李女未到庭,法院判决张男与李女离婚。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正确答案: 不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不存在该条关于但书内容的规定,应按一般情况处理,即不予承认。

  • 第21题:

    张某和李某系为邻居,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张某当众揭露李某的隐私,李某便到法院控告张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又与李某重归于好,李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 A、对张某免予起诉
    • B、终止审理
    • C、不起诉张某
    • D、宣告张某无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李香诉张惠一案执行终结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执行员李猛吵闹,执行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执行员。执行员将此情况报告执行庭庭长,由庭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进行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 B、李香的行为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但其情节轻微,人民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不妥
    • C、拘留措施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 D、李香不服拘留决定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C,D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桃与张风系邻居。1999年5月,李桃借给张风1500元,后因关系不和,李桃向其索还,张风不给,反而辱骂打伤李桃。李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张风还欠款及利息。在审理中,李桃称张风将其打伤,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对于李桃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A

    合并审理

    B

    裁定驳回李桃的损害赔偿请求

    C

    延期审理

    D

    告知李桃必须另行起诉,法院可以将两案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不定项题
    张某诉李某债务纠纷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其中审判员甲是张某的近亲属,书记员乙是李某所聘律师的近亲属,证人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甲应当回避

    B

    乙应当回避

    C

    丙应当回避

    D

    丙不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