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A、王某2001年

题目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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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M省甲市某煤炭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在N省乙市开采煤矿,该煤矿由P省丙市某煤炭设计院设计,开采的原煤销往Q省丁市,则其资源税纳税地点为(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正确答案:B
    解析: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或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丁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正确答案:AD
    解析: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 第3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4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 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 书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 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 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1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 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 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 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 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 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 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王某先 后订立了 4份遗嘱且内容不一致,在无公证遗嘱的情 况下,应当遵循后遗嘱优于前遗嘱的原则。王某所订 立的第4份遗嘱为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除适用于紧急 情况外,还必须要有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由于该口头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王某所立 的第三方遗嘱为录音遗嘱,录音遗嘱也需要两名无利 害关系的见证人,此处存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赵某虽然是乙的朋友,但是朋友与继承无利害关系,仍 可以作为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有效,应以第三份遗嘱为 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将李某(16周岁)欺骗至游戏厅打游戏,然后给李某父亲打电话:“我绑架了你儿子,赶紧汇钱到我账户,否则杀了他!”甲构成绑架罪
    B.乙和王某商议,共同“搞点儿”王某父亲的钱。由乙打电话给王某父亲:“我绑架了你儿子,赶紧汇钱到我账户,否则杀了他!”王某父亲不相信,王某便在电话里伪装自己被绑架。乙构成绑架罪
    C.丙将儿子从岳父处悄悄接回来,然后打电话给岳父:“儿子被绑匪绑架了,他们问我要钱,不给钱就杀了小孩,你赶紧给我打钱。”岳父相信便打钱给丙。丙构成敲诈勒索罪
    D.丁偷盗一个婴儿准备出卖,但是卖不掉,便恐吓婴儿父母,声称不给钱就杀了婴儿。丁构成拐卖儿童罪和绑架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A项,甲对李某父亲虚构事实对李某父亲以恶害相通告勒索财物,李某父亲一方面产生了认识错误,即儿子被绑架了;另一方面,产生恐惧心理,构成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想象竞合。 B项,与A项类似,乙和王某虚构事实敲诈勒索,这些事实既是虚假的,又让人恐惧,行为既符合诈骗罪又符合敲诈勒索罪,想象竞合。注意,绑架罪的实行行为要求实质控制人质。 C项,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模式是:实施恐吓行为→产生恐惧心理→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对方的恐惧心理来源于绑匪的恐吓,岳父的恐惧不是来源于丙,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丙虚构事实的行为使岳父交付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项正确。

  • 第6题:

    某寿险公司拟在2015年6月举办一个高端养老产品说明会,甲某、乙某、丙某均为公司的个险营销员,丁某为该寿险公司的正式员工。该寿险公司拟办的产品说明会可以具体由()具体负责。

    • A、甲某
    • B、丁某
    • C、甲某、乙某和丙某
    • D、甲某、乙某、丙某和丁某四人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王某购买房屋后,想与邻居丁某进行房屋交换,丁某也正有此意。王某的房产价值为80万元,丁某的房产价值为120万元,则()需要缴纳契税。

    • A、甲
    • B、乙
    • C、甲和乙
    • D、甲和乙均不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多选题
    龚某于2002年3月死亡,其近亲属有妻子甲;大儿子乙;小儿子丙和女儿丁。乙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丙有一个刚满月的儿子。儿子乙于2001年车祸去世,继承开始后小儿子丙因病亦去世,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

    乙的女儿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B

    丙的儿子基于代位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C

    乙的女儿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D

    丙的儿子基于转继承可以取得龚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住在甲县的王某,在乙县生产伪劣商品经过丙县运输到丁县进行销售。无权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机关是(  )。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丁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题中,乙县、丙县和丁县都是王某违法行为的发生地,都有权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第10题:

    李某死亡,对所遗留财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生有一儿子甲,甲生一女儿乙,李某的次子生有一女儿丙;李某的女儿收养一儿子工而李某的二子一女以及长子的儿子甲均于李某死亡前死亡。现乙、丙、丁为继承而发生争执。丙认为乙是曾孙女,乙无继承权;乙、丙认为丁是收养的,无权代位继承。关于本案下列何者享有继承权?( ) A.乙、丙、丁均有继承权 B.乙、丙可以继承,丁不可以 C.丙可以继承,乙、丁均不可以 D.乙、丙、丁均无继承权


    正确答案:A
    依《继承法》第10、11条规定,以及《继承法意见》第25、26条规定,A项正确。

  • 第11题:

    甲公司为本单位员工乙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经过乙的同意后,甲公司可以指定下列哪些人作为受益人?( )

    A.乙的妻子丙

    B.乙的儿子丁

    C.甲公司董事长张某

    D.乙的同事王某


    正确答案:AB
    考点:受益人
    解析:选项A、B正确,我国《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据此可知,C、D错误。

  • 第12题:

    张某住在甲市,驾车出游过程中,在丙市撞到了住所地在乙市的王某,王某被送到离出事地点最近的丁市医院。不久后乙因救治无效而在丁市医院死亡。试问:王某的妻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法院中没有管辖权的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侵权行为地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甲市是被告住所地,丙市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丁市是侵权结果发生地,这些地方所在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市是原告住所地,其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 第1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扇送给张某
    D.丙和了约定,如果丙的儿子回国,丙就将钢琴卖给丁

    答案:A,D
    解析:
    B项错在起诉权为当事人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当事人不能以附条件的形式剥夺,即该附条件违法。C项错在黄金属于限制流通物,不能附条件,否则违法。

  • 第14题:

    某有温甲、温乙、温丙、温丁共四个儿子,下列()没有丧失了继承权。

    • A、温甲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温某,曾将温某打成脑震荡
    • B、温乙故意杀害温某
    • C、温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温甲
    • D、温丁篡改遗嘱,将全部遗产归自己所有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 B、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 C、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 D、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单选题
    张某在甲企业从事家具生产工作15年。甲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张某转至乙煤矿,从事井下掘进工作2年。乙煤矿转制后,张某分流到乙煤矿的承继单位丙企业,从事煤的取样、制样工作10年,随后应聘到丁肉食加工企业,从事肉鸡分割工作,直至退休。张某退休2年后,感觉身体不适,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诊断为尘肺。针对以上情况,应当负责张某医疗费用的企业是( )。
    A

    甲企业

    B

    乙煤矿

    C

    丙企业

    D

    丁企业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7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乙二人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军校,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

    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王某按期支付货款给李某,李某就不到法院起诉王某

    C

    张某与赵某约定,如果张某将黄金50克卖给赵某,赵某就将古字画送给张某

    D

    丙和丁约定,丁的儿子十八岁时就送他一台电脑


    正确答案: 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