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土地公有原则。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土地不仅是资源,而且是资产。我国境内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一经征收即转化为全民所有。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包括有期限使用、有用途限制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批准,可以采用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保护土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怖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要坚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㈩保护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推行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鉴于房地产在同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房地产市场交易的高利润和高风险性,对房地产活动既不能管得太死,又不能放任自流,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以宏观调控为指导,适当放开,由市场去调节
更多“试述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试述我国医院后勤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大致如下:
    (1)坚持社会公信度(信誉)第一的原则:"诚实守信"是每一个服务性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后勤工作为医院的医疗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为全体职工和患者提供生活保障服务,必须保持诚信服务的良好信誉。
    (2)坚持"管理是服务","管理出效益"的原则:也就是说后勤管理既要"以人为本",满足服务对象的各种合理需求,争取最大的服务效益;又要在服务工作中加强成本核算,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3)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与医疗卫生改革相协调的原则: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的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的福利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实行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我国的绝大多数医院都属于非营利性医院,在为医院提供后勤保障时必须与国家上述政策相协调,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4)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原则:医院后勤管理保障体系的改革,必须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经济规律为准则,以法律为依据,逐步建立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具有企业性质,能适应竞争生存的社会化后勤服务体系,并最终实现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5)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后勤机构、人事、分配等制度的改革同步的原则:医院后勤体制改革必须在政府的统筹安排下逐步进行,以保持医院工作的稳定和秩序。

  • 第2题:

    简述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丌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 第3题:

    简述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

  • 第4题:

    简述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宪法;(2)房地产法律;
    (3)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法规、决议和命令;
    (4)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
    (5)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6)地方立法机关和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地产管理法规。

  • 第5题:

    问答题
    简述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三项内容的关系?

    正确答案: 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三个方面的思想内容,互相联系,互相作用。
    1、实行档案的统一管理,才能切实地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从而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2、实行档案的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都是为了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要做到便于利用,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和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从这一相对的意义上,也可以说统一管理和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是手段性的,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是目的性的。
    3、没有统一管理和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就没有便于利用的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离开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和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失去意义和方向。
    综上所述,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土地公有原则。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土地不仅是资源,而且是资产。我国境内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国家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一经征收即转化为全民所有。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包括有期限使用、有用途限制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批准,可以采用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保护土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怖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要坚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㈩保护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推行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鉴于房地产在同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房地产市场交易的高利润和高风险性,对房地产活动既不能管得太死,又不能放任自流,科学的管理方法是以宏观调控为指导,适当放开,由市场去调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房地产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该原则有三层涵义,
    一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
    二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三是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这是指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充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又减少环境污染。这是治理污染、节约资源、发展生产、保护环境而必须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废弃物中大多含有未被充分利用的有用资源,对其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是一举两得。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市环境一旦污染便很难恢复,因此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但预防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对已经存在的污染必须治理,因此要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一原则我国早在1973年便正式做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防止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职责。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仅靠政府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全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6)污染者负担原则,指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所承担。这一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初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征收排污费或多种形式的污染税,赔偿损失,罚款。其中被广泛采用的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参照这一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具体原则,以明确污染者的责任。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挑选本阶级代表人物和优秀人物进入国家机关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步骤。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基本原则为: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广泛程度,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一切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投一次票,而且一切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由此可见,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机会平等,每个选民都只能投一次票;②结果平等,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相等。
    (3)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亲自投票选举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与它相对称的间接选举则是指由选民选举出选举人或者选举团体,然后由选举人或选举团体再选出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投票方法。无记名投票的优点在于保守秘密,保证选举人能够消除顾虑,打破情面,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5)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同时,为了保证选民和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行使,我国选举法还以专章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述我国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是从事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首先要求法的创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必须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其次,法的创制必须把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最后,法的创制还必须处理好立足于我国实际与借鉴、吸收外国法制的有益经验和法学理论的关系。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是指在法的创制中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在原则允许的限度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作出灵活的规定。
    (3)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颁布、实施,应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连续性是指在新的法律未制定、颁布和实施之前,原有法律不能随便中止生效;在制订、修改、补充法律时,应该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承续关系。
    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是统一的。适时废、改、立是指立法机关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地制定新法、废止旧法、修改不适宜的法律。现阶段,我国法律既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活动。
    (4)科学的创见性。
    科学的创见性是指,人们可以根据客观规律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预见、有计划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形成新的行为模式,建立新的法律关系,以推动社会的发展。
    (5)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一原则是指,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必须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国家专门机关在创制法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深人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经验和意愿集中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

  • 第14题:

    我国房地产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 第15题:

    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平等互利原则
    • B、土地公有原则
    • C、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 D、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 E、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正确答案:B,C,D,E

  • 第16题:

    试述我国金融创新的特点,以及在金融创新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我国金融创新的特点:我国的金融创新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吸纳性创新多、原始性创新少;金融创新的手段单一,重数量、轻质量;负债类的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金融创新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金融创新主要是靠外部力量推动的被动创新。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二是处理好各种创新之间的关系。应以金融制度创新为龙头、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技术创新为两翼、金融创新为依托,全面推进金融业务的创新。
    三是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使金融监管与创新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使金融创新沿着管理--创新――再管制――再创新的螺旋式上升轨道发展。
    四是明确界定金融创新与违规操作之间的界限。形式多样的金融创新应建立在服从国家法律、金融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基础上,金融创新应当置于法制的轨道之内。
    五是推动成功的创新,规范不成功的创新。监管当局应根据不同的金融创新制定不同的评判标准,加强对金融创新成果应用的监管,及时推广创新的经验,规范或限制不成功的创新行为,保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使我国的金融创新走上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即:引导――创新――管制――完善。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必须把法的适用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首先,审判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必须忠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客观事实,以客观存在的案情事实作为处理问题的根本依据。其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司法机关首先要按照法律确定案件的性质,划清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界限。其次,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案件相关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再次,要根据法律确定的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者紧密联系,必须全面即切执行。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的标准.处理案件不依据事实,就没有客观基础,不依据法律就没有客观标准。只有既以事实为根据,又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在法的适用中做到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定性准确、用法适当。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首先,在我国,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没有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的限制或区别;其次,公民平等地享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再次,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依法加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为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追究。
    (2)坚持这一原则,对于防止任何人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惩治腐败行为,使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法律的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坚持这一原则,有利于抵制和肃清特权思想在法的适用中的干扰,对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与法的阶级性统一的。法的阶级性是指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工具。将这种法律平等地适用于全体公民,就是我国法律所反映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包括:首先,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其次,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干涉;再次,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然遵循法律的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时,应正确理解和处理几个方面的关系:首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其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再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第四,在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好上下级的领导和监督关系。
    4.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是指一切冤、假、错案一经发现,司法机关必须立即纠正。如果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2)目前,部分司法机关实现了“错案责任追究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我国房地产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形成过程及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长期的档案工作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确定下来的。1955年1月17日提出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1956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确立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1959年确定了党政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党政档案的统一管理。1987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明确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是用国家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档案工作原则,是全国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
    (6)污染者负担原则。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发展卫生事业要从国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举办医疗机构要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和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土地共有原则。
    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
    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
    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是从事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首先要求法的创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必须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其次,法的创制必须把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最后,法的创制还必须处理好立足于我国实际与借鉴、吸收外国法制的有益经验和法学理论的关系。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是指在法的创制中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在原则允许的限度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作出灵活的规定。
    (3)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颁布、实施,应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连续性是指在新的法律未制定、颁布和实施之前,原有法律不能随便中止生效;在制订、修改、补充法律时,应该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承续关系。
    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是统一的。适时废、改、立是指立法机关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地制定新法、废止旧法、修改不适宜的法律。现阶段,我国法律既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活动。
    (4)科学的创见性。
    科学的创见性是指,人们可以根据客观规律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预见、有计划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形成新的行为模式,建立新的法律关系,以推动社会的发展。
    (5)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一原则是指,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必须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国家专门机关在创制法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深人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经验和意愿集中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