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某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1999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B、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

题目

陕西省某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1999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 B、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 C、当地有40户农民受到损害,只有11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11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期2年内,其余29家农户可直接适用该判决(查诉讼法)
  • D、如水泥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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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城市拟建一座水泥厂,该市的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根据城市规划卫生学要求,该水泥厂宜建在城市的

    A.西南

    B.南

    C.东南

    D.东北

    E.西北


    正确答案:E

  • 第2题:


    1972年在某地动工兴建一座年产48万吨尿素、30万吨合成氨的化肥厂,其单位产品的造价为:每吨尿素560~590元,又知该厂在建设时的总投资为28000万元,假定从1972~1994年每年平均工程造价指数为1.10,即每年递增10%。


    【问题】


    1.利用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分析,若在1994年开工兴建这样的一个厂需投资多少?


    2.假如1994年开工兴建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的工厂,合成氨的生产能力指数为


    0.81,则需投资多少?




    答案:
    解析:

    1.560×48×1.1022=218803.2(万元)≈21.9(亿元)


    590×48×1.1022=230524.8(万元)≈23.05(亿元)


    28000×1.1022=227920(万元)≈22.79(亿元)


    从上述三式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按单位生产能力造价计算的投资额为21.9亿元至23.05亿元之间;按总投资计算的投资额为22.79亿元。由此可见,1994年兴建此项工程的费用在22.79亿元左右。


    2.

  • 第3题:

    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B.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C.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也随之成立。本案中,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属于承诺通知,故应选D项。

  • 第4题: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将某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顺通路桥公司,并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之前,施工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材料的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水泥厂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未明确水泥材料的供应时间。施工开始后,工程施工急需水泥材料,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立即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遭到该水泥厂的拒绝。两天后水泥厂才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根据上述背景材料,解答下列问题:
    【问题】2.根据该事件,你认为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内容时应包括哪些方面的条款?


    答案:
    解析:
    2.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内容时,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5题:

    某年在某地兴建一座30万吨尿素的化肥厂,总投资为25000万元,假如5年后在该地开工兴建50万吨尿素的工厂,尿素的生产能力指数为0.7,调整系数CF为1.8,则所需静态投资为多少?


    答案:
    解析:
    Y2=Y1×(X2/X1)^n×CF=25000×(50/30)^0.7×1.8=64343.8万元。

  • 第6题:

    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但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请问: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水泥的行为构成违约。

  • 第7题:

    1998年,某公路施工企业与某水泥厂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万元水泥的合同。合同规定:“该批水泥由水泥厂在5月底、7月底分两次发出。”合同签订后,水泥厂于同年5月按合同规定发出第一批水泥。同年7月份,水泥厂所在地区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暴雨,水泥厂厂区外的原料专用码头与厂区内的储放袋装水泥的库房因地势低洼而被停止使用,影响了水泥的生产。水泥厂7月中旬将发生的情况用电报向某公路施工企业进行通报,要求延期履行合同,随后寄去主管部门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某公路施工企业为了减少自己由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迟索赔,就向水泥厂回信说:“既然延期供货,影响了我方的工程工期,使我方面临业主索赔,特要求贵方提供的第二批水泥价格在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降20%。” (1)双方有无违约意思表达? (2)发生了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单方面修改合同?


    正确答案: 水泥厂无违约意思表达,公路施工企业有违约意思表达。所谓违约,需要三个条件同时成立,即违约事实、主观过错,以及主观过错与违约事实的因果联系,本案中第二个违约条件对水泥厂并不成立,而对某公路施工企业全部成立。。。。。
    发生了不要抗力,也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的协议
    ,即使发生了不可抗力,也不能一厢情愿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愿单方面修改合同。。。。。

  • 第8题:

    安徽省青龙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玉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2000年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 B、如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但该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C、假如附近居民最早发现该厂造成的污染是在2006年3月1日,那么他们最迟应当在2008年3月1日向该厂主张权利,否则将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胜诉权
    • D、如水泥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问答题
    某水泥厂2006年10月生产水泥5000吨,生产1吨水泥产生有组织排放粉尘120kg/t,S021.2kg/t,无组织排放粉尘25kg/t。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除尘后排放,平均除尘率为97%。求:该水泥厂该月废气排污费多少元?

    正确答案: (1)2006年10月申报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有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120(1-97%)=18000(千克);
    有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8000÷4=4500(污染当量);
    有组织排放S02量=5000×1.2=6000(千克);
    S02的污染当量数=6000÷0.95=63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25=125000(千克);
    无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25000÷4=31250(污染当量)。
    (2)10月份废气排污总量
    有组织排污总量=4500+6315.8=108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污总量=31250(污染当量)。
    (3)自2005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6元/污染当量
    因此2006年10月废气排污费为:
    0.6×10815.8+0.6×31250=25239.5(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但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请问: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 丰华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工地从水泥厂新购一批袋装水泥,双方商定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水泥到场后,双方人员从10袋水泥中取样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水泥厂保存,另一份则送到某市级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等到第30天,工地人员取报告时发现水泥安定性和28天强度不合格。于是工地一方将检测结果通知水泥厂,并要求水泥厂进行赔偿。水泥厂不服,双方经协商后同意进行仲裁检验。于是双方将水泥厂保存的另一份样品送到同一检测站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测。 问:在这批水泥的验收过程中,哪些过程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1)取样方法不正确。应至少从20袋水泥中取样混合组成混合样。
    (2)仲裁检验时不应再送到市级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而应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安定性的送仲裁检验已超过有效期。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以内完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

    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B

    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C

    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

    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某水泥厂年产水泥100万吨,每吨水泥的成本为900元,为了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消耗和稳定产量,需要进行技术改造,需耗资8000万元,技术改造完成后,每吨水泥的成本降低至850元,环境污染问题、消耗过高问题和产量不稳问题,均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假设标准投资效益系数为0.3。

    若该水泥厂进行技术改造方案优化选择,可采用()。
    A:ABC分析法
    B:投资回收期法
    C:效益成本分析法
    D:追加投资回收期法

    答案:B,C,D
    解析:
    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需要对技术改造方案的总投资和经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在计算技术改造方案的总投资时,除了考虑由于进行技术改造而追加投资外,还应该把由于技术改造引起的某些生产能力消失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计人总投资之中。即技术改造后形成的生产能力,不仅以追加投资为代价,而且还以旧的生产能力的消失为代价,这一代价将要靠改造后增加的收益按标准回收期予以收回。


    技术改造方案优化选择的方法有多种,例如投资回收期法、追加投资回收期法和效益成本分析法。


    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即E=Q1(C0-C1)-E0K。式中,E为技术改造的年度经济效益;Q1为技术改造后的年产品产量(Q1=Q0);C0、C1为技术改造前、后的产品单位成本;K为技术改造的总投资;E0为标准投资效益系数。该水泥厂进行技术改造后年经济效益可达:E=Q1(C0-C1)-E0K=100*(900-850)-0.3*8000=2600(万元)。


    技术可行性分析的核心是企业技术改造的技术选择问题。在进行技术选择时,企业应遵循的原则包括:①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效果;②有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③确保改造后能够消化推广。即分析技术是否适用是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分析的核心。

  • 第14题:

    2011年6月8日,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向水泥厂发出要约,想要购买水泥厂的水泥100吨。要约中要求水泥厂在2011年6月12日之前作出答复。但是水泥厂考虑到水泥可能会涨价而拖延到了2011年6月20日才回复同意卖给项目经理水泥。以下关于该承诺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该项目经理收到该回复后合同生效
    B. 该迟到的承诺是否有效,由该项目经理与水泥厂商议
    C. 如果该项目经理不想买水泥了,可以不用通知水泥厂
    D. 如果该项目经理不承认该迟到的承诺的效力,就要及时通知水泥厂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因此,在本题中,原要约要求6月12日之前答复,水泥厂6月20日才作出承诺,此时,如果建筑公司及时通知水泥厂该承诺有效,则合同成立;否则,水泥厂6月20日发出的承诺实质上是一个新的要约。

    且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只有要约人承认迟延的承诺有效需要及时通知外,如果否认该承诺的效力,则不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15题:

    某建筑公司欲购买水泥300t,并向几个水泥厂发出要约,确定2006年8月12日下午6点之前为承诺有效期,冀东水泥厂于2006年8月12日中午11:30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承诺,同意按建筑公司提出的价格卖水泥300t,正常情况下,建筑公司可以即时收到承诺,但是由于网络原因而没有在承诺期限内收到承诺,则正确的是( )。

    A、该承诺没能在有效期限内到达,建筑公司认为该承诺无效,可以不回应水泥厂
    B、建筑公司未通知水泥厂,水泥厂认为因承诺过期而无效
    C、水泥厂认为,自己在有效期内做出的承诺由于网络原因造成延期,自己不承担责任,该承诺是有效的
    D、建筑公司未能及时通知水泥厂该承诺因延期而无效,则该承诺有效

    答案:D
    解析: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第16题: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将某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顺通路桥公司,并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之前,施工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材料的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由水泥厂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未明确水泥材料的供应时间。施工开始后,工程施工急需水泥材料,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立即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抵施工现场,但遭到该水泥厂的拒绝。两天后水泥厂才将施工所需的水泥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根据上述背景材料,解答下列问题:
    【问题】1.上述背景材料中,水泥厂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水泥厂的做法是正确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第17题:

    某水泥厂2006年10月生产水泥5000吨,生产1吨水泥产生有组织排放粉尘120kg/t,S021.2kg/t,无组织排放粉尘25kg/t。有组织排放粉尘经除尘后排放,平均除尘率为97%。求:该水泥厂该月废气排污费多少元?


    正确答案: (1)2006年10月申报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有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120(1-97%)=18000(千克);
    有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8000÷4=4500(污染当量);
    有组织排放S02量=5000×1.2=6000(千克);
    S02的污染当量数=6000÷0.95=63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放粉尘量=5000×25=125000(千克);
    无组织尘的污染当量数=125000÷4=31250(污染当量)。
    (2)10月份废气排污总量
    有组织排污总量=4500+6315.8=10815.8(污染当量)
    无组织排污总量=31250(污染当量)。
    (3)自2005年7月1日起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6元/污染当量
    因此2006年10月废气排污费为:
    0.6×10815.8+0.6×31250=25239.5(元)。

  • 第18题:

    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但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请问:丰华水泥厂能否请求建筑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丰华水泥厂不可以请求建筑工程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请求其赔偿因其拒收行为致丰华水泥厂的损失。

  • 第19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 A、由水泥厂承担
    • B、由代理商承担
    • C、共同承担
    • D、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某施工单位向水泥厂订购水泥100吨,总货款3万元,约定9月1日交货,逾期交货的,水泥厂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后水泥厂未能如期交货,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B、水泥厂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约合同
    • C、水泥厂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 D、水泥厂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水泥厂家为代理商供应水泥,代理商已支付全部货款。交货时代理商因水泥厂家交货时间比合同约定滞后两天二要求支付违约金,水泥厂家拒绝支付并把水泥卸在合同约定地点。当天出现大暴雨把部分水泥淋湿樱花。则该部分损失()
    A

    由水泥厂承担

    B

    由代理商承担

    C

    共同承担

    D

    由承包商向水泥厂索赔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但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理由是:本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丰华水泥厂不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请问: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水泥的行为构成违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陕西省某水泥集团决定再投资兴建一座水泥厂,为便于工程尽快开工,该集团管理层决定暂时停止其他工程,全力进行主体工程,待主体工程完工后再补建其他工程。1999年底,该水泥厂在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后来,防治污染设施虽然建成,但为节省资金一直未启用。附近居民向环保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查,该厂建成以后给当地的河流、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

    如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该厂限期治理完毕,到期该厂却未能完成任务,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该厂停产、关闭

    B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可对该厂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C

    当地有40户农民受到损害,只有11户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赔偿损失。一旦法院判决这11家农户胜诉,在诉讼时效期2年内,其余29家农户可直接适用该判决(查诉讼法)

    D

    如水泥厂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不必先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6月8日向水泥厂发出一个要约,想要购买水泥厂的水泥100吨。要约中要求水泥厂在6月12日之前作出答复,但是,水泥厂考虑到水泥可能会涨价而拖延到了6月20日才回复同意卖给项目经理水泥。以下关于该承诺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该项目经理收到该回复后合同生效

    B

    该迟到的承诺是否有效,由该项目经理与水泥厂商议

    C

    如果该项目经理想买水泥,合同即可成立

    D

    如果该项目经理承认该迟到的承诺的效力,就要及时通知水泥厂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本题中,水泥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建筑公司及时通知水泥厂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故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