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为自己修理电脑,约定修好后即付修理费,若三个月内甲不支付修理费,乙可以行使留置权。乙修好后即告知了甲,但是直到告知后的第四个月,甲仍然没有支付修理费,乙遂行使留置权,将甲的电脑变卖,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A、甲乙三个月的期限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B、乙没有通知甲,故不能行使留臵权C、甲乙也可以约定两个月的宽限期D、乙可以不经通知甲,直接行使留臵权

题目

甲委托乙为自己修理电脑,约定修好后即付修理费,若三个月内甲不支付修理费,乙可以行使留置权。乙修好后即告知了甲,但是直到告知后的第四个月,甲仍然没有支付修理费,乙遂行使留置权,将甲的电脑变卖,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三个月的期限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B、乙没有通知甲,故不能行使留臵权
  • C、甲乙也可以约定两个月的宽限期
  • D、乙可以不经通知甲,直接行使留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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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欠乙人民币3000元,而甲为乙修电脑,乙应向甲支付修理费1000元。则乙的全部债务与甲的部分债权可以适用( )。

    A.混同

    B.提存

    C.抵销

    D.免除


    正确答案:C
    债的抵销是指互负同类给付债务的双方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充抵,以相互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 

  • 第2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对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是主犯,乙是从犯
    B.乙是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D.乙不应当负责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2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此款规定,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即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因而不成立共犯。对于致丙重伤的行为,只有甲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乙不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 第3题: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答案:C
    解析:
    选项A.B错误,自行车属于乙所有,乙得知自行车被损坏后立即解除了与甲之间的借用合同,并将此事实通知了丙,且丙对上述事实已向甲核实,则说明甲已不再是自行车的合法占有人,其无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将自行车返还给乙时,也无须经过甲的同意。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自行车所有人乙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应向丙支付修理费。《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可知,若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钱未支付修理费的,丙可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 第4题:

    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则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

    A.提存
    B.抵消
    C.混同
    D.免除

    答案:B
    解析:
    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
    ②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
    ③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④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都是不能抵销的。

  • 第5题: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
    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

  • 第6题:

    多选题
    乙担任甲的代理人,从丙处以30万元价格购买一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付款后,出卖人丙应向代理人乙交付汽车。同时,甲、乙之间约定,货款由乙代付,甲收到汽车后再向乙归还货款;在甲归还货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乙。 若甲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又将该汽车抵押给某银行,担保其对银行的20万元债务。若在抵押期间内,该车因故障被送至某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为3万元。修好后,甲一直未支付修理款,修理厂也未将该车返还给甲。现在甲欠银行的债务到期,甲没有其他财产,银行欲拍卖该车来偿还欠款。修理厂可以对甲主张的权利包括()。
    A

    履行请求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质押权

    D

    留置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2017年真题]
    A

    提存

    B

    抵销

    C

    混同

    D

    免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①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②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③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④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本题中,甲乙互负金钱给付债务,可以抵销。

  • 第8题:

    多选题
    乙担任甲的代理人,从丙处以30万元价格购买一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付款后,出卖人丙应向代理人乙交付汽车。同时,甲、乙之间约定,货款由乙代付,甲收到汽车后再向乙归还货款;在甲归还货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乙。 若甲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又将该汽车抵押给某银行,担保其对银行的20万元债务。若在抵押期间内,该车因故障被送至某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为3万元。修好后,甲一直未支付修理款,修理厂也未将该车返还给甲。现在甲欠银行的债务到期,甲没有其他财产,银行欲拍卖该车来偿还欠款。关于该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交付汽车前,所有权属于丙

    B

    汽车交付给乙后,汽车所有权属于乙

    C

    汽车交付给乙后,所有权即属于甲

    D

    甲归还欠款后,所有权才属于甲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为自己修理电脑,约定修好后即付修理费,若三个月内甲不支付修理费,乙可以行使留置权。乙修好后即告知了甲,但是直到告知后的第四个月,甲仍然没有支付修理费,乙遂行使留置权,将甲的电脑变卖,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A

    甲乙三个月的期限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B

    乙没有通知甲,故不能行使留臵权

    C

    甲乙也可以约定两个月的宽限期

    D

    乙可以不经通知甲,直接行使留臵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甲、乙用假币支付修理费,其罪名应是()。
    A.持有、使用假币罪
    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选项A正确。

  • 第11题:

    某日,甲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乙手里有500元的假币正愁没有地方使用,两人一合计,就将车开到较偏僻的电脑维修处修理。电脑维修处当时就只有丙在场,笔记本电脑维修好后,丙告知需要支付550元的修理费(含所换配件)。按照预谋甲将500元假币和50元真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丙,趁丙正在清点的时候,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钱是假的”,但是甲迅即脚重踩油门驶出,丙抓住车后雨刮器不放,跟着汽车追跑。乙对甲说“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故意
    B.有曰的的故意
    C.过失
    D.无认识的过失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丙带来伤害,还放纵结果的发生,其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选项A正确。甲事先并没有想要伤害丙的目的,不属于有目的的故意。选项B错误。

  • 第12题:

    甲、乙系邻居,同时购买了同款手表,甲的手表放在抽屉里,但甲忘了。一日,乙到甲家闲聊,走时乙的手表丢在甲家,甲以为该表为自己的手表,发现该表走时不准,便找丙修理,花去修理费50元。表修好后,乙找到甲索要,甲仔细一看,该表不为自己所有,而为乙之手表,甲便将该手表还给乙,同时要求乙支付50元的修理费。对该50元的修理费,应如何定性?()

    A:乙可不支付50元的修理费
    B:乙应根据不当得利支付50元的修理费
    C:乙应根据无因管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D:乙应根据无权代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答案:B
    解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他人之利益,而甲在修理手表时不知自己非所有人,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甲在修理手表时是以自己而非乙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代理。不当得利只要求形成事实上的不当得利关系,一方受有利益,一方受有损失,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本题乙属于不当得利,应支付50元的修理费,只有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 第13题:

    陈某将自己的电脑送到某电脑修理部修理,但由于电脑主板损坏,修理费用为800元,陈某认为修理费过高,在电脑修好后不予支付修理费,于是该电脑修理部将陈某的电脑留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电脑修理部只能通过起诉来追讨修理费,不能留置电脑来追讨修理费
    B.电脑修理部对该电脑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电脑修理部只能留置电脑不能留置电脑的鼠标
    D.电脑修理部留置后可立即变卖电脑以充抵修理费

    答案:B
    解析:
    (1)选项A:电脑修理部合法占有陈某的电脑,在陈某不支付修理费时,电脑修理部有权依法留置该电脑,并有权就该电脑优先受偿;(2)选项B:电脑修理部基于承揽合同关系对电脑合法占有;(3)选项C:留置权的效力及于从物。电脑是主物,电脑的鼠标是从物;(4)选项D: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

  • 第14题:

    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 A、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 B、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 C、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己有
    • D、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怡好是300元,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
    A

    提存

    B

    抵销

    C

    混同

    D

    免除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6题:

    单选题
    占有是对物为事实上的管领,下述占有属于非法占有的是()。
    A

    甲租乙的房子居住

    B

    甲占有并使用自己的电脑

    C

    甲将拾得的一部手机据为己有

    D

    甲为乙修理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时,将手表予以留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单选题
    乙担任甲的代理人,从丙处以30万元价格购买一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付款后,出卖人丙应向代理人乙交付汽车。同时,甲、乙之间约定,货款由乙代付,甲收到汽车后再向乙归还货款;在甲归还货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乙。 若甲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又将该汽车抵押给某银行,担保其对银行的20万元债务。若在抵押期间内,该车因故障被送至某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为3万元。修好后,甲一直未支付修理款,修理厂也未将该车返还给甲。现在甲欠银行的债务到期,甲没有其他财产,银行欲拍卖该车来偿还欠款。若银行主张行使抵押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银行的权利发生在前,优先于修理厂

    B

    修理厂的权利虽然发生在后,但优先于银行的权利

    C

    银行与修理厂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该车的价值

    D

    银行债权数额较大,因此须先满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