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艳的丈夫两年前因病去世,留下她和3岁的女儿一块生活。由于她要攻读硕士学位,平时学习比较忙,所以她将女儿托付给了住在老家的母亲照看。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她要到母亲家中看望女儿,因此一旦社区单亲母亲小组活动在周末举行,她就无法参加。社会工作者林泰发现这一情况后,说服小组成员将小组活动时间改为工作日的晚上。这个案例充分体 现了社会工作者协助有类似处境的妇女建立小组工作时,应遵循()原则。A、兼顾社会工作者和妇女的平等关系B、兼顾妇女实用性性别需求和战略性性别需求两种基本需要C、小组活动的时间和场地一定要根据妇女

题目

吕艳的丈夫两年前因病去世,留下她和3岁的女儿一块生活。由于她要攻读硕士学位,平时学习比较忙,所以她将女儿托付给了住在老家的母亲照看。周末不上课的时候,她要到母亲家中看望女儿,因此一旦社区单亲母亲小组活动在周末举行,她就无法参加。社会工作者林泰发现这一情况后,说服小组成员将小组活动时间改为工作日的晚上。这个案例充分体 现了社会工作者协助有类似处境的妇女建立小组工作时,应遵循()原则。

  • A、兼顾社会工作者和妇女的平等关系
  • B、兼顾妇女实用性性别需求和战略性性别需求两种基本需要
  • C、小组活动的时间和场地一定要根据妇女的情况而定
  • D、需要关注自己的情绪和感受,将自己的心放到小组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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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吕艳的丈夫两年前因病去世,留下她和3岁的女儿一块生活。由于她要攻”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多年前去世,去年父亲也因病去世,没有立遗嘱,留下一套房子,张某通过( )方法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

    A.继受取得

    B.原始取得

    C.赠与取得

    D.张某的妹妹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王奶奶今年78岁,老伴在几年前就去世了,一直以来都是她一个人生活。近几年随着年龄的增大,王奶奶的身体也越来越差,自己一个人生活越来越不方便。由于儿子常年出差在外,王奶奶便同女儿商量,让女儿一家人搬过来和她一起住,顺便照顾她的生活,将来等自己不在了,就将房子留给女儿一家。王奶奶的儿子得知此事后,特地从外地赶回来,不同意王奶奶的安排。此时,王奶奶面临的问题不包括( )。

    A、无用感
    B、孤独感
    C、疾病问题
    D、经济困难

    答案:D
    解析:
    老年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退出就业领域可能产生的无用感;经济收入减少会产生生活上的困难;退出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会使人际关系淡化,进而产生孤独感;老年疾病增加,使老年人身心受到折磨;面对疾病和死亡产生的无奈和恐惧感。本题中,并未涉及王奶奶的经济问题。

  • 第3题:

    金某女20年前丈夫去世,后同丧妻不久的李某男结婚。当时李某男的长子10岁,次子8岁。二子均与金某女和李某男共同生活。后金某女带去的一男一女与李某男的长子、次子长大成人参加丁工作。两年前,金某女患病双目失明。去年李某男去世,金某女的生活无着落,她的亲生子女认为,母亲改嫁进了李家的门,就得由李家赡养。李某的二个儿子认为金某不是他们的亲娘,他们没有赡养义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赡养金某女义务的是:( )。

    • A、金某女的亲生女儿
    • B、金某女的亲生儿子
    • C、李某男的长子
    • D、李某男的次子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女儿早已出嫁。黄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后,儿媳一直照顾她。黄老太太去世后,留下存款2万元和房屋一间。黄老太太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上述财产。儿媳认为她对黄老太太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由儿女两家平分遗产
    • B、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 C、媳妇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D、媳妇与女儿、孙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中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已去世,乙有一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 B、丙
    • C、丁
    • D、戊

    正确答案:A,C,D

  • 第6题:

    问答题
    李利夫妇婚后生育了两儿一女。子女成年后,长子李根与杨智结婚。次子李润与马喜结婚,生育一子李忠。女儿李艳与王浪结婚,嫁到外地。1997年4月的一天,在同一工厂工作的两个儿子李根和李润,因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不幸身亡。两个儿子的同时死亡,不仅使李利夫妇痛苦万分,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陷入了绝境。为了让公、婆过上正常的生活,杨智尽心尽力地照顾两位老人,使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了极大的帮助和安慰。1998年底,杨智在两位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一名养子,视为李根的儿子抚养,取名李宝。马喜在丈夫去世后,带着儿子李忠与他人结婚,逢年过节也会带着儿子过来看望李利夫妇。2001年,李利夫妇相继去世,留下遗产价值3000元。办完丧事后,马喜和李艳均向杨智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本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的杨智、李忠和李艳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应将被继承人李利夫妇的遗产3000元分成3份,由杨智、李忠和李艳各继承一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霍艳和丈夫来到某城市打工,由于人生地不熟,做的小本生意总是亏本,导致霍艳的丈夫性情大变,对霍艳总是看不顺眼。一天霍艳的丈夫让她帮忙买酒,她只说了一句“整天喝,生意还做不做了?”就惹来她丈夫一顿拳打脚踢。对于丈夫的变化,霍艳难以接受,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于是请社会工作者小萱帮忙拿主意。小萱协助霍艳分析了其个人及家庭的处境和可能的发展趋势,但并没有劝霍艳离婚或者不离婚。这体现了社会工作价值观的()。
    A

    尊重原则

    B

    个别化原则

    C

    自我决定原则

    D

    非批判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董平和王艳共育有三个子女,即长子董浩、长女董丽和次女董芸。董平夫妇于2007年5月购得三居室商品房一套。同年12月董平因病去世,其遗产未作分割。2010年6月,王艳经公证机关公证立下遗嘱:“我将房屋(未曾分割)自己应有的部分都留给我的大女儿董丽。”并将房产证交给了董丽。2011年2月王艳又立下自书遗嘱:“我将房屋(未曾分割)自己应有的部分留给女儿董丽和董芸”。2011年5月,王艳去世,董浩、董丽和董芸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董浩诉至法院。问:(1)董平的遗产应当如何分配?说明理由。(2)王艳的两份遗嘱是否有效?应执行哪一份?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核心家庭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两代人所组成的家庭,通常不和其他亲属住在一起。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核心家庭的是:
    A

    张女士母亲去世得早,她见父亲一人生活孤单,就把他接到自己家来一起生活了,这样能够在各方面照顾父亲

    B

    王先生、王太太都在忙事业,双方的父母都不在身边,唯一的儿子正在念高中,平常家中无人做家务,只得雇了一个钟点工来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

    C

    李经理家境殷实,儿子虽然已经娶了媳妇,但仍然与他们一起过,李经理也乐得他们继续“啃老”

    D

    刘老太唯一的女儿嫁出去后,刘老太就与丈夫两人一起生活;后来丈夫去世,她就一个人单过,不愿意与女儿女婿住在一起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小王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后来姥姥、姥爷因病去世,留下一些遗产,小王的舅舅和阿姨们就将姥姥的遗产瓜分,且因为小王的妈妈已经去世,所以没有分给小王,小王将舅舅、阿姨告上法庭,法院依据(  )制度,判定小王也有继承权。
    A

    转继承

    B

    顺序继承

    C

    代位继承

    D

    本位继承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其有一个养子乙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先于甲去世,乙有子丙,大女儿有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二女儿的丈夫戊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对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C,D
    解析:
    由于甲未留下遗嘱,因此适用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题干中乙作为养子有继承权,A项正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丁作为甲大女儿的继子享有继承权。C项正确。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戊作为甲的女婿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D项正确。

  • 第12题:


    今年38岁的阿芬与丈夫结婚已经18年了,在与丈夫恋爱时,丈夫对她千依百顺,可婚后不久,她发现丈夫有赌博和嫖娼的嗜好,并且常常对她拳打脚踢,有时候,还连女儿一起打,因此这么多年女儿只要见到父亲就害怕。阿芬偶尔抱怨丈夫,丈夫脾气一上来就以离婚相威胁,阿芬害怕离婚,她觉得离过婚的女人是没有未来的,会受旁人的指指点点,无法生活下去。同时,婆婆总是求阿芬原谅自己的儿子,还告诉阿芬儿子也可怜,小时候常遭父亲的毒打,现在身上还有伤疤。另外,阿芬不愿意女儿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害怕失去父爱会影响女儿的健康成长。正是这些信念让阿芬一直维持着与丈夫的婚姻,她一直期待等丈夫年岁大些了脾气会有所收敛,可是事与愿违。这18年来丈夫始终对她有家暴行为,甚至会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连班都上不了。
    问题:
    1.请简要阐述针对婚姻暴力的理论解释。
    2.如果你是社会工作者,你将如何遵循针对妇女受暴的干预原则和干预策略进行工作?


    答案:
    解析:
    1.针对婚姻暴力的理论解释: (1)心理学的观点:侧重从个人因素来探讨,认为施暴者个人的认知、行为和情感方面的缺陷导致了暴力行为,如自卑、不会表达思想和情绪、害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多疑等。案例中的丈夫施暴的个人因素主要是赌博、酗酒后丧失理智所为。
    (2)社会学习理论:从个人与家庭等微观系统分析暴力产生的原因,认为暴力是一个社会性习得行为,是通过直接体验或者观察而学到的,以此来解释施暴者是如何在童年时代的经验中以及在社会化过程中学习到暴力行为的。本案中阿芬的丈夫幼年遭遇父亲的家庭暴力,因而习得了应对压力的暴力方式。根据此理论,既然暴力是习得的,那么干预中也可以通过再学习改正施暴行为。
    (3)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男性对女性行使的权力,是父权文化的产物。社会文化把家庭暴力当成是“家务事”或者“私事”,并且将妇女受虐归为“个人”原因。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文化中,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某种程度的掩饰。这些社会文化因素促使妇女变成“习得无助”,而沮丧和无助感使得她们在暴力面前越来越难采取行动,只能留在受暴的婚姻中。案例中的阿芬即是如此,为了保全家庭和女儿的成长,宁可自己受委屈。
    2.针对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社会工作者的干预原则和策略如下:
    (1)干预原则:
    ①关注受害妇女的生命安全。
    ②接受受害妇女描述的问题而不是责怪受害者。
    ③尊重受害妇女的人格独立,提升她们的自信心。
    ④与受害妇女建立信任、真诚的专业关系。
    (2)根据以上原则,采取如下策略:
    ①为受暴妇女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在本案例中,对阿芬进行个案辅导,调整其认知、疏导情绪、修正行为,引导其重新认识暴力行为。
    ②建立受暴妇女支持小组。在社区将有类似遭遇的妇女组成小组,进行团体辅导,建立相互支持。引导小组成员发展出自己主动参与反暴工作和唤醒社会的理解和关注。
    ③建立对施暴人的干预机制,不仅从法律上更是从思想认识上使其认识到如何尊重妇女,制止其暴力行为。
    ④开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综合干预行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从公、检、法、司、城市、农村、医院、妇联等领域进行研究、行动、倡导立法等形式综合干预,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建立为受害者服务的专业机构。
    ⑤促进相关立法及法律完善。向有关机构及其领导者、决策者进行倡导、宣传、培训;开展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救助机制;向大众进行重视妇女人权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 第13题:

    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 A、刘某的儿子继承
    • B、刘某的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
    • C、刘某的儿子和养儿子共同继承
    • D、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某女士因病去世,留下10万元财产,其生前未写遗嘱。下列不可以依法继承该女士遗产的有()

    • A、她已经出嫁的女儿
    • B、她的公婆
    • C、她的妹妹
    • D、她的儿子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母亲出典给秀才是因为()

    • A、她的丈夫抛弃了她
    • B、母亲有点喜欢秀才
    • C、她的丈夫对她花言巧语欺蒙哄骗
    • D、生活所迫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问答题
    李利夫妇婚后生育了两儿一女。子女成年后,长子李根与杨智结婚。次子李润与马喜结婚,生育一子李忠。女儿李艳与王浪结婚,嫁到外地。1997年4月的一天,在同一工厂工作的两个儿子李根和李润,因工厂发生爆炸事故不幸身亡。两个儿子的同时死亡,不仅使李利夫妇痛苦万分,而且也使他们的生活陷入了绝境。为了让公、婆过上正常的生活,杨智尽心尽力地照顾两位老人,使他们在生活上、精神上都得到了极大的帮助和安慰。1998年底,杨智在两位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一名养子,视为李根的儿子抚养,取名李宝。马喜在丈夫去世后,带着儿子李忠与他人结婚,逢年过节也会带着儿子过来看望李利夫妇。2001年,李利夫妇相继去世,留下遗产价值3000元。办完丧事后,马喜和李艳均向杨智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谁?

    正确答案: 本案中被继承人李利夫妇的法定继承人是杨智、李忠和李艳。按照《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杨智在其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所以是李利夫妇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本案中,李润是李利夫妇的次子,已先于李利夫妇死亡,因此,李润的儿子李忠可以代位继承李利夫妇的遗产。本案中的李宝是在李利夫妇的长子李根去世后,由杨智收养的养子,因此,其不能作为李根的子女代位取得李利夫妇的遗产。李艳是李利夫妇的女儿,是李利夫妇法定的继承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案例五  38岁的小君与丈夫结婚已经16年了,在与丈夫恋爱时,丈夫对她千依百顺,可结婚后不久,她才发现丈夫有赌博和嫖娼的不良嗜好,而且经常对她拳打脚踢,有时候不过瘾,就连女儿也一起打,因此这么多年女儿只要见到父亲就害怕。小君偶尔抱怨丈夫,丈夫脾气一上来就以离婚相威胁,小君害怕离婚,她觉得离过婚的女人是没有未来和希望的,会遭到别人的指指点点,无法正常生活。同时,婆婆总是求小君原谅自己的儿子,还告诉小君儿子也可怜,小时候常遭父亲的毒打,现在身上还有伤疤。另外,她不愿意女儿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害怕失去父爱会影响女儿的健康成长。正是这些信念让小君一直没有与丈夫离婚,她希望等丈夫年纪大些了,脾气会有所改变,但是事与愿违。这16年来丈夫一直对她有家暴行为,甚至会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连班都不能上。  【问题】  1.请简要阐述针对婚姻暴力的理论解释。  2.你将如何遵循针对妇女受暴的干预原则和干预策略进行工作?

    正确答案: 1.婚姻暴力的理论分析包括:
    (1)心理学的观点。侧重从个人因素来探讨,认为施暴者个人的认知、行为和情感方面的缺陷导致了暴力行为,如自卑、不会表达思想和情绪、害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多疑等。案例中的丈夫施暴的个人因素主要是赌博、酗酒后丧失理智所为。
    (2)社会学习理论。从个人与家庭等微观系统分析暴力产生的原因。认为暴力是一个社会性习得行为,是通过直接体验或者观察而学到的,以此来解释男人是如何在童年时代的经验中,以及在社会化过程中学习到暴力行为的。本案中小君的丈夫幼年遭遇父亲的家庭暴力,因而习得了应对压力的暴力方式。根据此理论,既然暴力是习得的,那么干预中也可以通过再学习改正施暴行为。
    (3)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男性对女性行使的权力,是父权文化的产物。社会文化把家庭暴力当成是“家务事”或者“私事”,并且将妇女受虐归为“个人”原因。现有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裁缺少细致的规定,因此依靠法律制裁的力度不够。因此,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文化中,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某种程度的掩饰。这些社会文化因素促使妇女变成“习得无助”,而沮丧和无助感使得她们在暴力面前越来越难采取行动,只能留在受暴的婚姻中。案例中的小君,为了保全家庭和女儿的成长,宁可自己受委屈。
    2.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原则和策略分别包括:
    (1)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原则
    ①关注受害妇女的生命安全;
    ②接受受害妇女描述的问题而不是责怪受害者;
    ③尊重受害妇女的人格独立,提升她们的自信心;
    ④与受害妇女建立信任、真诚的专业关系。
    (2)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策略
    ①为受暴妇女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对小君进行个案辅导,调整认知、疏导情绪、修正行为,引导其重新认识暴力行为,敢于反抗压迫。
    ②建立受暴妇女支持小组。小组成员发展出自己主动参与反暴工作和唤醒社会的理解和关注。
    ③建立对施暴人的干预机制,不仅从法律上更是从思想认识上使其认识到如何尊重妇女,制止其暴力行为。
    ④开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综合干预行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从公检法、城市、农村、医院、妇联等领域进行研究、行动、倡导立法等形式综合干预,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建立为受害者服务的专业机构。
    ⑤促进相关立法及法律完善。向有关机构及其领导者、决策者进行倡导、宣传、培训;开展国际合作、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救助机制;向大众进行重视妇女人权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单选题
    老张去世,留下他的妻子照顾10岁的女儿,他还有两个兄弟,关于他遗产的继承叙述正确的是________。
    A

    妻子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妻子继承一半,两兄弟各继承四分之一

    B

    妻子、女儿和两个兄弟都可继承,且继承份额相同

    C

    妻子、女儿继承,女儿的继承份额可酌情增加

    D

    因为女儿未成年,妻子是女儿的监护人,因此由妻子继承所有遗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秦某的妻子去世时留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已工作,儿子上初中。两年后秦某与苏某认识,交往半年后结婚,婚后共同将儿子抚养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11月秦某因病去世,苏某因生活困难便要求秦某的女儿和儿子每月分别负担其赡养费300元,遭到拒绝后,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女儿没有赡养义务,儿子应负担赡养费。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