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对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监护权B、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C、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D、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

题目

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对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监护权
  • B、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
  • C、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
  • D、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

相似考题
更多“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对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监护权B、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C、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D、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
    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
    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对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监护权
    B: 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
    C: 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
    D: 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

    答案:C
    解析: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其中子女监护权指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
    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
    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

  • 第2题:

    小君的母亲对其管教非常严厉,使她产生了逃避的心理。小君母亲的这种管教属于()。

    A:正功能
    B:显功能
    C:负功能
    D:隐功能

    答案:C
    解析:
    从某一现象所起的作用的基本性质的角度来分,功能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所谓正功能是指所发挥的正面的、积极的、支持性的作用。当甲对乙发生了积极影响时,我们就可以说甲对乙具有正功能。比如,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具有正功能。如果甲对乙产生了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就是甲对乙具有负功能。比如,父母对子女过分严厉的管教可能会导致子女的逃避心理,这种管教就是负功能。

  • 第3题:

    小君的父亲在教育他时常采用以下方式:每当他表达自己的观点时,父亲就训斥道:“不要与大人争辩,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长,很多事情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小君考试成绩下降时,父亲就少给零用钱。小君家长的教育方式属于( )。

    A.支配型
    B.专制型
    C.放任型
    D.冲突型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家庭教养模式。 支配型。家长过分溺爱与严加管束结合,构成支配型家庭教养模式。在这种家庭中,家长在生活方面对子女无微不至,在学习上严加管理。一方面是过度保护,包揽生活中的一切,一方面又期望过高。这种方式容易使孩子形成怯懦胆小、意志薄弱、既娇且骄、清高孤傲等个性心理特征。
    专制型。家长缺少爱心或耐心,管理方式粗暴,构成专制型家庭教养模式。在这种家庭中,孩子的人格、自尊、意志、权利等不被尊重,家庭亲子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本题较易混淆的就是选项A和B。排除A后就容易选择了。
    放任型。家长既缺少爱心、耐心,也缺乏责任感,对孩子放任自流,构成放任型家庭教养模式。
    冲突型。家庭成员间人际关系紧张、不和谐,家庭气氛失调,价值导向不一致,构成冲突型家庭教养模式。冲突型教养方式下的孩子也易形成缺乏安全感、意志力薄弱、残忍冷酷、撒谎等心理特征,且大多数有激烈的反抗性,可能出现反社会的倾向。

  • 第4题:

    法家针对“礼治”中的“人治”,提出()。

    A任法而不任贤

    B治国的关键是法

    C贤君无好法就治理不好国家

    D庸君有好法就能治理好国家


    A,B,C,D

  • 第5题:

    翻译:韩厥献丑父,卻献子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于此,将为戮乎?”卻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乃免之。


    正确答案: 韩厥献上逢丑父,郤克要杀了他。逢丑父喊叫说:“自今没有代替他的国君担当祸患的人了。有一个在这里,要被杀掉吗?”郤克说:“一个人不把用自己的死使他的国君免除祸患当作难事,我杀了他不吉利。赦免他,来勉励那些效力于国君的人。”于是就赦免了他。

  • 第6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将来吴小君成年后,祖父母吴某和陈某能否以抚养过吴小君为由要求吴小君履行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而不是是否抚养过孙子女、外孙子女。

  • 第7题:

    小陷胸汤的君药是()。


    正确答案:全瓜蒌

  • 第8题:

    下列句子中为形容词意动用法的是()。

    • A、春风又绿江南岸
    • B、君子之学以美其身
    • C、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 D、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儒家的“礼”所适用的范围是()。
    A

    君与民

    B

    大共同体

    C

    君与臣

    D

    小共同体内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小君的母亲对其管教非常严厉,使她产生了逃避的心理。小君母亲的这种管教属于()。
    A

    正功能

    B

    显功能

    C

    负功能

    D

    隐功能


    正确答案: C
    解析: 从某一现象所起的作用的基本性质的角度来分,功能可以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所谓正功能是指所发挥的正面的、积极的、支持性的作用。当甲对乙发生了积极影响时,我们就可以说甲对乙具有正功能。比如,可以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改善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具有正功能。如果甲对乙产生了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就是甲对乙具有负功能。比如,父母对子女过分严厉的管教可能会导致子女的逃避心理,这种管教就是负功能。

  • 第11题:

    问答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吴先生没有死亡,霍某是否有权要求自己直接抚养吴小君?

    正确答案: 有权。因为离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但是否予以支持则要看是否有利于吴小君的健康成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法家针对“礼治”中的“人治”,提出()。
    A

    任法而不任贤

    B

    治国的关键是法

    C

    贤君无好法就治理不好国家

    D

    庸君有好法就能治理好国家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监护权
    B.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
    C.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
    D.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

    答案:C
    解析:

  • 第14题:

    下列句子中为形容词意动用法的是()

    A.春风又绿江南岸。
    B.君子之学以美其身。
    C.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D.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

    答案:C
    解析:

  • 第15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马小君曾是某省第一小学学生,尽管学习起来有点吃力,但一至三年级,他一直快乐活泼。从四年级开始,马小君变了,他的父母发现,他回家后常躲在屋里哭泣,问他为什么,他却始终不肯说出原因。
    某一天下午班会课上,因为没有按要求带校服,班主任焦老师让马小君站到讲台前,摘掉眼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马小君被连打几个耳光,打完后,马小君流着泪一直站到放学。马小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就此事开展了调查,当着家长的面,询问马小君被打的经过。“四五年级被打过40次,六年级上学期被打过十七八次”,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上四年级时,焦老师把马小君叫到办公室,打他的脸,把眼镜打掉,镜框裂了。“还有一次,我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完我后,让我回家补作业,我跑到地下室补完作业。”
    问题:
    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材料中教师的行为存在的问题。(14分)


    答案:
    解析:
    (1)上述材料中教师的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严重伤害了马同学的身心健康,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惩罚。若情节严重,可对其解聘。(2分) (2)关爱学生。要求老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焦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打了马小君几个耳光的行为,不仅是不尊重学生人格,而且是体罚学生的表现,不利学生的身心健康。(4分)
    (3)教书育人。要求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焦老师在教室里打人的行为,显然没有遵循教育规律,存在着以分数论英雄的倾向。(4分)
    (4)为人师表。要求老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的行为,给学生做出了错误的示范,不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4分)

  • 第16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继母贾某能够成为吴小君的监护人吗?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贾某与吴小君没有形成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 第17题:

    小君的父亲在教育他时常采用以下方式:每当他表达自己的观点时,父亲就训斥道:"不要与大人争辩,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长,很多事情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小君考试成绩下降时,父亲就少给零用钱。小君家长的教育方式属于()。

    • A、权威型
    • B、专制型
    • C、纵容型
    • D、疏离型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儒家的“礼”所适用的范围是()。

    • A、君与民
    • B、大共同体
    • C、君与臣
    • D、小共同体内部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小活络丹的君药是()。

    • A、川乌、草乌
    • B、天南星
    • C、乳香
    • D、地龙
    • E、没药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填空题
    小陷胸汤的君药是()。

    正确答案: 全瓜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村民任某丧夫,育有独生儿子小君。任某与小君的爷爷、奶奶共同居住,共同照料小君。后任某改嫁邻村王某,小君的爷爷、奶奶不允许任某将小君带走,要求自行监护。关于小君监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爷爷、奶奶对小君有优先权

    B

    任某因再婚对小君不再有监护权

    C

    任某对小君的监护权不因再婚而改变

    D

    任某对小君是否具有监护权要看小君是否改姓而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霍先生与吴女士结婚后,于1997年生育女儿小君。因二人工作繁忙,小君自幼与霍先生的父母一起生活。2000年,霍先生在出国期间失踪,之后多年一直没有音讯。2006年,法院经吴女士请依法宣告霍先生在出国期间失踪,之后多年一直没有音讯。2006年,法院经吴女士申请依法宣告霍先生死亡。由于工作原因,吴女士需常驻外地,遂决定将小君带去外地与自己一起生活。霍先生父母舍不得小君,便提出仍由自己抚养小君,直至其成年,吴女士婉拒。霍先生父母遂向某婚姻家庭咨询师询问。该咨询师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吴女士是小君第一位的抚养人,对其享有无条件的抚养权,应由其抚养

    B

    应根据小君的意见决定由谁行使抚养权

    C

    变更生活环境对小君不利,根据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应由霍先生父母抚养小君

    D

    如果霍先生父母有负担能力,应由其扶养小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吴小君应当由谁抚养?

    正确答案: 应当由霍某抚养,因为霍某是吴小君的母亲,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吴小君要求和祖父母一起生活,祖父母吴某和陈某能否获得监护权?

    正确答案: 只有在霍某放弃监护权或者霍某实施了侵害吴小君利益行为时,祖父母吴某和陈某才可以获得监护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