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善意取得及其规则”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以交付为要件,那么不动产善意取得是以( )为要件。

    A、交付

    B、登记

    C、合同生效

    D、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B

  • 第2题:

    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前提是无权处分的

    B.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

    C.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继续存在

    D.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的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不消灭


    正确答案:ABD

  • 第3题:

    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

    A、受让人须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

    B、须按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规则取得票据

    C、受让人须为善意或无重大过失

    D、受让人须以相当对价取得票据


    参考答案:ABCD

  • 第4题: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指的是缔约时的善意而非受让时的善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5题:

    论善意取得制度。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善意取得的含义。善意取得是指在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由该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所有权的制度。
    (2)善意取得的制度价值。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实质上,就是牺牲原权利人的利益来保护善意交易人的利益。对于交易中善意的受让人,承认其在取得财产占有的同时也就取得了财产的所有权;即使该财产的出让人为非所有人,财产的原权利人也不能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只能向出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3)善意取得的性质。对于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性质究竟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原始取得,即善意取得人并非基于原权利人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而是直接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因此当然为原始取得。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继受取得,因为善意取得效力的发生是基于让与行为。前一种观点为通说。
    (4)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具体来讲一般包括:善意取得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动产;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取得动产的占有;善意第三人须自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占有;第三人必须是公然和善意取得占有;非法转让人的占有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
    (5)关于善意取得的理论。善意第三人为何能够从无所有权的出让人处取得所有权?对此有种种解说。如取得时效说、权利外像说、法律赋权说、占有效力说、法律特别规定说等。

  • 第6题:

    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包括(  )。

    A.先占、添附、买卖
    B.添附、善意取得、赠与
    C.先占、添附、善意取得
    D.先占、买卖、赠与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原理,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主要包括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主要是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以及继承等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因此,A、B、D都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 第7题:

    简答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根据我国目前司法实践的做法,适用善意取得应符合下列条件:
    (1)标的物为依法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所让与的标的物无处分权;
    (3)标的物须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且不应知让与人无处分权;
    (5)转让行为必须完成了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要求。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理论阐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应从受让时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综合作答。

  • 第8题:

    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凡持票人善意而又支付了对价,从有正当处分票据权力的人处,依交付或背书和交付程序受让票据而取得该项票据权利的行为称为()。

    • A、原始取得
    • B、创设取得
    • C、善意取得
    • D、继受取得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物权的原始取得方法包括()。

    • A、互易
    • B、善意取得
    • C、时效取得
    • D、生产

    正确答案:B,C,D

  • 第11题:

    问答题
    善意取得及其规则

    正确答案: (1)让与人须为无处分权人;
    (2)受让人系善意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或者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善意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动产

    B

    其适用条件之一是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C

    限制流通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

    货币和不记名证券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关于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善意取得属于票据的继受取得

    B.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能善意取得

    C.受让人须从有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

    D.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可以无偿取得票据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所谓票据的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属于票据权利的原始取得。其构成条件包括:(1)受让的票据票面记载完整、正确、未过期或未有其他影响票据权利实现的事实;(2)以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即以背书或交付取得票据,且该票据上未有“禁止转让”或类似记载;(3)受让人是从无处分权人那里取得票据;(4)受让人无恶意或重大过失;(5)受让人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据此可知,选项B正确。

  • 第14题:

    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A、乙将甲寄存的电脑,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甲将乙借给自己使用的汽车,以合理价格卖给知情的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甲将偷来的手机,以不合理的低价卖给乙,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甲将抢来的金项链,以不合理低价卖给丙,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金项链的所有权


    答案:A

  • 第15题:

    论善意取得的内涵及其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一、存在无权处分有学者否认无权处分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认为《物权法》第106条并未罗列,且错误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人)有权处分登记的财产。二、受让财产时为善意1.善意的标准王泽鉴教授总结了动产善意取得的四个标准:(1)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过失;(2)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是否过失,但在客观情形下,若一般人依据交易经验就可认定让与人没有让与权,受让人就是恶意的;(3)善意指受让人不知或不可能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4)善意指受让人不是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2.善意的判断时点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及《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善意的时点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受让指依法完成动产交付或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3.善意的保护范围善意取得的主旨为填补让与人处分权的不足,保护的范围限于“对处分权的信赖”。善意受让人基于占有或登记的公信力而信赖无权处分人有处分权时,原权利人的所有权才相对消灭,善意受让人因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无权处分的财产。三、支付合理价格善意取得要求转让行为系合理有偿的交易行为,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也予以认可。《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合理的价格”的认定应按照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四、完成法定公示《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公示是善意取得的必备要件,要求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应当登记,不实行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财产交付给受让人即可。1.动产已交付《物权法》第24条规定,特殊动产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特殊动产应属《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的财产,交付产生善意取得的公示效果,但若未变更登记,善意受让人享有的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2.不动产已登记《物权法》第10条、第16条规定,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者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没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不能善意取得该不动产。

  • 第16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B.善意取得的适用对象包括记名有价证券

    C.质权、留置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动产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无偿方式取得者,不适用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关于善意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动产
    B:其适用条件之一是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C:限制流通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D:货币和不记名证券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B
    解析:
    选项A,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选项C,转让的动产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选项D,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第18题:

    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


    答案:
    解析: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根据该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第二,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为非所有人。确定当事人是否出于善意,应当考虑交易人从事交易的客观情况,如根据受让人受让财产的性质、有偿或无偿、价格的高低、让与人的状况以及受让人的经验等加以综合判定。第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第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的财产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动产,必须发生了该财产占有的实际移转;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获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

  • 第19题:

    下列情况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甲偷得一辆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乙,乙属善意取得
    B.甲赠给乙一辆自行车,乙属善意取得
    C.甲将乙交其保管的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属善意取得
    D.甲丢失了一本字典,被乙捡到,乙属善意取得


    答案:C
    解析:
    [详解]依据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同时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也不适用善意取得。(2)让与人无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而取得财产。(4)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据此,只有C项符合这四个要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 第20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善意取得必须符合构成要件
    • B、该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
    • C、该制度保护了所有权的追及效力
    • D、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 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该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 第22题: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下列属于善意取得的是( )。

    • A、甲偷了一辆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乙,乙属善意取得
    • B、甲赠给乙一辆自行车,乙属善意取得
    • C、甲将乙交其保管的自行车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属善意取得
    • D、甲丢失了一本字典,被乙捡到,乙属善意取得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善意取得必须符合构成要件

    B

    该制度旨在保护交易安全

    C

    该制度保护了所有权的追及效力

    D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