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D
更多“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能够成为出资人(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正确答案:C
    直接考查《公司法》条文。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也即允许以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股东。依据生活常识判断,要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那么每个人都成为股东了,现实中不可能是这样的。

  • 第2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下列哪些出资一定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

    A:一名出资人以自身的销售能力出资
    B:一名出资人以其拥有的著作权中的任何一种权利出资
    C:一名出资人以其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出资
    D:一名出资人以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C,D
    解析:
    【考点】股东的出资方式。详解:《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知,可以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两个条件。个人的销售能力具有人身依附性,既不便估价更不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虽然《公司法》明文规定知识产权可以用于出资,即著作权可以用于出资,但并非著作权中的任何一种具体权利都符合条件,比如著作权人享有的精神性权利: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它们属于人身权,不能转让给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不具有可转让性,也就不能移转给公司作为对公司的出资,所以B项错误。其他公司的股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的两个条件,土地使用权更是《公司法》明文规定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所以正确答案是C、D。

  • 第4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资格解除与认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B. 股东乙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公司依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规定予以拒绝
    C. 股东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D. 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

    答案:B,D
    解析:
    1)选项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选项 B: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3)选项 C:股东抽逃“全部”出资(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4)选项 D: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5题:

    (2015年教材未涉及)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C.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
    解析:
    【解析1(法条依据版)】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26条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选项D)。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
    【解析2(理论推演版)】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以合同约定,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有效的)。(1)选项ABC:在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说事儿,按“合同”处理;(2)选项D:“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涉及受让人(第三人),应当看“登记”。

    【知识点】 其他章节

  • 第6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述股东的出资规则。


    正确答案: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③、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 第7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劳务
    • B、工业产权
    • C、土地使用权
    • D、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2005年真题]
    A

    劳务

    B

    工业产权

    C

    土地使用权

    D

    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BD两项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劳务不具有依法可转让性。

  • 第9题:

    多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能够成为出资人(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有()。
    A

    劳动

    B

    设备

    C

    知识产权

    D

    货币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

    工业产权

    B

    非专利技术

    C

    劳务

    D

    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A

    劳务

    B

    工业产权

    C

    土地使用权

    D

    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
    A

    劳务

    B

    工业产权

    C

    土地使用权

    D

    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答案:正确

  • 第14题:

    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法律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出资企业只限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

    C.国有独资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

    D.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收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

    A.股东名册的记载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第16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不承担任何责任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答案:A
    解析: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故选项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故选项D错误。

  • 第17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 B、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工业产权
    • B、非专利技术
    • C、劳务
    • D、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 A、股东名册的记载
    • 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 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 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A

    股东名册的记载

    B

    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C

    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D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1/3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B项,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2014年真题]
    A

    股东名册的记载

    B

    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

    C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

    D

    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如果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但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时,这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该约定应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3题:

    判断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