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基本法是()
第6题:
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基本表述正确的是()
第7题:
下列关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第8题:
《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是我国环境保护地方行政法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是我国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原法》《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单行法律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第9题:
地方环境法规根据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由地方环保部门制定
地方环境法规可以同行政法规相抵触
环保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公布或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第1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综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
第11题: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在环境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对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的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构成其他单项环境立法的依据
我国现已形成了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际条约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
第12题:
《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是我国环境保护基本法的雏形
我国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是《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试行)》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建立
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核心地位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简述社会测量各层次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测量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分成四个层次,即定类测量、定序测量、定距测量和定比测量。这四种测量层次分别对应于概念中的四种变量,即定类变量、定序变量、定距变量和定比变量。
定类测量也称类别测量、分类测量或定名测量,是对测量对象的性质或类型的测量。它在本质上是一种分类方法。
定序测量也称等级测量或顺序测量,是对测量对象的等级或顺序的测量。
定距测量也称为等距测量或区间测量,是对测量对象之间的间隔距离或数量差别的测量。
定比测量也称等比测量或比例测量,是对测量对象之间的比例或比率关系的测量。
在上述四种测量层次中,高层次的测量具有低层次测量的所有特征和功能,即它不仅可以测量低层次测量所无法测量的内容,而且可以测量低层次测量能够测量的内容,同时,高层次的测量还可以直接作为低层次测量使用,可以说,高层次测量也必然是低层次测量。
略
第17题:
下列关于我国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18题:
()一般都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19题:
Ⅲ、Ⅳ
Ⅰ、Ⅲ 、Ⅳ
Ⅰ、Ⅱ
Ⅰ、Ⅱ、Ⅲ、Ⅳ
第20题:
地方环境法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制定
地方环境法规可以同行政法规相抵触
后法的效力高于前法
地方法规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第2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综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环境保护的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环境保护的综合法
第22题:
《宪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环境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层次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环境行政法规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除《宪法》以外的其他层次不得与其相抵触
地方环境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23题:
《宪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环境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层次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环境行政法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除《宪法》以外的其他层次不得与其相抵触
地方环境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法规的效力高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