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基本抗震设防目标设计的建筑,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影响时,建筑物应处于下列何种状态()
第4题:
按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应()。
第5题:
按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
第6题:
当考虑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时,规范规定:丁类建筑应按()采取的抗震措施。
第7题: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第8题:
众值烈度对应于“多遇地震”
基本烈度对应于“设防地震”
最大预估烈度对应于“罕遇地震”
抗震设防烈度等同于基本烈度
第9题: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损坏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0题: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不会倒塌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大修后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可能损坏,一般性修理仍可使用
第11题: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12题:
小震、中震、大震
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
近震、中远震、远震
众值烈度、基本烈度、设防烈度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按我国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建筑,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
第16题:
按照我国现行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位于()抗震设防烈度地区内的建筑物应考虑抗震设防。
第17题: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下列有关抗震设防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第18题:
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不致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不致倒塌
第19题:
特殊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
第20题:
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不致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不致倒塌
第21题:
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使用
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仍可继续使用
不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不致倒塌
第22题:
多遇地震烈度对应于地震发生概率统计分析的“众值烈度”
取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为“抗震设防烈度”
罕遇地震烈度比基本烈度普遍高一度半
处于抗震设防地区的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均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23题: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第24题: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不会倒塌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大修后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可能损坏,一般性修理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