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基本抗震设防目标设计的建筑,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影响时,建筑物应处于下列何种状态()
第1题:
第2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使用范围是()
第3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适用的抗震设防烈度的范围是()度。
第4题: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中下述不正确的是()。
第5题:
当考虑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时,规范规定:丁类建筑应按()采取的抗震措施。
第6题:
不受损坏
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严重损坏,需大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7题:
特殊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
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
第8题:
抗震设防目标的第一水准
抗震设防目标的第二水准
抗震设防目标的第三水准
抗震设防目标的第四水准
第9题:
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0.10g)时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
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0.15g)时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
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时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
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0.30g)时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
第10题: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11题:
第12题: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不会倒塌
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一般性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经大修后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主体结构可能损坏,一般性修理仍可使用
第13题:
第14题:
在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内的乙类、丙类高层建筑,应进行抗震设计,其地震作用计算按下列()做法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5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设防烈度为()度及()度以上的地区,建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16题:
建筑根据其抗震重要性分为四类。当为乙类建筑II类场地时,下列何种叙述是正确的?()
第17题: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规定,抗震设防要做到“()、()、()”。
第18题: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第19题: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但经一般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损坏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20题:
各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结构均应计算地震作用
6度设防时,Ⅰ~Ⅲ类场地上得建筑不必计算,Ⅳ类场地上得较高建筑及7~9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6度不必计算,7~9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6度设防时对Ⅰ、Ⅱ类场地上的建筑不必计算,Ⅲ类和Ⅳ类场地上建筑及7~9度设防的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计算
第21题: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甲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按8度考虑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乙类建筑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丁类建筑抗震措施应比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1度
第22题:
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烈度为7~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震级为6~9级地区的建筑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震级为7~9级地区的建筑抗震设计
第23题: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本地区基本烈度
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抗震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