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法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收购,根据有关法规,收购要约的期限是()。
第1题: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A.7
B.10
C.15
D.20
第2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第3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
A.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B.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第4题:
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A.收购人的名称
B.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C.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D.收购所需的资金及资金保证
第5题:
第6题: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日,并不得超过()日。
第7题:
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义务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责令改正,给予()处分,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8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为()。
第9题:
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在依照规定报送有关收购报告书并公告收购要约后,即可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实施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收购要约的期限为不得少于(),并不得超过()。
第10题:
15日;60日
30日;60日
10日;30日
20日;30日
第11题:
10;30;60
15;30;60
15;30;90
15;45;60
第12题:
7
10
15
30
第13题: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人公告其收购要约的期限是( )。
A.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
B.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
C.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后
D.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批准之日起15曰内
第14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当事人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双方达成收购协议后,应采取的措施有( )。
A.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B.收购人还应在法定期间内将收购报告书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收购人在法定期间内还须将收购报告书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收购报告书
D.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第15题:
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A.7
B.10
C.15
D.20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第19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时,继续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第20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说法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第21题: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容,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22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的,其预定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终止上市,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要求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进行收购
第23题:
根据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持股情况,发出了不同的待遇的要约
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中国证监会没有表述异议的,公告了其收购要约
确定了收购期限为90天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基于资金短缺撤销了收购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