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及”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申请文件受理前,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


    正确答案:×
    【解析】答案为B。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 第2题:

    关于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 B.发行人必须将招股说明书(预审稿)同时在证监会及其企业网站上披露 C.发行人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此时进入静默期,不再披露有关本次发行的任何信息,直至该重大事项的影响结束 D.自中国证监会做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正确答案:AD
    了解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发审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见教材第四章第二节,P140。

  • 第3题:

    新股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应只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 ( )


    正确答案:×
    报送的申请文件必须在制定报刊和网站上同时全文披露。

  • 第4题: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如发生应予披露事项而来不及说明的可以不再进行说明。( )


    正确答案:×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 第5题: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 )


    正确答案:×

  • 第6题: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


    答案:对
    解析:

  • 第7题: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答案:对
    解析: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 第8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答案:对
    解析: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第9题: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历次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答案:对
    解析: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历次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本题说法正确。

  • 第10题:

    发行人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来规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1题: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2题: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在拟披露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材料。

    • A、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证券的文件
    • B、发行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行证券的申请
    • C、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 D、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13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14题:

    发行人保荐机构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在提交发审委审核之前,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书面文件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


    正确答案:A
    考点:掌握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的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以及文件目录。见教材第七章第一节,P240。

  • 第15题: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


    正确答案:√

  • 第16题: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要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 )


    正确答案:√

  • 第17题: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口头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


    正确答案:×

  • 第18题:

    (2017年)在上市申报审核阶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保荐机构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内部审核并出具保荐意见
    B.中国证监会是否收到申请文件不影响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C.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D.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答案:B
    解析: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

  • 第19题: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并购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


    答案:对
    解析:
    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并购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 第20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答案:对
    解析: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更换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更换后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分别说明。

  • 第21题:

    发行人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格式、报送方式,由()规定。

    • A、发行人
    • B、保荐人
    • C、核准机构
    • D、交易所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3题: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前,或在报送申请文件后且证券尚未发行前,不得更换为本次发行证券所聘请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4题:

    单选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刊登和报送,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Ⅰ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Ⅱ 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 Ⅲ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Ⅳ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后10日内,将正式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 Ⅴ 招股说明书全文、有关备查文件不得刊登于商业性网站
    A

    Ⅰ、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Ⅱ、Ⅳ、Ⅴ

    D

    Ⅰ、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后10日内,将正式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