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是部分要约 Ⅱ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Ⅲ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Ⅳ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Ⅴ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下列说法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
第9题: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在收购期限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10题:
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2个月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第11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的,其预定收购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终止上市,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要求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进行收购
第12题:
以要约方式回购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可以是当天涨停板价格
要约收购的,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目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的,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平均价格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第20题:
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收购价格,以下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第21题:
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2个月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36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22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第23题: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第24题: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于2012年1月发布取消收购的公告,收购人2012年12月可以收购同一公司
部分要约是向部分股东发出的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