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银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承担。A、银行 B、李某 C、银行与李某共同

题目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银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承担。

  • A、银行 
  • B、李某 
  • C、银行与李某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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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欠李某100元钱,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时间,但王某到期未还钱。25个月后,李某要王某还钱,王某以时间已过为理由拒绝,王某所说的“时间已过”,属民法上的( )。

    A.能够消灭债的原因

    B.约定的时间

    C.事件

    D.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对民法上时间的性质的理解。时间的经过不能必然导致债消灭,故 A不对;25个月不是约定的时间,更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B、D也不是正确答案,C符合25个月已过的法律性质,故答案是C。

  • 第2题:

    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孙某欠李某25万元已经到期,李某为拖延对王某的债务,通知孙某延期2个月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B:王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C: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25万元
    D: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应当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题目中,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延长其到期期限,将债务人孙某的偿还期限延期2个月,对债权人王某已经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王某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题目中,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是20万元,因此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是20万元,而不是25万元。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孙某没有过错,因此王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不必分担。故D选项错误。

  • 第3题:

    某市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张某无该市户口,遂与李某书面协议商定:张某出资20万元以李某名议购买M公司经济适用住房一套,张某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登记于李某名下。后李某以该住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5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某无力偿还,现在银行要求处置该住房以实现抵押权,张某以自己为房屋实际所有人,要求有关部门确认李某抵押该住房无效。

    现在该套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应归属( )。

    A、 张某
    B、 李某
    C、 李某贷款银行
    D、 M公司

    答案:B
    解析:
    [知识点] 合同的效力

  • 第4题:

    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 A、 李某和张某
    • B、 李某或张某
    • C、 李某
    • D、 张某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张某从某银行贷款10万元,到期未还。张某有一辆汽车(除该汽车外,张某无其它有价值财产),价值在20万元左右。一日,张某将该车无偿转让给李某,对银行的债权造成损害。请问,该银行可以主张什么权利保护债权?()

    • A、撤销权
    • B、解除权
    • C、代位权
    •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后来查实,李某原有汽车一辆,在银行贷款到期前夕,李某将汽车赠与郭某。问:银行是否能向法院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与行为?()

    • A、是 
    • B、否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单选题
    力颖电脑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李某等10人各投资20万元于2006年设立,公司章程对分红、增资等采用了公司法的基本规定,未作特别约定。李某实际只出资10万元,尚拖欠10万元出资未缴。其余股东均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008年年底分红时,张某提出李某一直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应少分红。李某指责张某应赔偿其担任公司经理期间,以公司名义销售盗版软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万元,并要求罢免张某的经理职务。就李某对力颖公司的债务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承担无限责任

    B

    李某以1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C

    李某与其他股东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李某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张某欠李某10万元,到期未归还,后被李某起诉至法院。现查明张某全部财产如下:房屋三间,价值8万元,存款2万元。诉讼中,张某以3万元价格将房屋卖于刘某。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若刘某不知张某欠外债,则李某只能行使代位权

    B

    只有在刘某明知该房屋买卖合同侵害李某债权时,李某方可行使代位权

    C

    若刘某明知房屋买卖合同有害于李某债权,则李某可行使撤销权

    D

    无论刘某是否明知张某欠债事实,李某均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根据以上情况,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银行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李某对美达公司的债权

    B

    如美达公司欠李某的为6万货款,银行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李某对美达公司的债权

    C

    如后来查实,李某原有汽车一辆,在银行贷款到期前夕,李某将汽车赠与郭某。银行能向法院请求撤销李某的赠与行为

    D

    银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

    E

    银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银行与李某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美达公司欠李某的为6万货款,银行是否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李某对美达公司的债权?()
    A

    是 

    B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欠唐某1万元到期未还。2013年4月,李某得知唐某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5千元的价格卖给了知悉其欠唐某款未还的程某,约定付款期限为2015年底。唐某于201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1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唐某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

    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程某的行为

    B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李某对程某的5千元债权

    C

    请求程某承担侵权责任

    D

    请求宣告李某与程某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保全。本案中,唐某自2013年5月份得知情况后,于2014年7月份才决定起诉,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撤销权行使的1年的除斥期间。因此,唐某无权再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程某之间的转让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李某低价转让的行为导致唐某享有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所以选项B错误。程某不存在对唐某的侵权事实,不需要对唐某承担侵权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

  • 第12题:

    单选题
    吴某向李某、张某借款3万元做生意,约定2005年lO月1日偿还,偿还期届至后,吴某无力偿还。2006年1月1日,李某得知:甲曾经打伤吴某尚欠吴某医药费53000元,乙欠吴某2.5万元且已届清偿期,但李某欠乙2.5万元。现吴某并不行使他的权利。问:李某能否向甲、乙主张代位权? ( )
    A

    只能向甲主张

    B

    只能向乙主张

    C

    都可以

    D

    都不可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14题:

    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将李某的出资财产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B.将李某的出资财产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D.将李某的出资财产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 第15题:

    张某与李某为夫妻,二人约定日常所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后张某因做生意亏本欠朱某5万元钱,但朱某对张某、李某的财产约定并不知情。此时,张某欠下的5万元()。

    • A、 先由张某清偿,张某不能清偿的再由李某清偿
    • B、 以李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C、 以张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D、 以张某、李某的共同财产清偿

    正确答案:D

  • 第16题:

    张某欠李某10万元,到期未归还,后被李某起诉至法院。现查明张某全部财产如下:房屋三间,价值8万元,存款2万元。诉讼中,张某以3万元价格将房屋卖于刘某。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若刘某不知张某欠外债,则李某只能行使代位权
    • B、只有在刘某明知该房屋买卖合同侵害李某债权时,李某方可行使代位权
    • C、若刘某明知房屋买卖合同有害于李某债权,则李某可行使撤销权
    • D、无论刘某是否明知张某欠债事实,李某均可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美达公司欠李某的为6万货款,银行是否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李某对美达公司的债权?()

    • A、是 
    • B、否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单选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银行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承担。
    A

    银行 

    B

    李某 

    C

    银行与李某共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李某欠张某5万元,双方约定于2012年5月2日李某偿还张某的借款,但2012年6月2日,李某仍未还钱,于是张某向李某表示同意其延期履行债务,此行为在法律上将产生的效果是()。
    A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B

    诉讼时效的延长

    C

    诉讼时效的中断

    D

    诉讼时效的中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 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本题中,张某同意李某延期履行债务属于“请求” 。

  • 第20题:

    单选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借款合同不成立

    B

    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

    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然签订借款合同时李某没有签字,但是刘某交付房本给李某,李某接受;同时李某交付借款100万给方某,方某接受,此时借款合同成立;方某基于借款合同取得款项不构成不当得利。
    C项,张某签字即意味着保证合同生效,在债务人方某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项,根据《物权法》第180、187条的规定,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而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是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刘某有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欠银行贷款5万元到期未还,李某无其他财产,但美达公司尚欠其劳动报酬6万元。该笔债务已到期,李却迟迟不向美达公司主张。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银行是否能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李某对美达公司的债权?()
    A

    是 

    B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情况不可以抵销的是(    )。
    A

    甲公司在2015年11月12日要求乙公司支付100万元,甲公司在2015年10月2日应还乙公司20万元服装款,双方债权均到期,甲公司主张债权时,乙公司主动抵销,只还80万元

    B

    李某欠王某3万元石灰款,王某欠李某2万元餐费,双方债权均到期,王某主张债权时,李某主动抵销,只还1万元

    C

    马某找齐某要欠款7万元,齐某以马某尚欠租房费1万元为由,只还马某6万元

    D

    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丙是乙的债务人。乙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丙取得了甲对乙的债权,丙向乙主张抵销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A

     李某和张某

    B

     李某或张某

    C

     李某

    D

     张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