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法规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企业发生的贸易信贷应当通过()系统进行报告。
第1题:
B类企业货物贸易项下付汇无需使用的系统为().
第2题:
金融机构应于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向外汇局报送贸易收款核查信息。
第3题:
金融机构对于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境外账户的收入、支出和余额信息,应按有关规定通过()进行报送。
第4题:
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
第5题:
金融机构对外汇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B类企业进行贸易收支审核时,应注意()。
第6题:
贸易信贷系统
外汇帐户信息交互平台
金宏国际收支申报系统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第7题: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个人结售汇系统
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
国际收支网上中报系统(银行版)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外汇账户交互平台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第10题:
贸易信贷登记系统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
第11题:
贸易信贷系统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A类企业办理()天以上预收预付、()天以上延收延付需自行登录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向外管局进行信贷报告.
第14题:
金融机构可通过()查询全国企业名录信息。
第15题:
金融机构按规定为B类企业办理收付业务时,应通过()将付款或开证金额、收款金额从相应可收付汇额度中扣除。
第16题:
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等业务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办理。
第17题:
银行版网上申报系统
外汇局版网上申报系统
企业版网上申报系统
外汇收支申报系统。
第18题:
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均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直接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B类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B类企业超过外汇局核定可收、付汇额度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为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必须通过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签注《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使用情况
第19题:
外债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
账户
贸易信贷
第20题:
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应当先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A类企业完成国际收支申报后方可结汇或划转
经办行通过监测系统扣减企业对应的可收汇额度后,为B类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超过出口可收汇额度的,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办理收结汇
C类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表》办理收结汇
第21题:
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企业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贸易信贷信息
外汇局对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当向外汇局逐笔报告境外账户收支等情况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的企业,近两年应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22题:
外汇账户管理系统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国际收支统计系统
直接投资管理系统
第23题: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
直投系统FDI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