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存在审理风险的有()。A、2009年10月10日,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电话告知某企业,拟对其偷税行为处罚15000元,该企业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无异议,该局于2009年10月13日制作并向该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B、2009年10月10日,某县国税稽查局审理股经稽查局长批准后以县国税稽查局名义对某企业2007年度偷税行为作出了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C、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定程序对某企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手续费5000元的行为,处罚10000元,同时没收非法

题目

下列情形存在审理风险的有()。

  • A、2009年10月10日,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电话告知某企业,拟对其偷税行为处罚15000元,该企业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无异议,该局于2009年10月13日制作并向该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B、2009年10月10日,某县国税稽查局审理股经稽查局长批准后以县国税稽查局名义对某企业2007年度偷税行为作出了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 C、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定程序对某企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手续费5000元的行为,处罚10000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
  • D、2009年10月10日,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拟对某企业处罚1500元,向其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处罚1500元,该企业提出了听证申请,该市国税稽查局未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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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1年)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税务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税务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税务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针对本案,市税务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税务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答案:B,D
    解析:
    朱某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复议,所以朱某不是申请人。市国税局不能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才适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题:

    根据举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市金童服装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偷逃税款20万元。市国税局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20万元。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遂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经复议,市国税局决定撤销该处罚决定。根据行政法理论,市国税局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行为的撤销
    B、要式行政行为的废止
    C、损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D、损益行政行为的撤回
    E、自由裁量行为的撤销

    答案:C,E
    解析:
    (1)题干中已经明确说“撤销”了,选项BD直接排除 (2)题干已经明确说明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是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排除选项A (3)罚款20万元损害金童服装公司的利益,选项C正确 (4)罚款往往是有一定幅度的,属于自由裁量的行为,选项E正确。

  • 第3题:

    某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企业有偷税行为。稽查局按规定立案后于2014年5月22日派一名稽查人员由单位司机陪同,对该企业实施了检查。稽查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企业的帐簿及记帐凭证进行了核查,并对法人代表的住房进行了检查,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最后查实该企业2013年度采取少列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的事实。案件经审理后,县地税稽查局于2014年6月28日作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请问:税务机关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一名稽查人员实施检查不符合规定。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
    2、未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3、查询个人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本案中,县地税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4、检查人员无权检查法人代表住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处罚程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本案中未见到稽查局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 第4题:

    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稽查局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是否适当?


    正确答案:保全措施违法,王某自用的一辆电动车属于必需生活服务器,应不在保全范围之内。

  • 第5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市税务稽查局告知后多长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正确答案:公司应当在收到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稽查局作出处罚决定前提出。

  • 第6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分支企业存在哪些税收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 分支企业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向A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2)在A市连续经营超过180天,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3)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未按规定缴纳税款。
    (5)未按规定将承包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第7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法院裁定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撤销稽查局行政行为的依据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 第8题:

    根据某公司原职工举报线索,某市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公司在2008年度1~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补缴税款和追缴所偷税款,合计3000多万元。后来,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合计1000万元。根据公司提出的要求,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税务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合计罚款450万元。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后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如果本案原告提出若干证据证明被告处罚程序违法,但是,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均不能成立,法院还应当要求被告履行处罚程序合法的举证责任吗?


    正确答案:应当要求被告履行处罚程序合法的举证责任。

  • 第9题:

    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A、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 B、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 C、A稽查局
    • D、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B

    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C

    A稽查局

    D

    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2009年,在查处甲县A公司偷税案中,某市稽查局依法委托县稽查局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时,县稽查局工作人员王某忘记送达,事隔三天后,某市稽查局仍委托县稽查局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县稽查局工作人员李某按时送达。当市稽查局得知此事后,下文撤销了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此错误在于()
    A

    手续不完整

    B

    罚款金额不符合规定

    C

    程序不合法

    D

    委托不合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某县医院对某县税务稽查局对其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认为该稽查局违反了法定程序,并判决撤销该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稽查局重新作出处罚。该县税务稽查局重新作出处罚时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罚基本相同的处罚。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亚利厨具公司系朱某投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期间,朱某指使财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罚款8000元。朱某认为,市国税局稽查局虽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但是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朱某遂以该公司的名义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该处罚。下列关于该案件程序事项和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国税局应将朱某与亚利厨具公司列为共同申请人
    B、市国税局稽查局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C、针对本案,市国税局稽查局应依法组织听证
    D、市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不得加重处罚
    E、市国税局应决定撤销该处罚,因为该处罚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要求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朱某既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非《行政复议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只能以亚利厨具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C:税务机关对法人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3)选项E:本案不适用听证程序,且市国税局稽查局已经依法送达了《税务行政事项告知书》履行了“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未送达《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

  • 第14题:

    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不合法。缺少前置程序,即未履行告知程序。

  • 第15题:

    2009年,在查处甲县A公司偷税案中,某市稽查局依法委托县稽查局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时,县稽查局工作人员王某忘记送达,事隔三天后,某市稽查局仍委托县稽查局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县稽查局工作人员李某按时送达。当市稽查局得知此事后,下文撤销了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此错误在于()

    • A、手续不完整
    • B、罚款金额不符合规定
    • C、程序不合法
    • D、委托不合法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案件定性为偷税是否准确?


    正确答案:对案件定性错误。不应定性偷税,应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 第17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如下不当行为。
    (1)采取税收促使措施不当,不得查封个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
    (2)税务行政处罚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前告知,剥夺了当事人的听证权。
    (3)执法权限不当,采取保全措施需经A市国税局局长批准.

  • 第18题:

    2013年7月25日, A市地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 B市某餐饮连锁企业自2013年1月3日起到A市设立分支企业,取得大量餐饮收入,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接到举报后,A市地税局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4年7月27日,,A市地税局组成检查组对该分支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分支企业未在A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且未申报纳税。自2013年5月20日起,该分支企业由陈某承包经营,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该分支企业拒绝提供有关销售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其应纳营业税额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查封了分支企业承包人陈某在A市购买的普通住房一套,因陈某在A市别无住所,稽查局允许其暂住被查封的住房。2013年8月30日,市稽查局给经营部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分支企业偷税,追缴其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偷税行为处其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并限定于9月15日前缴清。陈某对处罚决定不服,于9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税务机关的查填封财产行为,并撤销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 提出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 对分支企业的处理意见:
    (1)对其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3)对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处理,补缴税款50000元,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1倍罚款。
    (4)对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的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

  • 第19题:

    2015年7月4日,某地区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本*区宏大房地产公司自2014年2月成立以来,一直存在偷税情形。稽查局长当即决定交给稽查人员张华、李明两人组成的检查组查处,张华为主查。选案岗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经报批后,下达给稽查实施岗。检查组根据举报信反映的线索,结合征管资料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后,决定实施调账稽查。7月7日,两名稽查人员前往该企业,按规定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企业会计人员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张华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后,又向企业下达了经稽查局长批准的《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该企业会计人员也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检查组从该企业调取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的账簿资料并开具收据。经稽查人员查实,该企业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采取账外经营的方法,隐瞒销售收入达10000万元,少计营业税500万元。稽查人员及时补充立案和制作《稽查报告》,经报批后,连同相关资料转交审理岗。鉴于该案已达到地区局重大案件审理标准,经稽查局审理岗初审后报稽查局长批准,将此案提请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8月23日,区局审理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宏大房地产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于偷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税款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罚款的决定,于次日制作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交由稽查局送达纳税人。8月25日,张华和李明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该企业,并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做了《陈述申辩笔录》,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8月30日,地区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制作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地区局局长批准后,交稽查局执行人员送达该公司,要求纳税人7日内缴纳税款和罚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方反悔,拒绝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张华向稽查局长进行了报告后,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留置该公司,并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字。9月1日,为了确保该公司税款及罚款能及时入库,鉴于与辖区银行比较熟悉,经稽查局长同意,检查组持介绍信到该公司开户行查询了该公司账户的余额情况,在报经地区局局长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到该公司开户银行冻结了其350万元的存款。9月7日,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了税款、滞纳金,未按期缴纳罚款。9月10日,在报请地区局局长批准后,从其开户银行中直接如数扣缴了罚款,并于当日通知银行解除了对该公司的税收保全。9月20日,审理岗接执行岗转交的《执行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及时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送意见书》报稽查局长批准后,连同《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报检察机关备案。10月10日,检查组将账簿资料如数退还该企业。同日,企业就处罚事项向地区局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地区局税务局答复因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根据所给的案情,指出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不能由该企业会计人员签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签收,而该案是由会计人员签收。
    2、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而该案是由检查人员一人出示税务检查证。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中稽查局局长越权批准,调取当年度的帐簿资料,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
    4、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案未开具《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而本案中税务税务机关不应规定为7日。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留置送达应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本案在企业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情况下,应由见证人签收。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六款的规定,查询银行存款应由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而本案采用的是介绍信。
    8、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不应采取税务保全措施,并且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应相当于该公司应纳税额的存款,本案冻结的银行存款为350万元,大大超过该公司应补税款。
    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才能强制执行,扣缴罚款。而该案当事人还处在复议、诉讼的有效期内。
    10、根据《税收征管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本案解除税收保全的时间为3天,时限错误。
    11、根据《违法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移送案件要报经所属局局长批准。而该案是由稽查局长批准。
    1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检查人员超时归还当年度帐簿资料。
    13、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区局税务局拒绝复议的理由错误,不应以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为由拒绝,应告知企业本复议案件不属于本*局税务机关受理范围,应向有关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 第20题:

    某县医院对某县税务稽查局对其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认为该稽查局违反了法定程序,并判决撤销该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稽查局重新作出处罚。该县税务稽查局重新作出处罚时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罚基本相同的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王某自2008年12月起从事自行车配件加工,已申请取得个体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2009年3月,某县国税局稽查局根据举报对其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因本案系举报案件,故未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于4月14日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王某应纳增值税2000元,滞纳金若干元。4月17日,稽查局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未缴的增值税处三倍的罚款。罚款6000元,并责成王某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稽查局工作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王某拒绝签收,工作人员依法将处罚决定书留置送达。王某认为税款核定有问题,并于4月26日缴纳2000元税款、滞纳金若干元后申请行政复议。县国税局认为王某未缴纳罚款,决定不予受理其行政议。因王某逾期仍未缴纳上述罚款,8月28日,县税务局局长签字后,稽查局扣押了王某部分配件及王某自用的电瓶车一辆。县国税局是否应当受理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应当依法受理王某的复议申请。对于纳税争议,只要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后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无须缴纳罚款。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存在审理风险的有()。
    A

    2009年10月10日,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电话告知某企业,拟对其偷税行为处罚15000元,该企业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无异议,该局于2009年10月13日制作并向该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B

    2009年10月10日,某县国税稽查局审理股经稽查局长批准后以县国税稽查局名义对某企业2007年度偷税行为作出了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

    C

    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定程序对某企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手续费5000元的行为,处罚10000元,同时没收非法所得5000元

    D

    2009年10月10日,某地级市国税稽查局拟对某企业处罚1500元,向其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拟处罚1500元,该企业提出了听证申请,该市国税稽查局未组织听证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县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某车队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15年5月25日,稽查局派两名税务干部(高辉与王敏)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该车队实施了检查,但没有获得偷税线索,于是稽查局将该车队财务负责人曹某带到东方宾馆进行突击审讯,经过审讯,曹某交代了偷税的事实,并提供了真实的流水帐,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车队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稽查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该车队的偷税行为拟作出处5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稽查局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50000元罚款。5月30日,该车队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10日,该稽查局口头通知车队将于6月20日举行听证,并由实施稽查的高辉主持,主持人在汇总听证意见后,当场作出维持原税务行政处罚意见的决定,并要求听证所花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没缴纳罚款的情况下,该车队于7月5日就县稽查局处以罚款行为向县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地税局于7月15日以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16日,车队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指出稽查局及县地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检查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②税务人员超越权限行使讯问权。《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但没有赋予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讯问的权力。
    ③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不能在法定申请听证的期限内下达处罚决定书。
    ④对纳税人处50000元罚款超越职权。《税收征管法》地74条只赋予税务所(稽查局)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权。
    ⑤6月20日举行听证超过了15日期限;口头通知不对,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⑥听证由实施检查的人员主持,不当。应当由税务机关负责人指定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听证。
    ⑦听证结束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属行政越权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19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然后才可以作出决定。
    ⑧要求公司负担听证所需费用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⑨7月15日作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超期,受理复议申请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视同受理。
    ⑩县地税局对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一是《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地税局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以未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复议前置条件是错误的;二是公司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期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应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