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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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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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如在11月25日取得此发票可否抵扣?


    正确答案:
    如果甲公司在11月25日取得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原因是已超过了180天的认证期限,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 第2题:

    下列关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相关税务处理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有( )。

    A.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C.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E.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符合规定的,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 第3题:

    某市专利局根据申请责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的甲企业向发明专利权人乙企业支付使用费100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专利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A,B,C
    解析:
    乙企业在本案中为第三人。法院的一审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减损了乙企业的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故A项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B、C项均应选。
    本案涉及款额确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D项“无权”二字错误。

  • 第4题:

    某市专利局根据申请责令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的甲企业向发明专利权人乙企业支付使用费100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甲企业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乙企业支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某市专利局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C.乙企业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A,B,C
    解析:
    乙企业在本案中为第三人。法院的一审判决改为支付给乙企业80万元,减损了乙企业的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故A项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B、C项均应选。 本案涉及款额确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D项“无权”二字错误。

  • 第5题:

    小企业向内部职工借款支付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有合法票据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 第7题:

    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第8题: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 第9题:

    问答题
    境内A企业与B企业之间有债务纠纷,后法院判决A企业赔偿B企业,但A企业迟迟未依法院判决执行,后法院强行冻结了A企业在某银行的出口货物收汇款,结汇后划给B企业,银行应如何结售汇统计?

    正确答案: 法院强制执行的企业冻结款结汇,实际仍为企业资金,结汇应根据企业外汇资金来源统计。该笔冻结款外汇资金来源属于A企业的出口收汇款,计入横栏“110 货物贸易”,纵栏根据A企业性质进行选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行政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企业已被法院判决败诉,且承诺按规定承杻赔偿金额.则应按法院判决应承担的损失金額确认预计负债。(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估价入库的原材料,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内容:企业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待所得税汇算期满时仍未取得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要有合法凭证。企业第二年已汇算清缴了,如还没有取得上一年度原材料的合法凭证,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下列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

    A.企业发生的诉讼费用
    B.企业向银行支付的罚息
    C.企业支付的合同违约金
    D.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BC均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营业外支出,税法允许扣除。选项DE: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第14题:

    企业因违约所支付的赔偿金属于其他业务支出。()


    答案:错
    解析: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罚款支出包括行政罚款、税务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 第15题:

    某县人社局责令甲企业支付给刘某l万元经济补偿金。甲企业不服起诉。县法院判决改为支付给刘某8000元。甲企业上诉。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甲企业拒不向刘某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刘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也可上诉
    B:县人社局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C:刘某可向县法院申请执行
    D:县法院无权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减损了刘某的权益,故A项正确。该法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据此,B、C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案涉及款额的确定,故法院可以判决变更,D项无权二字错误,应选。

  • 第16题:

    违约金支出核算企业因违反合同规定,向对方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支出,违约金支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性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7题:

    估价入库的原材料,可否税前扣除? 问题内容:企业估价入账的原材料,待所得税汇算期满时仍未取得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各项成本、费用要有合法凭证。企业第二年已汇算清缴了,如还没有取得上一年度原材料的合法凭证,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所得税前扣除。

  • 第18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可以扣除的是()。

    • A、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
    • B、企业所得税税款
    • C、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 D、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行政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银行罚息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附件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中规定,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1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根据上述规定,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的税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B

    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C

    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D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有合法票据的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问:企业向与企业无关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合法票据?

    正确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借出方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开具相应的发票,支出利息方应取得该发票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A

    税收滞纳金

    B

    赞助支出

    C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D

    企业发生的违约金支出

    E

    被法院没收的财物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发票,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企业可凭法院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具备的条件有(  )。
    A

    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B

    已实际支付费用

    C

    取得相应发票

    D

    通过一定媒体传播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广告费支出的三个条件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媒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