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四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4题: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5题: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6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7题: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只有在盈利情况下,才需要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8题:
对
错
第9题:
必须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其附表
不需要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其附表
由纳税人自己决定是否需要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及其附表
报不报送均不违反现行政策规定
第10题:
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资产负债表;
关联企业备案表;
财务报表。
第11题:
按月预缴所得税的,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
企业纳税年度亏损,可以不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第15题: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16题: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就下列情况,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
第17题: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18题:
居民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收入,也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19题: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企业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依法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补税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第22题: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23题: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历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