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适用特殊处理规定的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项目的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第7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第8题: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第9题:
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企业重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6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企业重组交易对价中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0%
被收购、合并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
第10题:
15%
25%
75%
85%
第11题: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垃圾处理
企业从事承包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沼气综合开发利用
第12题:
财政拨款
国债利息收入
债务重组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其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企业重组,重组交易对价中非股权支付金额不得高于交易支付总额的()。
第18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第19题: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业务中,受让企业支付的对价必须以股权为支付形式
第20题: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第21题:
企业债务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债务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的债转股业务,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分立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第22题: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6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第23题: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
企业合并,合并企业可在规定的限额内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所有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构成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之一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