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1题: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第2题: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第3题: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第4题: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一并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5题:
下面关于营改增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6题: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制定预认定措施。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可以在试点后提供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中抵扣。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7题:
总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销售额
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税服务的营业额
试点地区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第8题: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应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可以在“进项税额”科目中继续核算。
第14题:
自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除外)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15题: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按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试点企业应进行的会计处理是()。
第16题:
试点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兼有原增值税传统业务,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应该在()科目核算。
第17题:
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第18题:
50万元
80万元
200万元
500万元
第19题: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对
错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