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010年1月1日借给李某100万元,约定李某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分别还款50万元给张某,这种还款安排可称为()。A、先付年金 B、后付年金 C、递延年金 D、永续年金

题目

张某2010年1月1日借给李某100万元,约定李某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分别还款50万元给张某,这种还款安排可称为()。

  • A、先付年金 
  • B、后付年金 
  • C、递延年金 
  • D、永续年金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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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年3月,张某将他与李某共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得款2万元。李某在外地得知后即来信要求分得1万元,张某未给。2015年1月,李某回到本地再次向张某索要,张某给了1万元。2月,张某得知诉讼日时效已过于是向李某索回1万元,李某拒绝,张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判决李某归还张某1万元
    B:驳回张某的起诉
    C:调解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D:判决由李某归还张某5000元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第2题:

    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在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D: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均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选项C属于“提起诉讼”,均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第3题:

    张某与李某为夫妻,二人约定日常所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后张某因做生意亏本欠朱某5万元钱,但朱某对张某、李某的财产约定并不知情。此时,张某欠下的5万元()。

    • A、 先由张某清偿,张某不能清偿的再由李某清偿
    • B、 以李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C、 以张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D、 以张某、李某的共同财产清偿

    正确答案:D

  • 第4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 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 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 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D

  • 第5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 李某在外贸业务中被骗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在外贸业务中被骗的行为不能定罪。李作为该国有外贸公司经理,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因过失而受骗,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根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属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行为。但是,由于其行为当时的刑法尚未确定此种行为为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从旧兼从轻溯及力原则,对李某的行为应当适用当时的刑法。因此不能对其行为定罪。

  • 第6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 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李某作为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挪用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行为;鉴于李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7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

    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

    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

    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A
    解析:
    D项,收养协议解除后,李某收取的10万元丧失了法律依据,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因此,李某,张某在小张不满10周岁时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项,违约责任调整的是侵犯财产关系应承担的责任,而收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收养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故不会产生违约责任。
    C项,《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可知,李某在收养小张期间,应尽到生父母养育子女的监护义务,对养子小张的赔偿行为在其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予以赔偿,故不得要求张某赔偿李某。

  • 第8题:

    多选题
    王某借给李某100万元,李某未按期还本付息。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

    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

    李某向王某作出分期履行的承诺

    C

    李某向王某提供履行担保

    D

    李某向王某还款10万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B

    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D

    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张某和李某之间就10万元暂存在李某处以及到期返还6万元存在约定,因此构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李某未按期归还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张某享有将机器转卖获得的6万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CD两项,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李某并未违反法定义务,而是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 第10题:

    单选题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刘某提供房屋抵押,张某提供保证。”除李某外其他人都签了字。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李某交付100万元后,方某到期未还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借款合同不成立

    B

    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

    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然签订借款合同时李某没有签字,但是刘某交付房本给李某,李某接受;同时李某交付借款100万给方某,方某接受,此时借款合同成立;方某基于借款合同取得款项不构成不当得利。
    C项,张某签字即意味着保证合同生效,在债务人方某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项,根据《物权法》第180、187条的规定,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而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是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刘某有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2010年1月1日借给李某100万元,约定李某在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2015年1月1日分别还款50万元给张某,这种还款安排可称为()。
    A

    先付年金 

    B

    后付年金 

    C

    递延年金 

    D

    永续年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递延年金是指在前几个周期内不支付款项,到了后面几个周期时才等额支付的年金形式。
    A项,先付年金是指从第一期起,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
    B项,后付年金又称普通年金,是指各期期末发生的年金;
    D项,永续年金是指无限期支付的年金。
    (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考点已删除。)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对李某负有100万元的债务,张某所提供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合法有效的有(  )。
    A

    张某将自己的一辆价值100万元的房车不转移占有质押给李某

    B

    张某将自己的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C

    张某的朋友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李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D

    二人约定若张某到时不能清偿债务,则张某的房屋归李某所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①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者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②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物权。A项与法定物权的内容相异,因为动产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不转移占有,即使名为质权,也无效;BC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其内容也符合规定,合法有效;D项属于流押条款,无效。

  • 第13题:

    (2018年)王某借给李某 5 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
    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
    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
    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 1 )选项 AD :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同意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承诺。( 2 )选项 B :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 )选项 C :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

  • 第14题: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2月15日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张某交付了2万元定金,并约定在2010年3月1日签订合同。张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找到李某,但李某在2010年2月25日已经将房屋租给王某。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返回2万元定金
    B.张某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C.李某应当双倍返回张某的定金共4万元
    D.张某可以要求李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32页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15题:

    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 A、 李某和张某
    • B、 李某或张某
    • C、 李某
    • D、 张某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10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6万元和4万元。同时约定该10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3个月后返还给张某6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 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5万元 
    • 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6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 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其利用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借给吴某主管的公司,并收受"过节费"1万元,数额较大,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因李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依照受贿罪定罪处罚。
    李某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因其介绍李某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1万元以上,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

  • 第18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银行只能要求张某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 B、银行无权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 C、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 D、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该房屋买卖交易中契税纳税人是()
    A

    张某

    B

    李某

    C

    张某和李某

    D

    由税务机关在张某或李某中指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张某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主张某预先交付1万元定金,后张某又不想购买李某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1万元定金,张某________。
    A

    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定金

    B

    有权要求李某返还

    C

    有权要求李某本息返还

    D

    无权要求李某返还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 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其利用经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借给吴某主管的公司,并收受"过节费"1万元,数额较大,已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行为;因李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依照受贿罪定罪处罚。
    李某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因其介绍李某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1万元以上,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张某与李某提供了保证,张某、李某与甲公司约定,张某对4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李某对6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而李某并无代偿能力。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银行只能要求张某承担40万元的保证责任

    B

    银行无权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

    C

    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D

    若张某清偿了100万元,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李某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2)选项B:李某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但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不具有代偿能力并不影响李某的保证责任承担。(3)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虽未与债权人约定份额,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仍旧有效,故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A

     李某和张某

    B

     李某或张某

    C

     李某

    D

     张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