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

题目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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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果郑先生与爱妻离婚,关于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儿子归郑先生抚养,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B.儿子归郑先生爱妻抚养,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C.保费续交,此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D.无论如何,此保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正确答案:A

  • 第3题:

    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

    Ⅰ.刘先生和王女士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

    Ⅱ.张先生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

    Ⅲ.陈先生与杨女士是表兄妹而结婚

    Ⅳ.冯女士因受家庭强迫与郭先生结婚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

    D.Ⅱ、Ⅳ


    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 第4题:

    共用题干
    资料:2000年5月1日,23岁的刘女士与27岁的周先生按当地风俗习惯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但双方并没有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2001年周先生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两居室的楼房。2002年3月8日,刘女士和周先生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8日,两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对周先生父母所留遗产归属问题二人产生纠纷。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周先生父母的房屋,()说法正确。
    A:因为是周先生父母的房子,当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B:因为取得房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应当是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C:因为是刘女士和周先生未婚同居期间获得的,因此刘女士可以分割房产
    D:该房屋属于刘女士和周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遗嘱生效条件不包括()。
    A: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B: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C: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D: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郑先生与郑女士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涛涛,2009年涛涛13岁时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则( )。

    A.涛涛被判给郑先生
    B.涛涛被判给郑女士
    C.看涛涛和谁比较亲近
    D.主要征求涛涛的意见

    答案:D
    解析:

  • 第7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小强和小青之间是()关系。
    A:旁系血亲
    B:旁系姻亲
    C:拟制旁系血亲
    D:自然血亲

    答案:C
    解析:

  • 第8题:

    王先生夫妇有一子王峰,2002年又将朋友的孩子小云落户在自己家。2003年王先生夫妇离婚,王先生带着小云与郑女士再婚,郑女士带来一位15岁的男孩小明。则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A:王峰
    B:王峰、小云
    C:王峰、郑女士
    D:王峰、郑女士、小明

    答案:D
    解析:

  • 第9题:

    接上题,如果郑先生经抢救后生还,一年后因心脏病发再次入院后去世,则()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A:郑峰
    B:郑先生的妻子
    C: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D:郑峰、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答案:D
    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经查表得出郑先生新的风险分值对应的10年发生的ICVD的发病概率为1.1%,这表明(  )。
    A

    郑先生的理想风险也是人群的最低风险

    B

    郑先生的健康风险改善空间为7.3%-1.1%=6.2%

    C

    郑先生的绝对风险也是人群的最高风险

    D

    郑先生的绝对风险是理想风险的6.6倍

    E

    郑先生的理想风险为1.1%

    F

    郑先生的患病风险很小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查表得出50岁男性的最低危险是0.7%。BDE三项,新的发病概率为1.1%,则可改善空间为7.3%-1.1%=6.2%。同样表示理想风险是1.1%。郑先生的绝对风险比上理想风险即7.3%/1.1%=6.6。C项,人群的最高风险,如个体包含所有危险因素,绝对风险会更高。F项,说法过于绝对。

  • 第11题:

    单选题
    郑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郑先生感觉无法获救,于是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郑峰。郑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郑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A

    郑峰

    B

    郑先生的妻子

    C

    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D

    郑峰、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口头遗嘱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法律对这种遗嘱方式给予了严格的限制:
    ①口头遗嘱是一种特殊方式的遗嘱,立遗嘱人只有处在危急的情况下,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才允许立口头遗嘱;
    ②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题中情况符合口头遗嘱的诸项条件,遗嘱成立,郑先生的儿子郑峰为继承人。

  • 第12题:

    单选题
    王先生与赵女士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2015年12月二人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机关经过审查,准予登记,但因客观原因没有领到结婚证。王先生外出旅行时因意外身故,则赵女士()。
    A

    不可以继承王先生的遗产,因为二人没有结婚证

    B

    不可以继承王先生的遗产,因为没有完成正式结婚登记手续

    C

    可以继承王先生的遗产,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批准了二人的登记申请

    D

    可以继承王先生的遗产,因为王先生是因意外身亡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关于周先生父母的房屋,( )说法正确。

    A.因为是周先生父母的房子,当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B.因为取得房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应当是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C.因为是刘女士和周先生未婚同居期间获得的,因此刘女士可以分割房产

    D.该房屋属于刘女士和周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接上题,如果郑先生经抢救后生还,一年后因心脏病发再次入院后去世,则( )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A.郑峰

    B.郑先生的妻子

    C.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D.郑峰、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 第16题:

    李先生与张女士结婚后不久,张女士发现李先生隐瞒了真实的婚姻状况,其与郑女士已于两年前进行婚姻登记,且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张女士的婚姻()。

    A:已经登记,有效
    B:是无效婚姻,李先生重婚
    C:是可撤销的婚姻,李先生重婚
    D:是可撤销婚姻,李先生欺诈张女士

    答案:B
    解析: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的原因包括: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 第17题:


    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收付15万元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元,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郑婷。 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用于居住。 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元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 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初郑先生的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元,郑先生母亲早亡,只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


    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6分)


    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6分)


    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8分)




    答案:
    解析:


    1.答:首先应区分郑先生夫妇的共同财产与法定特有财产。


    家庭财产中15万元首付购买的房屋是郑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房屋及其增值都是郑先生的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还贷20万元,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郑先生应补偿刘女士1 0万元。(2分)


    结婚贺礼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分)


    郑先生为韩女士购买的房屋是用家庭共同财产支付的,且未获得刘女士同意,因此属于郑先生与刘女士的家庭共同财产。(1分)


    因此郑先生的遗产是除去刘女士个人财产外的剩余家庭财产,共有:1 00万+5万+20万+40万-1 0万=155万元(2分)


    2.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继承地位完全等同于婚生子女,所以郑峰可以获得郑先生的


    遗产,共计(1 55万-30万)÷4= 31. 25万元。(3分)


    郑峰可以代位继承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共计20万÷2= 10万元(3分)


    3.答:郑先生的遗产分配中首先根据郑先生遗嘱将30万给予韩女士,剩余1 25万元根据法定继承原则,


    由刘女士、郑婷、郑峰、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平均分配,每人31.25万元。也可以由刘女士、郑婷、郑峰、


    郑先生的父亲四人协商分配。(4分)


    郑先生父亲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由郑婷、郑峰、郑海三人获得,其中郑婷、郑峰属于代位继承,每人10万元,郑海获得20万元。(4分)


  • 第18题:

    关于周先生父母的房屋,()说法正确。

    A:因为是周先生父母的房子,当属于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B:因为取得房屋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应当是周先生的个人财产
    C:因为是刘女士和周先生未婚同居期间获得的,因此刘女士可以分割房产
    D:该房屋属于刘女士和周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

    答案:D
    解析:
    D项,同居期间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另一方补办登记后,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

  • 第19题:

    郑先生因心脏病突发被送入医院,郑先生感觉无法获救,于是留下了一份口头遗嘱,指定朋友小张作为见证人,将全部财产留给儿子郑峰。郑先生不治身亡,护士小芬可以证明口头遗嘱的内容,郑先生家中还有妻子与父母,则()可以继承郑先生的遗产。

    A:郑峰
    B:郑先生的妻子
    C: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D:郑峰、郑先生的父母、妻子

    答案:A
    解析:

  • 第20题:

    共用题干
    郑先生经营机器制造业多年,深知保险的重要性,已为其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投保三份保险,在甲公司投保25万元,在乙公司投保50万元,在丙公司投保100万元。前不久,由于员工的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全损,郑先生立即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两年前,郑先生还为自己的爱妻投保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年金型人身保险,每年领取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郑。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郑先生为爱妻购买的人身保险中,关系人包括()。
    A:郑先生、郑先生的爱妻
    B:郑先生、保险公司
    C:郑先生的爱妻、儿子小郑
    D:郑先生的爱妻、保险公司

    答案:C
    解析:

  • 第21题:

    周女士和郑先生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因为郑先生无所事事,逐渐迷上了赌博,后来赌博成性,请问周女士是否可以此为由诉请离婚?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准予离婚。

  • 第22题:

    多选题
    经查表得出郑先生风险分值对应的10年发生ICVD的发病率为7.3%,这表明(  )。
    A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最低风险为7.3%

    B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为一般人群的7.3%

    C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最高风险为7.3%

    D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绝对风险为7.3%

    E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理想风险为7.3%

    F

    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相对风险为7.3%

    G

    郑先生风险分值对应的10年发生的ICVD的发病率为7.3%


    正确答案: D,G
    解析:
    缺血性心血管疾病发病风险的评估,郑先生患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绝对风险为7.3%。E项,将所有先兆因素修正到目标水平计算出来的危险度叫做理想危险度。F项,相对危险度表示的是与人群平均水平相比,危险度的升高或降低。

  • 第23题:

    问答题
    周女士和郑先生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因为郑先生无所事事,逐渐迷上了赌博,后来赌博成性,请问周女士是否可以此为由诉请离婚?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准予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平均风险是指同年龄所有人的平均发病风险,郑先生同年龄人群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平均风险”为2.6%,这表明郑先生的ICVD发病率是一般人的(  )。
    A

    6.8倍

    B

    2.8倍

    C

    4.8倍

    D

    5.8倍

    E

    1.8倍

    F

    3.8倍


    正确答案: B
    解析:
    郑先生发生ICVD的发病率为7.3%,同年龄人群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平均风险”为2.6%,故郑先生的ICVD发病率是一般人的7.3%/2.6%=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