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夫妇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已嫁至邻村。丙拒不赡养老人,并常常虐待甲乙。后因丙病死亡,甲乙无固定生活来源,丁担负起主要赡养责任。甲死后遗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第1题:
李某夫妇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李某当场死亡,李某之妻在被救后不久亦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夫妇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已于3年前死亡,仅遗一子丁。乙在得知父母双亡后病情急剧加重不久就死亡,留有一子一女戊、己。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的1/2归其孙丁继承,请问,李某夫妇的遗产(一栋房屋)应如何继承( )
A. 丙、丁各继承1/3,戊、己各继承1/6
B.丙、丁、戊、己各继承1/4
C.丁继承2/3,丙继承1/6,戊、己各1/2
D.丙继承1/4,丁继承1/2,戊、己各1/8
第2题:
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 女刘丁。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1983 年刘乙因车 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1990 年刘甲病故, 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1997 年刘某病重,立下自 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 2 万,房屋 1 间。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 1 万元。 同年刘某去世。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 8 间(设每间价值 2 万元) ,存款 20 万元及家用 电器等物品(折价 4 万元) 。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公民甲和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孙子)戊,儿子于2000年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乙于2005年先后死亡,留下房屋3间。谁可继承甲乙的财产?
第9题:
乙
丁
戊
己
第10题: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
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11题:
丁先于甲去世,故甲的继承人包括乙、丙、戊、己
甲的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被继承人按份共有
己共继承遗产300万元
丙共继承遗产200万元
第12题:
戊可代位继承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丙无权继承房屋
第13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年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第14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公民甲乙离婚,其一子丙12岁。由女方抚养,由甲方每月付给丙生活费2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甲方付给其子丙生活费的期限应该( )。
第21题:
丙可以其与甲之间的资金关系已消灭为由进行抗辩,拒绝付款。
戊向丙请求付款遭拒绝后,向乙追索,乙可主张其在转让票据给丁时在票上载明“禁止背书”字样,而免受追索。
戊向丙请求付款时,丙可主张票据记载的金额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而无效,拒绝付款。
戊向丙请求付款时,丙可主张戊尚有未归还其借款为由,拒绝付款。
第22题:
乙
丙
戊
己
第23题:
乙
丁
戊
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