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

题目

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 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要求丙公司找厂家。 丙公司建造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乙,乙因此未能将工程款全部支部给丙。 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甲公司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准备将商品房出售。甲公司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后来甲公司又将其中一套卖给张某。中介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自行销售,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 对于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丙公司应当要求丁公司还是厂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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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应当要求厂家承担责任。因为:第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瑕疵问题,承租人可以直接向出卖人要求承担责任;第二,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应当适用合理期限2年,本案中并未超出该合理期限。
更多“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相关问题
  • 第1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属于委托合同。

    A.某地铁公司与设计院订立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某政府机关与建筑工程公司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工程咨询公司订立的监理合同

    D.某宾馆与电器公司订立的客房维修空调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法调整对 象的有()。

    A.公民甲与开发商乙之间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B.公民丙与公民丁之间締结的收养关系
    C.人民法院甲与被告人乙的审判关系
    D.税务机关丙与建筑公司丁之间订立的办公楼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本题答案选ABD。

  • 第3题: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的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其他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甲与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分包合同效力未定,取得发包人的追认后有效
    B.甲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
    C.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该转包合同无效
    D.甲建筑公司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乙与丙之间的再分包合同无效


    答案:A,B,D
    解析:

  • 第4题: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地产,甲公司将建造房屋的工程承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肢解后将部分分包给丙。丙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乙建筑公司与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撤销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乙、丙间及丙、丁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请求丙、丁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D.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然不合格,丁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无效。因此乙、丙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丙属于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属于“二度分包”,也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根据《合同法》第272条,B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第5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属于委托合同。
    A、某地铁公司与设计院订立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某政府机关与建筑工程公司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工程咨询公司订立的监理合同
    D、某宾馆与电器公司订立的客房维修空调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代理关系。参见教材P8。

  • 第6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属于代理合同。

    A.某地铁公司与设计院订立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某政府机关与建筑工程公司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招标代理机构订立的合同
    D.某宾馆与电器公司订立的客房维修空调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的分类。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选项ABD并不是基于代理与被代理。

  • 第7题:

    按照《合同法》,(  )属于委托合同。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工程咨询公司订立的监理合同

    B.某建设单位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

    C.某建设单位与设计院订立的工程设计合同

    D.某承包商与水泥公司订立的水泥采购合同

    答案:A
    解析: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就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

  • 第8题:

    乙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上注明总包金额为1200万元;施工期间,乙建筑公司又将其中4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已知建设工程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甲企业、乙建筑公司和丙建筑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元。

    A.2400
    B.9600
    C.8000
    D.4000

    答案:B
    解析: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贴花,印花税的纳税人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在本题中,甲企业、乙建筑公司和丙建筑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1200+400)×0.3‰×2×10000=9600(元)。

  • 第9题:

    南京甲单位与北京乙建筑公司欲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 A、甲、乙公司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时
    • B、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 C、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订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后,乙公司施工完毕,该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并向甲公司移交该建筑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 B、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成立
    • C、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已经生效
    • D、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无效,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正确答案:B,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办公大楼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不久,甲公司所在地发生特大地震,原拟建办公大楼的土地已经洼陷,甲公司损失惨重,拟取消办公大楼建设计划。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重新选定建设地点,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

    B

    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但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只有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才能解除合同

    D

    甲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乙公司签订了厂房建设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丙公司

    B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公司

    C

    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可以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以与乙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与丙公司签订设计承包合同,与丁公司签订设计勘查承包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BC两项,《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项,《合同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 第13题:

    南京甲单位与北京乙建筑公司欲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应为( )。

    A.甲、乙公司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时

    B.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C.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正确答案:D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营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第14题:

    乙公司为建筑公司,为甲公司的某建筑物建设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同意,乙将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乙、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如果该建筑物工程质量不合格,乙、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该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工程款
    D.丙公司可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是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为当事人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 《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第3句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乙公司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包构成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第1句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亦适用于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因此,如果实际施工人起诉的是发包人,法院可以追加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某住宅楼。合同签订后,乙公 司进行了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甲公司以乙公司在签 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拒付工程款,为此引起 纠纷。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但在工程竣工之前已经取得了相应资质。甲、乙公司 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合同的补正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 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 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 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 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根据该条规定,甲乙公 司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对于合同 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可通过取得相应资格获得补正。 该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 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 予支持。”因此,本题答案为A。

  • 第16题:

    甲公司需要建设三栋宿舍楼,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负责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就丙公司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 第17题:

    甲商场和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于乙建筑公司的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那么甲商场可以请求乙建筑公司( )。
    A、承担民事责任
    B、用乙建筑公司一处房产抵押
    C、要求乙建筑公司修理、重作、更换
    D、要求乙建筑公司赔偿损失
    E、要求乙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参见教材P40。

  • 第18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委托合同。

    A、某地铁公司与设计院订立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B、某政府机关与建筑工程公司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玉程咨询公司订立的监理合同
    D、某宾馆与电器公司订立的客房维修空调合同

    答案:C
    解析:
    A、B、D三项非基于代理与被代理关系签订的合同。

  • 第19题:

    (201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 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 第21题:

    根据《合同法》,()属于委托合同。

    • A、某地铁公司与设计院订立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 B、某政府机关与建筑工程公司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工程咨询公司订立的监理合同
    • D、某宾馆与电器公司订立的客房维修空调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由甲承建乙的一幢办公楼。但截至竣工前,甲公司尚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办公楼验收合格。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B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C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待定,但乙公司应支付价款 

    D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保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2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建筑公司随即转包给包工头张某。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包工头张某讨薪未果,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无效,因其属于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B

    基于合同相对性,张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C

    乙公司与丙公司、丙公司与张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D

    张某起诉甲公司的,法院应当将乙公司、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本案中,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符合国际工程领域惯例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
    BD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张某有权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但甲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C项,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而丙公司作为分包人不得再行分包,两个合同均应当认定无效

  • 第24题:

    问答题
    2014年7月,开发商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由乙公司为其承建商品房一栋。乙公司将其中的主体工程转包给无相应建筑资质的丙公司。 丙公司为承建该工程,向丁公司融资租赁塔吊两台,丁公司因此与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丁公司与丙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期两年,年租金40万元,对其他内容没有约定。一年后,丙公司因资金短缺,将其中一台塔吊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戊公司,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戊公司将塔吊取走。2015年9月,另一台塔吊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则要求丙公司找厂家。 丙公司建造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乙,乙因此未能将工程款全部支部给丙。 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甲公司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准备将商品房出售。甲公司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协议。后来甲公司又将其中一套卖给张某。中介公司认为甲公司无权自行销售,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 甲公司与张三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中介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与张三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中介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公司有房屋的所有权,甲公司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卖给张三属于有权处分,合同有效,但由于甲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有包销协议,甲公司将房屋卖给张三违反了包销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