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协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以劳务出资;乙出资5万元;丙、丁各出资50万元。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2013年1月8日,A企业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货款80万元,收到货物后7日内付款。2月26日A企业如约收到货物,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付款。 4月,乙因发生车祸瘫痪,退出A企业,并办理了退伙结算。 7月,丙未征求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C银行借款15万元。 8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丁由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 9月,B公司向A企业催要上述到期货款,因A企业无力偿还,B公司遂要求乙承担全部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B公司又要求丁承担全部责任,丁以债务发生时自己为有限合伙人为由拒绝。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第4题:
Ⅰ、Ⅱ
Ⅰ、Ⅱ、Ⅳ
Ⅲ、Ⅳ
Ⅰ、Ⅱ、Ⅲ、Ⅳ
第5题:
甲是国有企业
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丙提出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
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第6题:
甲、乙、丙、丁均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7题:
合伙企业名称为“A商贸有限公司”
丙、丁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第8题:
甲
乙
丙
丁
庚
第9题:
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10题:
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第11题: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12题:
第13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第14题:
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第15题:
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丁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16题:
丁为该有限合伙企业向某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丙为自身利益查阅该有限合伙企业会计账簿
甲可以经营为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乙有权对甲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第17题:
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第18题:
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丙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丙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丙不承担责任
第19题:
丙任执行事务舍伙人
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第20题:
甲提议邀请某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
乙要求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
丙建议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
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第21题:
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丁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
第22题:
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丙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丙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丙不承担责任